2023年幼儿园复课工作方案(精选3篇)

2023年幼儿园复课工作方案 篇1

一、严格执行患传染病幼儿复课前的查验工作,尽量避免续发病例的发生。

2023年幼儿园复课工作方案(精选3篇)

二、患传染病的幼儿病愈且隔离期满后,班长应督促其先到保健室检查,持有保健医出具的复课证明方可回教室上课。

三、若持有医院病愈返园证明的幼儿,亦需要先到保健室复核确认登记,持有保健医出具的复课证明方可回园上课。

四、若保健医复核结论与学生的医院病愈返园证明不一致,以保健医的结论为准,幼儿暂不返园,并遵照保健医的休假建议继续休息。

五、保健医应向家长做好沟通解释工作,若家长对复核结论、休假建议存在争议,保健医立即将情况报告园领导、教育部门和疾控机构,协商后做出是否返园的决定,并通知幼儿和家长。

六、保健医出具的复课证明应为一式两份,与幼儿家长各执一份,并整理保存。

2023年幼儿园复课工作方案 篇2

为了确保学生身体健康,根据教育部门的有关指示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是患病回家治疗的学生,返校上课时需交医院的康复证明。

二、回家治病的学生是指:

1、在校突感不适,请假回家治疗的;

2、经集体组织体检,发现有传染性疾病的;

3、在家自行检查有疾病的。

三、返校时交验(病愈)康复证明的规定:

1、凡患有伤风感冒,或患有皮肤、口腔、四肢等方面的(包括疼痛、烧伤等)一般性疾病的,返校时需凭区(县)级或以上医院开具的痊愈证明才能返校复课;

2、凡患有器官方面疾病的(如胃病、心脏病、肝病等)疾病的,返校时需凭区(县)级或区(县)级以上的医院开具的痊愈证明返校复课;

3、经医院确诊患有传染病的,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学校的相关要求,即刻进行隔离治疗,不得到校上课,患病学生应立即到相关医院进行诊治,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学校留档。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必须持区(县)级以上相关医院的出院证明到区疾控中心开具复课证明方能复课。

四、返校验证程序:学生持此复课证明到学校政教处销假,政教处工作人员复查后,出具回班复课证明,学生凭政教处开具的证明到班主任处报到,班主任凭政教处开具的证明,安排学生进班上课。

五、违规责任:

1、学生没有相关证明擅自进班上课,导致全班或全校学生需要体检,那么所有的体检费,由该学生负责。

2、学生不经批准擅自进校(班)或者班主任擅自安排没有相关证明的学生进班上课造成后果的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23年幼儿园复课工作方案 篇3

根据全市疫情防控总体形势,按照科学精准、分批有序原则,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学校”),将逐步分批错时有序恢复线下教学。为切实抓好师生员工返校复学工作,经市防指同意,现制定本方案。

一、返校工作原则

始终把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压实“四方责任”,落实“四早要求”,扭住学校、教职工、学生、家长“四个环节”,按照“错时开学、分类返校、严格管控、全面监测、科学引导、强化保障”的原则,平稳有序恢复秋季学期线下教学。总体要求是:学校所在县区有中高风险区的暂缓组织开学;返校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暂缓返校;返校前7天内有3个及以上市(直辖市有3个及以上县区)发生规模性疫情和有广泛社会面传播风险省份旅居史的师生员工暂缓返校;师生员工不能提供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暂缓返校;学校疫情防控条件达不到当地疫情防控要求的不能开学;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评估不合格的不能开学;有效应急预案和演练落实不到位的不能开学;学校安全存在较大隐患的不能开学。

二、返校复学准备

(一)完善方案预案

各学校要认真贯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校园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20条(第四版)》《本土聚集性疫情校园应急防控措施20条》《高等学校、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第六版)》等文件要求,制定秋季返校复学方案,修订完善疫情防控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健全健康监测方案、核酸检测方案以及晨午(晚)检、因病缺课(勤)跟踪、复课证明查验、通风消毒、防疫物资管理等工作制度,为秋季学期安全有序复学奠定坚实基础。

(二)严排细查风险

返校复学前,要“一人一档”制定返校师生员工信息台帐,精准掌握师生员工(含共同生活人)开学前连续10天的健康状况、行程轨迹、接触史和隔离管控、核酸检测等情况,做到人头清、人数清、位置清、管控措施清。各学校要通过建立“微信群”等方式,精准掌握入校新生(含共同生活人)健康旅居情况,不漏一人。返校时,需查验《师生员工及共居人风险排查表》、《个人健康情况排查表》,学生排查表须由家长签字。

1.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

返校前7日内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市域内的居家隔离医学观察7天,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返校,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市域外的,由学校协调属地防指安排,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进行7天健康监测,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持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返校。

2.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

返校前7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师生员工,待中高风险地区降为低风险地区后,按有低风险地区旅居史落实返校措施。

3.有境外旅居史。

返校前14日内有境外旅居史的师生员工,在落实所有管控措施后,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返校。

4.有市域外(除有风险地区)旅居史。

市域外(除有风险地区)旅居史师生员工持48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返溪“落地即检”,实施7日居家(居寝)健康监测,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健康监测期满后,持行程卡、健康码绿码和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返校复学。学校要安排具有独立卫生间的专门宿舍楼或宿舍楼相对独立区域实施学生在校居寝健康监测,提供送餐服务,健康监测学生实行“足不出寝”管理,不得与其他人员发生接触。如不具备独立卫生间条件,要加密公共卫生间等场所消毒频次,学生上公共卫生间佩戴N95口罩。

5.其他人员管理。

师生员工本人(含共同居住人)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管控期间暂缓返校,待管控期满后完成3天居家健康监测、2次核酸检测方可返校。

(三)返校核酸检测

师生员工在返校前3天,到居住社区开展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方可返校。返校当日,学校要提前制定核酸检测计划,主动与属地疾控部门对接,在校再组织1次师生员工全员核酸检测,不得缺检漏检。核酸检测时,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保持至少1米距离,尽量安排在户外操场检测,确需安排室内的要选择通风良好的走廊、体育馆等场所,减少人员交叉感染风险。

(四)应用“溪安码”(场所码)

全市教育系统各单位、学校要迅速注册申领“溪安码”(场所码),未注册申领“溪安码”的学校不得组织返校复学,所有入校(单位)人员一律扫码方可进入。

(五)环境整治消毒

返校复学前要做好教室、卫生间、卫生室(保健室)、阅览室、实验室、会议室、食堂、宿舍等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和通风换气。要对学校食堂及学校饮水设备设施进行检查、清洁消毒,确保饮用水安全。要协调属地卫健、疾控部门予以专业指导,对校内各场所和物体表面至少进行1次预防性消毒,确保无死角、无遗漏。位于溪湖区的学校协调属地疾控部门组织实施消毒。

(六)储备防疫物资

各学校要盘点现有防疫物资,根据学校规模、师生数量、应急要求等,按照2周需求量补足口罩、消毒液等必备防疫物资,对原有过期的防疫物资要及时更换。要按学生比例在食堂、公共卫生间、洗手房等区域安装水龙头,备足洗手液或肥皂,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正确洗手图示”。寄宿制学校要内部挖潜,按照要求设置一定数量的健康监测场所。

(七)查改安全隐患

各学校要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主体责任,组织人员对教室、宿舍、食堂、专用教室等重点场所建筑,体育场地与器材等设施设备,消防设施和安全出口,燃气、水电、危化品、食品原料存储保质、校车运行等进行“拉网式”排查,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八)细化报到措施

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各学校要细化学生返校报到工作流程,做好校门前的引导分流隔断设施、观察区、一米线标识、测温和安保设备等准备,科学划定学生上下课、就餐、活动等区域,确保返校复学时入校测温、验码、日常管理等工作规范有序。

(九)强化应急处置

返校复学过程中,学校或学校所在县区出现核酸检测异常情况的,学校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马上研判,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三、常态化疫情防控

(一)落实核酸检测制度

严格执行保安、保洁、宿管、校内施工以及食堂、物资运输、快递收发等场所服务保障人员每天1次核酸检测,其他师生员工每周2次全员核酸检测(间隔不少于2天)。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师生员工须全员参与区域核酸检测,坚决杜绝缺检漏检问题。

(二)严格排查监测

各学校要安排专人专班负责师生员工(含师生共同生活人、校内外聘人员)“日排查”、“日报告”工作,密切关注并及时推送官方发布的疫情防控信息,严排细查“七种情况”,即确诊病例及无症状感染者情况、密接次密接人员情况、有低中高风险区旅居史人员情况、健康码行程卡异常人员情况、接受隔离观察和核酸检测人员情况、健康状况异常人员情况、入境人员情况。严格执行师生员工晨午检(住宿学生增加晚检)、因病缺课(勤)病因追查、复课证明查验等工作制度,精准掌握师生员工健康状况。加强多病共防,做好流感、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水痘等校园常见传染病监测预防工作。

(三)严格闭校管理

坚持“四个一律”原则,即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入校门,确需入校的报请学校主要领导批准,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行身份验证、卡码联查、测温登记、扫“溪安码”;师生员工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行程卡和健康码(学生除外),并检测体温、扫“溪安码”;对疑似症状者一律实行隔离观察、就诊排查;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告知学生家长接送孩子时,需在指定位置即接即送即走,戴口罩、不聚集、不交谈。

(四)严格轨迹管控

师生员工要坚决响应落实“非必要不出市”,确需出市的需实行提级审批,即学校领导班子外出向上级教育部门报备,教职工外出报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学生外出由主管疫情防控校领导批准。住宿的师生员工非必要不离校,离校须请假报备,登记离校行程轨迹。走读学生和通勤教职员工实行家庭、学校“两点一线”闭环出行,严禁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师生员工上下学(班)尽可能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确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须加强个人防护,佩戴N95防护口罩,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

(五)加强场所管理

加强重点区域的巡查巡检,坚持做好教室、食堂、宿舍、图书馆、阅览室、体育馆等重点场所通风消毒工作,垃圾日产日清,垃圾装运设备每日消杀。加强就餐管理,实行错峰就餐,同向而坐、设置隔板、保持一米间隔。校内施工现场实行闭环管理,施工现场作物理隔离。

(六)加强活动管理

除正常教学活动外,原则上不组织大型聚集性活动,确需组织的应制定防控方案和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要精心安排课间活动,因校制宜实施网格化防控,尽可能划小管控单元,学生不串班级、不串楼层、不串宿舍,做到学习、生活空间相对固定。

(七)加强个人防护

学校要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指导师生员工掌握疫情防控政策规定,严格履行个人防控责任。要加强口罩佩戴管理工作,幼儿园教职工应佩戴口罩,在园幼儿可不佩戴口罩;中小学所在县区无低中高风险地区,师生上课时可不佩戴口罩,上下学途中佩戴口罩。学校保安、保洁、食堂等人员等工作期间须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佩戴一次性手套。

(八)加强入校物资管理

进校物资实行无接触配送,加强消杀和人员防护。严禁外卖、快递及网购物品进入校园。保障食品安全,加强对食材尤其是冷链食品的采购、存储、加工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管理,确保食品等原料正规采购、来源可追溯。校外供餐单位送餐人员需持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全程佩戴N95防护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健康码和体温正常方可进入学校。

(九)确保校园安全

各学校要统筹发展和安全,落实落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加强门卫管理、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管理,认真抓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校车安全专项整治、防坠楼装置建设等工作。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范溺水、校园交通事故、校园欺凌,以及学生非正常死亡问题发生。要切实加强食堂、配餐安全管理,严防食源性中毒事件,确保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十)做好应急处置

学校接到疫情报告或发现疑似病例人员、可疑物品后,第一时间向属地疾控机构和教育行政部门电话报告,按照属地要求立即采取相应措施,采取校园封闭管理、暂停堂食、停止线下教学等措施,配合属地防指做好重点人员转运、流调及核酸检测排查等应急处置工作,跟进做好健康监测、心理疏导、信息联络、服务保障、安全保卫、舆情管控等服务措施。

(十一)持续推进疫苗接种

各县区、各学校(幼儿园)要落实属地责任、主体责任,加强宣传引导,建立工作台账,继续做好3—11岁人群特别是3-5岁人群疫苗接种工作,有序推进加强剂次疫苗接种,确保无禁忌师生员工群体“应接尽接”。

四、教育教学工作

(一)做好教育教学衔接

各学校要研究制定分年级、分学科线上线下教学衔接措施,保证线上教学随时启动、线上线下随时切换,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平稳有序。学校和教师要对学生居家学习情况进行逐一摸底和诊断,精准分析学情,区别不同年级、不同班级、不同学科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教学计划,切实做好教学衔接,对学困生予以关爱帮扶。

(二)抓好暂未返校学生线上教学

各学校要对因病、隔离管控等原因未能返校的学生,摸清底数,统筹资源,继续做好线上教学。要科学安排学科课程教学、在线辅导,做好学法指导、知识答疑等工作,保证在线学习效果。

(三)重视师生心理健康

各学校要高度重视疫情对师生心理健康的影响,通过开展返校复学第一课、举办专家讲座、弘扬抗疫精神、开通援助热线等方式,加强师生疫情防控和心理健康知识教育。针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师生,要重点加强心理干预和关爱帮扶,帮助师生尽快调整好状态。针对学生出现的异常情况,与家长进行密切沟通,共同加强心理疏导。

(四)加强家校互动联系

各学校要通过多种渠道,进一步密切家校互动联系,及时通报学校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及时沟通学生学习情况、身体状况、心理状态,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防护和成长指导。

五、严格校外培训机构、幼儿园、托幼机构管理

校外培训机构、幼儿园、托幼机构拟恢复线下教学活动须提前向属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属地教育等相关部门现场审核验收同意后方可恢复。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培训场所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一律不允许恢复线下教学。校外培训机构、幼儿园、托幼机构恢复线下授课后,要严格落实“日排查”、健康监测、体温检测、全程佩戴口罩、核酸检测等防控措施,严防疫情传入风险。

六、开展返校复学评估视导

各县区、学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严防疫情输入校园,严防校园发生聚集性疫情,严防校园疫情风险向社会扩散。市、县区教育部门要协调卫健、疾控、市场监管、应急等部门,对所属学校联合开展疫情防控及校园安全评估,发现问题,立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得返校复学。各学校要逐条对照评估细则查缺补漏、整改提高,做好迎检工作。市县(区)教育督导部门,要在返校复学后下沉学校开展开学视导、督学督政工作,发挥督导“利器”作用,指导学校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以上工作要求,请全市教育系统认真遵照执行,驻溪高校参照执行。中小学秋季学期分批错时错峰返校复学具体时间安排,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上级要求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