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通用30篇)

关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1

各委员单位、分会、联络站:

关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通用30篇)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纪念这个具有特殊意义的日子,并充分利用这一时机,深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 法》等法律法规,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关心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国消费者协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提出20xx年年主题为“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市消保委会同委员单位经共同研究,决定于今年3月15日前后,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以“携手共治畅享消费”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布置如下:

一、活动的名称:“携手共治畅享消费—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纪念活动。

二、活动的主题:宣传《消法》等法律法规,突出宣传中消协确定的“携手共治畅享消费”的年主题,宣传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工作成果。

三、活动的时间安排:3月份为“携手共治畅享消费—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月。集中安排在3月15日前后,形成整个活动的高 潮。

四、活动的形式和内容:根据省、宁波市消保委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各分会、联络站,要积极行动,通过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会同委员单位,组织有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

市消保委在各委员单位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在3月15日前后,将开展以下系列活动:

1.邀请市政府领导在《xx日报》上发表纪念文章。

2.在《xx日报》和电视台作“3.15”广泛报道。

3.组织分发宣传资料、发布消费警示。

4.公布去年消费维权典型案例。

5.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在惠政路上开展现场咨询服务活动。

6.制作一定数量的画板,在现场咨询期间展示消保工作成果。

7.各分会结合实际,在当地开展形式多样的现场咨询服务活动。

五、活动的要求

1.加强领导,认真做好活动的组织工作。各消保委分会、联络站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对活动的内容、方案要认真研究、及早部署,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汇报,保证活动取得圆 满成功。

2.活动的内容要突出年主题的宣传。“3.15”活动应紧紧围绕“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突出宣传新消费观念、消费行为、消费方式,促进经济发展。强化依法保护理念,重视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通过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经营者诚信经营、维护消费者权益的自觉性,提高消费质量。

3.加强对影响消费者健康安全重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市场监督、卫生、物价等消保委委员单位要以“3.15”活动为契机,开展维权执法行动。各消保委分会和联络站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市场检查,要特别关注经营者是否存在危害人民群众的经营行为,对重大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

各地在组织宣传纪念活动的同时,要积极向市消保委或新闻媒体提供稿件、典型案例和新闻线索。

xx市消保委

20xx年2月27日

关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2

各区工商局、分局,仙游县市场监管局,市局各科、室、会、直属单位:

为隆重纪念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深入贯彻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 法》及其配套规章,引导消费者科学文明消费,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不断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深入开展,市工商局决定自1月1日至3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纪念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为保证活动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勤政为民是第一宗旨”的理念,以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契机,着力创新消费维权机制,提高服务消费者能力,加强社会共治,不断适应新常态,迎接新挑战,谋求新发展,充分展示工商部门消费维权风采。

二、活动内容

组织开展“十个一”系列活动,主要内容有:

1.召开一场座谈会。根据《福建省工商局转发工商总局关于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意见的通知》,召集部分商家代表召开经营者首问和先行赔付座谈会,督促指导经营者落实首问制度,推行先行赔付制度,健全消费纠纷和解、消费侵权赔偿制度,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投诉,主动和解消费纠纷。

2.开展一个专项行动。针对当前群众反映的消费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开展侵害消费者权益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深入贯彻实施《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加大对虚假宣传、强制消费、消费欺诈、不履行网购七日无理由退货义务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查处一批典型案件,曝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

3.组织一场约谈活动。对20xx年度消费者投诉量排在前十名的经营者,举办一场集体约谈会,并由公职律师对经营者存在问题进行点评,督促经营者建立健全经营管理制度,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减少消费纠纷。

4.组织一次12315进乡村活动。结合“12315五进”建设和消费维权网格化管理活动,积极培育农村消费维权站点,以举办讲座、现场咨询服务等形式有效提高农村消费者维权能力。

5.公布一批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20xx年度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增强经营者的守法经营意识和诚信责任意识,提高消费者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水平。

6.开展一次有奖竞答。通过移动手机“12580惠生活”栏目举办消费维权知识有奖竞答活动,扩大群众对《消费者权益保护 法》及其配套规章的认知度,提高消费者的维权理念,更新维权知识。

7.全方位开展一次宣传活动。与电台、电视台、东南网、小鱼网、报社等新闻媒体合作,专门报道工商部门维权做法,发布消费提醒和警示。同时要充分利用车载广告、横幅、LED电子屏等形式广泛宣传消费维权相关知识,指导群众科学消费,积极营造良好的舆 论氛围。

8.召开一次通报会。根据市消委会对全市银行业消费评议的工作情况,适时召开一次通报会,通报银行业存在问题,促进银行业规范经营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9.举办一场现场活动。选好地点作为主会场,在3月15日当天,隆重举行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各区工商局(分局)、仙游县市场监管局各自在辖区设立分会场,举办20xx年消费维权工作成果图片展,开展受理投诉、法律法规咨询、真假商品辨别、消费者体验、车载宣传等活动。

10.组织一次销毁活动。对全市工商系统各办案单位依法没收的假冒伪劣商品等有关涉案物品进行集中统一销毁。各办案单位需对销毁的涉案物品进行清点核对,办理涉案财物销毁审批手续,并于3月15日上午准时参加市局统一组织的销假活动。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组织

消费维权工作不仅事关消费者权利和整体经济利益的维护,也事关行业创新和规范发展,事关消费潜力的有效释放,对促进经济健康稳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全市工商系统要统一思想认识,按照责任分工,周密组织,积极配合,有效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社会维权氛围,扩大工商部门的社会影响力。

(二)加强值班,积极调处

各区工商局(分局)、仙游县市场监管局要认真高效地做好“3.15”期间各热线转办件及投诉件的处理和反馈工作,特别要做好央视“3.15”晚会12315热线和平台转办件的处理反馈工作,妥善安排好值班人员,并配备相应的应急力量,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和处置工作,及时受理消费者各种方式的投诉举报,积极有效处置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切实提高消费维权满意率。

(三)强化宣传,按时反馈

“3.15”期间,各区工商局(分局)、仙游县市场监管局要围绕系列活动内容,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积极开展宣传报道,特别要宣传工商部门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举措、做法及成效,传递工商正能量。请各单位于3月20日前,将“3.15”系列活动开展情况及有关工作图片上报市工商局消保分局。

关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3

(一)开展消费维权社会宣传活动。以《消费者权益保护 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特种设备安全法》、《广告法》等与广大消费者切实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以及配套法规、规章为重点,采取多种方式开展普法宣传;采取政务访谈、专版专栏等形式,与新闻媒体合作开展宣传活动,展现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亮点和工作成效;充分利用政务微博、公 众号等新型媒体快速高效、信息量大、覆盖面宽的特点和巨大的影响力,传递市场监管正能量,引导舆 论导向,引导和支持广大消费者理性安全消费,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开展网络交易平台教育宣传活动。重点宣传《网络交易管理办法》、《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指引》等法律规定,适时发布20xx年《天津市网络商品交易市场分析报告》,强化网络交易平台主体责任,倡导企业重诺守信、诚实经营,督导第三方交易平台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法定义务。

(三)开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宣传活动。在新闻媒体公开解读国家工商总局《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对相关企业负责人集中进行宣传培训,扩大新规章的社会知晓度。

(四)开展学校食品安全宣传培训活动。会同市教委组织召开学校食品安全业务培训会,学习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提高食堂人员素质和意识。

(五)开展特种设备宣传活动。发放电梯安全宣传材料,加强特检人员服务意识教育,做好特检技术支持保障工作。

(六)开展妇女儿童消费安全宣传活动。以关注妇女儿童消费安全为主题,组织区局开展消费维权进校园、进景区、进社区、进超市、进商场宣传活动,提升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关注度。

(七)开展计量知识宣传活动。拟于3月15日开放天津计量博物馆,举办“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让计量走进你我身边”公众开放日活动;依托天津计量院官方网站、公 众号平台、计量院电子显示屏等载体,滚动播放紧扣3·15主题的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维权小常识、标语等内容,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意识。

(八)开展纺织纤维制品宣传活动。对销售絮用纤维产品商户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制作宣传单并发放企业,对纺织品、纸制品等开展产品质量简易辨别、法律法规讲解等宣传活动,开放纺织纤维所实验室,让报检客户更加了解产品检验的流程。

(九)开展走进“食检院”主题宣传活动。会同滨海新区局保税分局组织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了解食检院、认识检验室”讲解宣传、“开放实验室,走进食检院”参观活动;聚焦食品消费维权热点问题,开展研讨、座谈活动,推动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工作格局。

(十)开展质检免费咨询服务活动。拟于3月15日在和平区和平路百信珠宝城、国家金银饰品质检中心(天津)分场点开展质检免费咨询服务活动。

(十一)开展农资示范店授牌及相关宣传活动。拟在宝坻区劝宝农业生产资料有限责任公司召开现场会,开展天津市农资经营管理示范店授牌暨红盾护农行动宣传咨询活动。

(十二)开展消防产品监管执法活动。落实《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大防范工作实施方案》,加强生产、流通领域消防产品质量监管,依法查处生产假冒伪劣消防产品违法行为。

(十三)开展计量监督专项抽查活动。组织对金银饰品店和眼镜店电子天平和电子验光仪、焦度计进行检定抽查,对部分区域种子、化肥、饲料等农资产品组织开展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

(十四)开展药品质量提升活动。组织区局针对20xx年量化分级管理评级B级以下企业、高风险企业和中药饮片生产企业,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和风险排查抽验,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药品安全事件。

(十五)开展食品生产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督导活动。公布我市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抽检信息,召开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工作座谈会,听取企业意见建议,推动企业带头落实食品安全制度,发挥行业引领示范作用。

(十六)开展餐饮服务“名厨亮灶”示范建设现场观摩活动。拟在北辰区组织现场观摩小餐饮示范一条街名厨亮灶建设情况,邀请记者和消费者代表参加。

(十七)召开消费维权联席会。召开有关处室和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消费维权联席会议,通报20xx年度消费者投诉举报情况,加强内部横向沟通,形成维权合力。

(十八)召开推动企业完善自律制度座谈会。组织部分区局负责同志和企业代表座谈交流企业建立小额消费纠纷快速解决暨无障碍退换货、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的落实情况,研讨工作难题,增强企业消费维权主体责任,促进消费和谐。

(十九)召开对接街镇便民服务中心维权工作座谈会。组织相关区局负责同志召开工作座谈会,进一步掌握区局推进街镇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流程、运行情况、存在问题,研究制定工作规范,统一对接实施标准,不断提升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水平。

(二十)开展消费维权服务站食品安全培训活动。以食品安全为重点,针对投诉举报的热点,对大型商场、超市等消费维权服务站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培训,规范食品企业诚信守法经营。

(二十一)开展“局长接线日”活动。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的工作安排,适时在市政府便民服务热线开展12365局长接线日活动。

(二十二)开展投诉举报平台开放日活动。邀请本市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代表等现场观摩投诉举报中心,主动征求意见建议,提升投诉举报平台服务水平。

(二十三)开展全国首个消协团体标准发布活动。落实《天津市消费品和装备制造业标准和质量提升实施方案》,拟于3月15日联合检测机构、行业组织、相关企业共同发布速干衣团体标准,设置售后服务条款,展现消协团体标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并积极引导企业产品升级和消费者品质消费。

(二十四)开展电动自行车比较试验活动。引入“公证”环节对20件电动自行车进行抽样,试验比较淋水性能、耐燃等检测指标,拟于3月9日将比较试验结果向社会发布,指导消费者科学合理选购电动自行车。

(二十五)开展诚信服务单位授牌活动。在前期开展第二批诚信服务单位推荐活动的基础上,拟于3月13日向获得推荐的保险、服装、绿色食品、老字号等行业企业授牌,并结合全运会相关要求,联动区消协开展走进企业消费体察活动,引导监督企业诚信经营。

(二十六)组建新一届3·15志愿者团队。通过媒体公开发布招募3·15志愿者公告,通过资料审核、现场交流、名单公示等环节,组建20xx届消费维权社会监督员志愿者团队,拟于3月11日召开成立暨培训大会。

(二十七)举办天津3·15晚会。以“网络诚信、消费无忧”为主题,拟于3月14日联合天津电视台、北方网、天津经济广播电台共同举办20xx年3·15晚会,曝光典型案例,展播重点维权工作,展示消费维权工作成果,营造全社会关注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氛围。

(二十八)与天津电视台合作开设“新消费、新关注”3·15特别节目板块。发挥主流媒体作用,与天津电视台新闻频道合作开展3·15系列报道,围绕食品安全、民生服务、消费维权等内容,加强正面宣传,树立市场监管良好形象。

关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4

为了更进一步维护我市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扩大内需,拉动消费,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服务。现就我市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市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

二、活动主题:消费与服务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系列宣传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市政府分管领导为主任,县、区政府、市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名单附后)。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消协,具体负责活动的协调组织工作。

四、活动安排、活动内容。

从1月12日至3月28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组织筹划阶段(1月12日至2月12日)拟定活动方案,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召开政府消费维权工作组委会暨市消协常务理事会,研究确定系列宣传活动的主要内容,并明确各相关单位的责任和任务。

第二阶段为活动实施阶段(2月23日至3月20日)

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1、组织消费者代表参与有关部门对食品加工企业、超市的检查。

2、开展“诚信承诺企业”入盟和“一会两站”发展工作。

3、召开“3•15”新闻发布会,披露十大消费投诉案例。

4、市领导发表署名纪念文章。

5、编印维权知识宣传册。

6、召开年主题宣传活动座谈会。

7、开展“移动杯”我的维权故事评奖活动。

8、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

9、举办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及广场演出,维权知识有奖竞答。

10、各有关单位自行组织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11、建议市人大开展对公用企业落实《消法》、《条例》情况进行视察。

12、开展医疗服务机构服务质量、邮政服务质量调查活动,并提交调查报告。

13、办好投诉聚焦、《生活“3•15”》栏目,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第三阶段为总结阶段(3月23日—3月26日)

各单位要对系列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如实填报统计表,并于3月26日前书面报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五、具体要求:

1、县、区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项宣传活动。按照活动安排表组织、落实各项活动。

2、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活动安排表的要求,积极组织和参加各项活动。

3、各级消协组织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做好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与新闻媒体配合,保证宣传的广泛性、实效性。

4、“3•15”宣传活动是公益活动,不得借“3•15”现场咨询活动从事赢利性的商业行为。

5、各咨询点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所需物质由各咨询点牵头单位负责落实,并做好现场布置服务工作。

关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5

活动目的:大学生从高中走进大学,没有接触过社会,对社会上的秤也不太清楚,防卫意识比较缺乏。校学生会权益部策划“校园公平秤,走进你我他”活动,希望借此对校园内的商家进行一下规范化整理,对存在的问题加以整改、即使没有问题也可以让大家提高警惕,同时提高在校大学生的防卫意识。力求为广大学生营造一个绿色安全的消费环境,使得学校的市场能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服务。

活动前期工作安排:

(1)联系西桥工商所,希望他们提供公平秤活动器具

(2)在校内做好宣传,使更多同学参与活动

(3)和校园各摊点老板们商量说明此问题,做好配合工作

活动开展:

(1)正式开展活动,安排部门成员协助工商所工作人员对各大餐厅小卖部例行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检查,帮助规范各店

(2)对水果摊点的电子秤、铁秤进行突击检查,坚决打击非法盈利的行为

(3)向广大同学了解此次活动他们的感触及建议

活动结束:

(1)做好同学们的意见汇总和活动总结

(2)向工商所表示谢意,并汇报我们的工作状况

向学校反映师院商铺经营的现状,以及应该改进的地方

活动时间:3月13日8:30——12:00

活动地点:达理学生活动中心一楼

关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6

为进一步提升广大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市场经济秩序。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新消费、我做主”年为主题,深入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二、活动时间

3月14日-3月17日

三、活动内容

深入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普法)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做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关于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安全风险警示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完善消费环节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意见》等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点解读和答疑释惑。

四、活动形式

(一)要以“新消费、我做主”年为主题,以“法律七进”活动为抓手,广泛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进机关、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进寺庙的活动,通过“以案说法”等形式开展专题宣传活动。

(二)开展一次消费领域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各基层司法所要协同工商部门充分发挥消协调解作用,为消费者提供矛盾纠纷调解等服务,及时化解消费领域矛盾纠纷。

(三)“3.15”当天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等法律服务机构组织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在城区招商城、少岷广场、市场等人群集中场所集中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活动,为消费者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广泛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标语等形式,切实开展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五、活动要求

(一)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各基层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要高度重视, 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从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关注消费者法律服务需求、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建设法治社会的大局出发,切实开展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期间系列活动。

(二)加强联动,务求实效。各基层司法所要与工商部门和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密切联系,通过实实在在的关心和服务,引导广大消费者树立科学、健康、文明的消费方式和生活方式。

(三)资料收集,上报及时。请各相关部门将活动开展信息、图片资料、总结等于3 月 17 日上午 12:00前报送到县司法局法宣股。

联系人:舒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关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7

一、活动背景

随着时代的发展,科技的进步,各种交通工具的出现,人们的生活越来越便利,人们对生活的要求也越来越苛刻,于是,在人们的“明察秋毫之下”,一大批有害食品浮出水面。人们应如何应对这些吃“祸”,呢?向人们宣传“慧眼”识真品,躲吃“祸”就是我们活动的意义与宗旨。本次活动由江苏科技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船海卓越二班同学在七里甸社区进行消费法制入社区的宣传,切合“两会”热点问题,食品安全,让人们可以学会以最正当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活动目的

宣传安全食品的重要性以及识别安全食品的方法,消费者增强自身保护意识和相关法规的健全,进而保护消费者权益。让人们了解自己作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让人们学会如何防止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在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如何通过正当的合法的权益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活动口号

开展维权教育厉行勤俭节约倡导理性消费

四、活动人员

江苏科技大学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卓越二班

五、活动时间

20xx年3月14日(下周四)

六、活动地点

七里甸社区

七、活动对象

七里甸社区部分居民以及部分学生等消费权益易受到侵害的群体

八、活动方案

1、前期准备工作:

(1)联系社区,做好在社区的相关宣传活动;

(2)联系工商局相关人员,请其亲临现场在活动当天做相关指导;

(3)联系媒体;

(4)准备调查问卷、传单、横幅、相关知识材料等;

2、活动具体流程:

1)1:30—2:00布置场地:批发市场;

(2)2:00—2:20向现场居民发放问卷、传单;

(3)2:20—2:40回收问卷;

(4)2:40—3:00请工商局人员做专业讲解,同时同学们负责统计问卷数据;

(5)3:00—3:20就问卷统计情况及在学校统计情况由学生代表向工商局人员询问求解;

(6)3:20—3:40在座社区居民现场提问,由工商局人员解答;

(7)小礼品等等再活动

3、活动后期工作:

(1)准备相关摄影,书面等材料

2)撰写新闻稿以及其他具体后期工作。

九、经费预算

十、

十一、注意事项

1.在社区内注意人身安全,防止人员走失

2.最近天气较热,注意防中暑,适当加减衣物。

江苏科技大学船海学院

七里甸社区

关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8

(一)开展宣传教育。

“3·15”前后,要借助各类新闻媒体优势,积极宣传“消费与民生”年主题精神和意义,集中进行消费维权工作宣传。要大力宣传各职能部门、消费者协会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展示维权成果;继续普及科学消费知识,积极倡导科学、文明消费理念;鼓励引导企业利用先进科学技术,发展循环经济,生产节能、环保消费品;努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到“消费与民生”年主题活动中来。

(二)进行咨询服务。

“3·15”期间,各分会可在广场或单位门前设立宣传咨询服务台,咨询服务的重点应放在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衣食住行等方面。在城区重点开展商品房、家庭装潢、电脑使用、食品安全等专业咨询服务活动;在农村,可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送法、送消费知识进乡镇,利用集市开展农资真假鉴别、食品安全知识以及日用品的消费知识宣传,提高农村消费者识假辨假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加大监管检查。

“3·15”前后,各分局、消协分会要积极参与市场监督检查,特别是农资市场的监督检查,配合相关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各种侵害消费者特别是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相关理事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职能,认真组织并积极参与各项消费维权的专项检查。理事单位中的质监、物价、工商、建设、卫生、药监、农业、交通等职能部门,要重点加强职能范围内的消费投诉较集中的领域和商品的监管力度。

(四)组织召开座谈会。

要通过召开座谈会,进一步宣传贯彻“消费与民生”年主题精神,组织召开一次由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及消费者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宣传贯彻年主题,以及进一步加强保护消费者权益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开展承诺联盟企业承诺宣传并表彰先进单位。

“3·15”期间,市(安静校园活动方案20xx)协会将联合与百姓日常生活消费密切相关的行业组织和企业,开展多种形式的“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承诺企业联盟加盟成员的承诺宣传与展示活动,引导和促进广大企业守法诚信经营,不断提高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并对20xx年度全市涌现出的“诚信单位”予以命名和表彰。

(六)组织“消费与民生”电视访谈。

邀请名誉会长、会长及有关人员参加,介绍主题活动的意义及开展消费维权取得的成绩。

(七)办好“3·15”维权专刊、专版及各种宣传活动。

市消费者协会将于“3·15”前夕与媒介联办兴化消费专版、专栏,借助媒介平台,全面反映本市的维权工作状况,制作利用宣传展板,展示维权工作成果,利用广场显示屏广泛宣传消费维权的知识,营造活动的氛围。宣传协会与政府有关部门、行业协会等社会各界共同开展维权情况,探讨、研究新的维权领域及工作方法,宣传国家和地方有关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法律法规,介绍本地消协组织的工作经验,在有效推进全市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工作、全面提升维权工作水平和能力等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

(八)编印纪念“3·15”现场发放宣传资料。

市消协将联合相关理事单位编印、发放纪念“3·15”宣传咨询活动宣传材料,宣传材料内容为:消费维权部门法章,商品的选购、使用和保养知识,消费维权的方法和技巧,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警示、典型侵权案例剖析、消费维权的典型事迹等。

关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9

为认真组织开展xx区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纪念宣传活动,深入开展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一周年宣传,强化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宣传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xx大精神和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为主线,以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提高维权效能为动力,弘扬维权、倡导诚信、引导消费、服务区域发展。、

二、主要内容

1、“以案释法”,广泛开展消费知识宣传教育

(1)将日常工作中的典型案例、消费知识、业务公告等工作在QQ群、“工商”微信公众平台、微博等网络媒介同步开展;

(2)加强与《中国消费者报》、《中国工商报》、《中国消费者杂志》、《大众日报》、《齐鲁晚报》、《齐鲁消费者》、《xx晚报》、《鲁中晨报》、《今日》、《山东卫视》、《电视台》、《电视台》等平面媒体的合作,传递消费维权的动态,弘扬维权为民的正能量。

2、开展消费维权工作人员维权业务培训培训内容为:新消法知识、典型案例分析、维权工作技巧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执法办案。具体安排是:3月3日上午在区工商局六楼综合会议室,由消保委秘书长授课,区工商局全体人员参加学习。

3、在商贸企业开展《新消法与售后服务》知识讲座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新消法知识、纠纷处理实务、售后服务知识和产品质量管理等,由区消保委秘书长进行授课。具体时间地点安排是:

(1)3月2日下午,在广周布艺商行

(2)3月5日上午,在点点孕婴用品

(3)3月5日下午,在银座商城桃园店

4、在院校开展“新消法”、“打击防范传销”知识讲座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新消法知识、打击防范传销知识等,由区消保委办、公平交易局、南营分会、南郊分会组织进行授课和宣传活动。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是:

(1)3月11日,在xx职业学院

(2)3月13日,在山东轻工职业学院

5、开展“家用汽车销售领域经营行为整治”总结及业务培训

活动内容:总结整治活动,开展汽车三包、违法行为防范、服务及纠纷处理技巧讲座。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是:3月12日,在区局六楼会议室,参加人员是全区汽车销售企业(4S店)销售经理、客户服务经理。由消保委秘书长总结、授课,南郊分会负责召集人员、安排会场。

6、各消保委分会于活动期间分别在辖区开展宣传活动各分会要因地制宜,深入学校、企业、社区、农村开展咨询服务活动,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消费教育进学校进课堂进村庄等活动,切实做好消费维权服务工作。农村分会以大集现场宣传为主。具体活动由各分会分别实施。

7、纪念日现场集中宣传咨询活动

活动时间:3月14日上午9:00-11:00

活动地点:国际家具会展中心(xx市xx区周隆路2573号)

参加单位:区消保委、区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局、物价局、药监局、烟草专卖局、司法局、邮政局等部门。

活动形式:

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业务人员在现场设立宣传咨询台,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处理相关投诉。

8、组织“3.15”志愿者参加宣传咨询活动

组织实施:

(1)西城分会组织大街古商城老年消费维权志愿者服务队参加活动;

(2)南郊分会组织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大学生消费维权志愿者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3)南营分会负责组织xx职业学院大学生消费维权志愿者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9、开展家具、餐饮、商贸流通、汽车销售等企业诚信经营倡议活动

活动形式:筛选确定诚信承诺企业,协调参加现场活动,组织现场签订倡议书、授牌等相关活动。四大类企业承诺倡议书及参加承诺单位名单将在《电视台》滚动播放,在《今日》专版刊登,通过移动、联通、电信手机短信全覆盖发送。

组织实施:

(1)区消保委和区食药局筛选确定30家餐饮服务企业;

(2)区消保委与区商务局、各消保委分会筛选确定20家商贸流通企业;

(3)区消保委和各消保委分会筛选确定30家家具生产经营企业;

(4)区消保委和各消保委分会筛选确定10家汽车销售企业(4S店)。

10、名优企业咨询服务活动

参加企业条件:“消费者满意单位”、“双十佳”单位、“双基地”企业、“守合同重信用企业”、“驰名、商标企业”等。

活动方式:相关企业,在本单位及活动现场设投诉咨询服务台,接受消费者投诉和提供咨询服务。

关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10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和xx届全会精神为指引,坚持消费维权是重要使命的理念,增强机遇意识、创新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意识,改进作风、深化改革、凝聚力量、开拓创新,大力推进消费维权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扩大新《消法》的社会认知度,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增强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的正能量。

二、活动目的

组织开展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突出消费维权主题,努力服务消费者,凝聚社会共识,汇集维权合力,发挥纽带作用,努力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畅通维权途径,强化社会监督,着力构建行政执法、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群众参与为一体的大维权工作格局。

三、活动内容

(一)继续加大宣传新《消法》的力度。新《消法》是消费者的维权利器,推动消费维权事业新发展,必须得到社会各界的重视和支持。各县(区)工商局、直属分局、消协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电台、网络、杂志等载体,以及开展宣传咨询服务和送法进农村(社区)、进企业、进校园等方式,广泛宣传新《消法》修改的目的意义和一年来实施的主要成果,提升全社会对新《消法》实施的关注和认可,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共同学习新《消法》良好的舆论氛围,共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举办系列访谈专题节目。各直属分局、县(区)工商局、消协要充分利用好3.15这个时间节点,加强与当地政府部门的协作,在电视台、广播电台或其他网络媒体等,开展以消费维权为主要内容,同时涵盖工商机关其他业务的访谈专题节目,强化工商机关消费维权等各项工作情况和深度报道。让消费者、经营者和其他广大群众充分享受到工商部门的公共资源。

(三)开展消费维权领导大接访活动。各县(区)工商局、直属分局、消协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统一在3月14、15两天,安排出一定时间参加消费维权大接访活动,亲身体验受理、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接地气、解民情,“零距离”倾听群众呼声、面对面回应群众诉求、心贴心解决群众问题。进一步强化消费维权工作,强化工商机关为民务实形象。

(四)积极搭建社会维权网络平台作用。活动中充分发挥“一会两站”和12315“五进”消费维权服务站社会维权网络优势,组织广泛宣传,开展消费教育引导,进一步提高广大消费者依法维权的积极性,督促经营者自觉履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责任。全市各级工商机关及消协要着力开展好12315“五进”工作,努力扩大12315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景区覆盖面及成效,加大消费纠纷的调处力度,切实维护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充分利用“一会两站”等载体,送法律、送宣传、送服务到乡村、街道、社区。

(五)集聚合力开展宣传活动。3月15日,以XX市东方红广场国芳百盛门前为主会场,举行甘肃省“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市工商局、市消协会与省工商局、省消协一同举行“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市消协要积极邀请各成员单位参加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各县(区)工商局、直属分局要在辖区繁华地段设立分会场,举办形式多样的宣传服务活动,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开展消费咨询服务宣传,曝光典型案例,讲解打假维权知识,展示名优产品,宣传知名诚信企业,以表彰“诚信单位”为契机,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兴起人人讲诚信、人人做诚信、人人争诚信的良好氛围。

(六)召开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新《消法》实施一周年座谈会。各单位要在3.15前召开一次座谈会,邀请本级消协的成员单位、消费者代表、经营者代表、行业协会代表、律师志愿者代表、人大政协代表,从不同角度畅谈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体会和对新《消法》实施一年的理解和感受,通过畅谈理解加深新《消法》对我国经济发展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四、活动要求

(一)宣传部署到位。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及时研究制定“3.15”宣传活动的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要把这项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工作内容来狠抓落实,要用新的思路落实好消费维权各项工作,让党和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二)教育引导到位。宣传活动既要在消费者中倡导科学、合理、文明、安全消费,树立保存证据及时维权的理念,又要指导和督促经营者建立“履行义务、诚信经营”理念;同时还要创新维权方式,通过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开设网上受理平台、微博、微信等多种方式,方便、快捷、高效地为消费者受理消费投诉。

(三)值班接诉到位。认真做好国家工商总局、中消协与中央电视台联合举办的“3.15”晚会现场12315热线受理、转办的消费投诉举报案件处理工作。“3.15”期间,各单位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指挥中心要保持16个小时以上的值班制度,基层工商所要组织执法力量随时待命,以便及时、快速处理12315热线转办及自行受理的每一件投诉举报案件。

(四)总结工作到位。3.15活动结束后,各县(区)工商局、直属分局、消协要对本次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及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活动开展情况与20xx年3月17日前领导审核后将电子版材料报市工商局消保处邮箱。

关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11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为进一步改善全市消费市场环境,提升消费信心,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XX市工商局、市消协紧紧围绕中消协确定的20xx年“携手共治畅享消费”的主题,精心安排部署形式多样的3·15宣传活动。

突出重点,展现亮点,做好新《消法》实施一周年宣传。通过发布会、座谈研讨、专版专栏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广泛宣传工商部门和消协组织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巨大成就,回应消费者关切。积极做好《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消费者协会受理消费者投诉工作导则》等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宣传工作,及时进行政策解读、答疑释惑,让广大消费者增强维权意识,用足用好有关规定维护好自身权益,营造良好的社会维权氛围。同时,及时挖掘、宣传消费维权新做法,组织开展系列专题报道,树立工商部门和消协组织消费维权的良好形象。

丰富载体,充实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组织召开全市金融业座谈会、集中学习新《消法》有关条款,通报和点评金融系统20xx年被投诉情况,促使全市金融行业诚信服务,确保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召开全市家用汽车销售行业座谈会,集中学习家用汽车三包规定,通报20xx年全市市、县(区)二级协会受理家用汽车投诉调解情况及典型案例和汽车售后存在问题,就20xx年消协对家用汽车投诉重点案件采取曝光的形式警示同行。在《XX日报》、《京九晚报》等媒体上刊登20xx年3·15系列活动和20xx年十大案例。座客电台、电视台的行风热线,解答消费者咨询和投诉,利用政风和行风热线宣传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有关话题。

畅通渠道,及时受理,着力解决消费投诉。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消费者咨询、举报,强化对12315工作人员的培训,确保完成央视3·15晚会投诉热线值守任务。针对3·15晚会曝光本地问题及企业、12315结合投诉举报相关情况,组织部分重点企业开展行政约谈,请媒体参加并进行跟踪报道,引导企业积极承担消费维权社会责任。针对3·15晚会曝光的本地重点案件,加大执法力度,及时启动曝光案件应急处理工作,积极提供案件查办进展情况,与媒体合作开展持续跟踪式报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广场宣传,扩大效果,掀起宣传活动高潮。将在3月15日举行大型广场宣传活动,各县设立分会场,同步开展3·15宣传活动。对市工商局、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委等单位联合评选的XX市“文明诚信”经营单位进行表彰,设立消费咨询宣传台、假冒伪劣识别台、法律咨询台、消费者申(投)诉举报受理台,组织大学生消费维权宣传志愿者为消费者提供送《消法》等服务。在XX市主要路段、商场和各个分局设立3·15消费者投诉、咨询、宣传点,为消费者提供服务和接受举报投诉。

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全力维护消费安全。在全市组织开展以牛肉为重点的肉及肉制品专项整治,严查来源境外、有明显外文标识且无进口规范中文标识、无合法进口证明、未经检验检疫的冻品牛肉,同时兼顾鸡、猪、羊等冻品肉类。开展“红盾护农”专项行动,对农业生产需求量大、易出现假冒伪劣的化肥、种子、农药、农机具、农膜等农资进行重点检查,严厉打击销售假劣农资违法行为,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开展“六城”创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专项行动。推进广告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对广告经营、发布活动中存在的各种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治理,进一步规范广告市场秩序。开展“红盾网剑”行动,针对消费者、经营者和媒体反映的重点商品和突出问题,坚决打击网络侵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净化网络市场环境。

关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12

一、活动的主题、目的和意义

为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更好地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宣传20xx年全国消协组织“诚信?维权”年主题,促进市场经济良性发展,保护知名企业健康成长,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营造一个公平、公正、诚信经营的消费环境,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开展本次活动。

二、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承办单位:四川质量报社生活周刊

三、活动时间及地点

活动时间:3月15日(全天)。

活动地点:市体育中心北半场。

四、活动的策划、步骤及方法

(一)活动的策划:

1.由主办单位确定本次活动方案;

2.活动前期拟于3月12—14日,在媒体上(华西都市报、天府早报等)发布为期三天的公益广告,突出今年年主题“诚信?维权”,为3.15现场活动造势;

3.在活动前期,组织有关媒体对省消委会主要领导进行专访,突出宣传年主题、今年的消费维权重点和今年省消委会的主要工作;

4.协助省工商局消保处在3月13日召开315纪念活动新闻通报会。在会上通报省消委会的“20xx年消费投诉十大热点”和315纪念活动情况。

(二)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1.主办单位向相关企业发出组织活动的通知;

2.由主办单位负责审查参加活动企业的产品广告,宣传资料内容,杜绝假冒伪劣产品进场;

3.由承办单位负责活动的组织和筹备工作;

4.活动开幕仪式拟邀请省人民政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消委等有关领导参加并讲话;

5.现场设消费者咨询、消费者投诉、房产家装、it、食品、家电建材、日用百货、汽车等专区,散发相关宣传资料和进行商品销售;在现场开展消费知识宣传,并设置消费警示、消费小知识、消费指导等宣传牌;

6.由省消费向参加活动的企业颁发“20xx年消费维权定点联系企业”证书、铜牌;

7.在现场散发刊有参展企业的特刊及年主题宣传资料;

8.为活跃现场气氛,将在开幕式后进行文艺表演(节目内容待定);

9.在现场设立医疗救护(防疫)站、消费咨询台等;

10.组织治安、消防、防疫、医疗等部门入场开展相关工作。

关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13

为认真落实党的xx大、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适应新常态下的消费维权新形势,着力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和配套规章的贯彻实施,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权益、促进消费”为目标,以“携手共治、畅享消费”为主题,以做强“3·15”民生品牌为主线,进一步强化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媒体造势、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热点和消费者投诉焦点,不断提升社会各界消费维权的意识和能力,持之以恒地打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为加快发展消费经济,推动我市全面构筑“五位一体、综合发展”新优势作出新贡献。

二、活动安排

(一)召开常熟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二届三次理事会(时间:3月15日前)。总结市消保委x年度工作,部署x年任务;调整部分理事会成员;表彰x年度消费维权先进。

(二)开展城乡“3·15”系列宣传咨询服务活动(时间:3月5日~16日)。全市各地分别组织各职能部门、有关单位和行业协会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开展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服务活动,组织市有关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和消费维权专家团、讲师团现场接受消费者的咨询和投诉,现场发放各类“3·15”宣传资料。

(三)开展消费维权知识板报“基层行”巡展活动(时间:3月5日~15日)。认真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采用图片、典型案例、消费警示等形式,编制宣传展板方阵,进行集中展示和基层巡展,提高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

(四)编发“3·15”消费者维权手册(时间:3月15日前)。结合全市消费维权工作实践,梳理工作特色亮点,分析投诉的热点难点,以案例分析、消费提示、消费警示为宣教的主要形式,编制消费者维权手册免费向公众发放,大力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以及消费者权利、经营者义务和违法责任等消费知识。

(五)开展消费维权系列微电影展播(时间:3月5日~15日)。组织拍摄《一袋香肠引发的纠纷》、《新房装修的烦恼》、《谨防购房忽悠》等以消费维权为题材的微电影,在3·15期间进行播放,以生动的案例宣传消费维权知识,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

(六)编发青少年消费维权征文获奖作品集(时间:3月15日前)。深入开展消费维权进学校活动,向全市各中小学校发放青少年消费维权征文获奖作品集,引导青少年群体形成良好的消费理念和习惯。

(七)排演老年群体消费维权情景剧(时间:3月15日前)。针对老年群体维权意识淡薄、遭遇消费陷阱多发现象,编排反映老年群体消费权益题材的小品,以社区巡演的方式向老年人宣传消费知识,提高老年人理性、安全、和谐的消费理念。

(八)开展快递行业消费问卷调查、消费体察(时间:3月1日~31日)。围绕快递行业服务,在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中开展问卷调查,客观反映社会各界对快递行业的意见建议,督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推动行业规范服务行为。

(九)召开消费维权专家团队座谈会(时间:3月底前)。邀请监督站、投诉站负责人和专家团、讲师团专家及消保委理事座谈交流,分析消费维权重点、热点问题,商议解决问题的途径和办法。

(十)组织对商品和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时间:3月1日~20日)。各职能部门、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要加强值守、整体联动,加大对商品和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处置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投诉举报,开展销毁假冒伪劣商品等活动,加大对不法经营者的打击惩处和信用惩戒力度。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强化上下联动和部门协作,争取新闻媒体的有力配合和支持,动员更多的行业协会、工商企业、社会团体、专家学者和志愿者参与到活动中来。

(二)务求工作实效。要根据各自实际,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依托丰富多样的平台和载体,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使纪念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丰富多彩。

(三)注重工作总结。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收集和总结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好成效,及时填报活动情况统计表,于x年3月18日前报市消保委(联系电话:)。

关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14

一、活动背景:

春暖花开,百花吐蕊。一年一度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即将在烟花三月到来。3月15日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邵东县党员志愿者服务中心以此为契机,为群众普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律知识,帮助更多的消费者了解自身权益方面的知识,鼓励消费者用法律知识依法、理性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推进依法治县贡献出一份力量。

二、活动主题:情暖邵东,理性维权

三、活动宗旨:通过此活动,提高消费者学法、用法和依法理性维权意识,促进我县法制精神文明建设,为推进依法治县作贡献。

四、活动主办单位:邵东县党员志愿者服务中心

活动承办单位:邵东县党员志愿者服务中心第大队、邵东县工商管理局、活动协办单位:邵东县消费者保护协会、昭阳公园管理处

(待完善)

五、活动时间:3月15日

六、活动地点:昭阳公园(昭阳广场)和百富广场

七、活动对象:人民群众

八、活动的具体安排:

(一)前期准备:

1、收集资料:收集和印刷《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小手册。

2、收集近年维权的典型案例,和解决方法。

3、制作展板:将收集到的相关资料整理并打印出来,附注醒目的标题,贴在展板上。

4、制作海报:与宣传部合作,出一份活动的宣传海报,扩大宣传力度。

5、制作精美小卡片:用硬壳纸片裁剪并制作成精美小卡片(100张左右),小卡片上印有权益小知识或维权典型案例。

6、准备小礼品150--200份。

7、给活动当天的宣讲员进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的培训。

(二)活动当日的具体安排:

1、3月15日当天上午8:00,所有党员志愿者赶到昭阳公园(昭阳广场)或百富广场,进行场地布置。

2、志愿者宣讲员对前来观看展板的群众进行相关权益知识的补充介绍。

3、志愿者对前来现场的群众发放《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小手册。

4、11时左右,组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抢答赛,答对者赠送小小的礼品一份。

九、经费预算:

1、活动主题背景3米宽(纵向)*4米长(横向),两块,约500元;

2、小手册20xx份,约4000元;

3、小礼品,约1000元;

4、其他展板约800元;

5、餐费,10元每人的标准;

6、其他开支(弹性空间预算):1500元。

十、具体分工:(具体人员名单还得您费心安排)

1、经费申报:由申报负责。10号前申报到位。

2、小礼品采购:负责(务必13号前购好)

3、小手册印刷:负责(务必14号前购好)

4、《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识和近年维权的典型案例及解决方法材料的收集由负责(务必于11号前收集好)

5、展板和海报(含上面内容的收集)的印刷由14

日前做好)

6、宣传:邀请市县主流媒体由负责;

7、摄影:负责

8、生活安排:负责

9、场地布置:负责

10、宣讲员:昭阳广场:

百富广场:

11、小手册发放:昭阳广场:

百富广场:

12、现场秩序维护:昭阳广场:志愿者

百富广场:志愿者

十一、组织机构:

总顾问:

顾问:

总策划:赵开、

策划:

总统筹:

统筹:

十二、注意事项

1、所有报名志愿者除特殊情况外不得请假缺席本次活动,并务必穿好党员志愿服。

2、现场人多拥挤,严防意外受伤安全事件的发生。

3、现场维护注意文明礼貌、谨慎灵敏,严防无业闲杂人员的滋事生非。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邵东县党员志愿者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并由志愿者机制灵活妥善处理。

关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15

一、活动思路

充分发挥媒体公信力、威慑力、引导力,拉长3·15活动过程,从媒体、政府和百姓三个角度,利用我台有影响栏目,针对全年各行业典型的消费现象、消费热点、进行点评、揭露、追问和帮办,不再以颁奖硬性表彰企业,而是通过实地取证,专题或软文手法展现优秀企业消费维权案例。立足“媒体责任,舆论监督”视角,调动全台新闻资源,点优评劣,办一个全程公开,全民参与,惠及民生的3·15。

活动周期:1--3个月。

二、活动内容:一条主线、三大行动

第一阶段:前哨战(宣传造势,引起关注,全民参与)

第二阶段:攻尖战(媒体责任,舆论监督,企业互动)

第三阶段:收尾战(315年度报告,白皮书、民生和谐)

(一)第一阶段:前哨站

1、主线活动:“315消费监督员”全市征集。(作为活动引子贯穿整个活动,及时为活动提供素材和话题,进行互动,与消协联办,依托栏目)。

2、活动目的:启动活动宣传造势,制造舆论影响,通过公益片宣传,引起商家与市民关注,警醒商家,立足媒体自身威慑力,掌控活动话语权,为后续活动铺垫。在当地网站同步设立专栏,分行业,选取典型商家,进行消费评议和投诉,以及票选,事前不与商家告知,全部纳与新闻媒体舆论监督范围。

3、百姓口碑奖:历经三个月评选,根据得票和好评率最高,投诉低企业,设立百姓口碑奖,由“315市民消费监督员”代表为企业颁奖。

要点:

通过全频道征集“315消费监督员”活动,进行前期舆论造势和活动启动,发动一场全民参与,大众评审的315维权体察大行动,组成《第一百姓》——《百姓观察团》,让市民切身体验消费,说出真实感受,依托电视、网络、微博、视频,手机拍客等多媒体传播手段,设置以百姓和媒体互动,专家和政府评议的电视节目、网络版块进行点评,报道,将消费发言权和评审权交至百姓手中,对全行业消费进行监督与评审,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弘扬维权,引导消费,扶优限劣,促进广大企业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推动本市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深入发展。

以消费满意度问卷调查作为启动引子和主线,并没有真正展开和很好发挥电视舆论造势的特长,对市场也不能形成有效的打压态势,现通过发动群众,随进追踪的形式,有利于更好发挥媒体公信力和为民服务的引导力,并留有和企业互动的余地。

(二)第二阶段:攻坚战

相关栏目开通专题,面向社会,征集组成"百姓市场观察员",对各行各业的经营行为进行体验式探访,选取企业,通过实地消费观察在电视上现身说法谈感受,即时对企业服务进行评述,体现群众监督的力量。

结合消费监督员主题活动,利用圈点微博,网上专栏进行互动,充分借助网络跨界传播优势,进行消费案例征集,对消费者反应的消费领域存在的热点、难点,陷阱,进行揭露,形成全民消费评议,抨击不诚信行为,提醒消费者进行维权。

根据前两阶段活动总,《新闻节目》联合消协,职能部门联合推出“标杆,商业前行力量”大型新闻行动。依托百姓市场观察团、消费监督员提供线索,通过百姓口碑,一改传颁奖表彰模式,对315诚信体系有突出贡献的企业进行软文化报道,号如全民建立一种商家业体系。

附属活动:

315放心消费联盟(传统活动)(春季购物节中小客户提前预热与铺垫,挖掘上年开发的资源);

利用此315契机,尝试打造本地消费指南,成为发布资讯、联系商家、消费维权等多种功能的互动平台;

设置315特别版块 “消费资讯”、“消费故事会”,“消费随手拍”等栏目或版块组成。

(三)第三阶段收尾战:

3·15主题晚会

总结回顾这三个月新闻行动成果,梳理行业年度报告。颁发奖项。

四、奖项设置

1、全场大奖:唯一一个奖项——百姓口碑奖。

2、全行业奖项设置(百姓满意十佳企业将、百姓放心消费品牌奖、社会责任力十佳品牌奖)。

3、细分行业奖项设置(房产行业、家居建材行业、数码家电行业、其他行业)。

五、活动创收

1、3·15公益广告宣传系列。(公益广告既可舆论造势,也可以进行企业植入,特别行业形象广告,作为此间特殊资源推出)。

2、新闻行动冠名与全程支持。

3、晚会冠名、协办、特别支持。

关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16

为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更好地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促进市场经济良性发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营造一个公平、公正、诚信经营的消费环境,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开展本次活动。

一、活动名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校园签名暨有奖问答活动二、活动主题:让消费者更有尊严

三、活动时间:20xx年3月15日

四、活动地点:校园小器材广场

五、活动内容:

针对我校师生消费意识与维权意识大调查与签名活动,在活动地点摆放答题箱,参与答题且回答正确的同学可获得答题奖励,同时邀请同学签名,借以提升相关维权意识。

(1)活动总负责人安排工作人员,并布置相关工作。

(2)11点30活动开始,参与的同学依次排队进行抽题与答题。如果答案正确,则奖励小礼品一份。

(3)当天礼品发放完毕或者时间达到12:30点时活动结束。

(4)活动当晚,活动相关的负责同学将活动开展的情况以及出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该活动的总负责人。

六、相关要求:

在活动进行过程中,注意保存影像资料,作为成果展的一部分。

七、活动所需物品统计:

条幅1条、签字笔2个、答题纸盒1个、答题纸以及各式小礼品、桌子2张

八、活动经费预算:

关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17

活动主题:维护消费者权益,共创诚信新生活

活动背景:每年的3月15日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我们每个人都是消费者,作为刺激社会经济的个体而存在,因此我们需要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市场消费环境的公平诚信氛围,并打击损害消费者利益的不良风气。通过相关活动,我们将传播维权知识,以让大家提高应有的自我维权意识,做一个精明细心的新时代消费者。

活动目的及意义:

1.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

2.维护消费者权益;

3.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

活动时间:x年3月15日(星期二),上午10:30—12:30

活动地点:一饭堂门前

活动对象:全校学生

活动项目:

1.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并进行签名活动;

2.举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奖问答活动。

活动准备:

1.准备两块展板,用作宣传消费者维权知识和出示有奖问答活动的问题,并设置签名板块,届时放在摊位附近;

2.申请举办活动所需要的摊位,进行活动经费的预算;

3.为有奖问答活动准备相关问题;

4.准备卡片制作消费者维权标语,准备四张书桌、一条长椅、一条桌布、一顶帐篷、工作用的文具以及问答活动的奖品;

5.切实做好活动的宣传,务必把活动的通知对各班进行传达。

活动开展:

1.活动当天早上,分派工作人员提前布置摊位;

2.按照计划,开展活动;

3.让部分工作人员维持有奖问答活动的秩序,并负责答案的核对;

4.请前来参与活动的同学们在展板上签名留言;

活动结束:

1.工作人员对摊位进行收拾;

2.将活动的相关资料交给秘书处,让秘书处为本次活动写通讯稿;

3.写好活动总结书,及时上交给秘书处和校青协;

4.做好活动经费结算,收据交由秘书处保存。

注意事项:

预备相应措施应付特殊的天气问题(如:下雨),活动可以选择退后或者停止进行;工作人员要做到耐心解答参与人员的疑问,恪守职责,尽最大的努力把工作做好;前期的宣传工作要做到位,可以通过飞信或者出海报的形式告知活动的时间,尽量争取更多的同学参与到活动当中。

关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18

一、活动背景

作为现代的大学生,我们虽然有了先进的学习设备,能够方便和快捷地了解到各种新闻与知识,我们购物方式也呈多元化,作为消费者,大学生群体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趋势,但是大多数的同学们很少去关注消费权益的事情。如今,我们身在校园,所独自面临的消费方面的问题或许还不多,但是我们迟早会离开校园进入复杂的社会,当我们权益受到侵犯、人格受到不公的待遇时,我们会忍气吞声吗?我们会让不公平在我们身上为所欲为吗?我们当然不会那样懦弱,我们要时刻维护我们自身的权益、人格。如果作为消费者的我们受到了商家或者产品的侵权,那我们怎样去维护自己的权益呢?我们得了解一些有关消费方面的法律常识,知道一些维护消费者权益基本的知识。好好武装自己,保障好自己的权益。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这是一次很好地让在校学生初步地了解一下关于维护消费权益知识的契机。

二、活动主题:3·15,携手共创健康消费

三、活动目的及意义

(一)消费投诉维权有利于社会与经济的和谐发展。一则消费维权能净化生产者的生产环境,让假冒伪劣者及失信侵权的无生存之地二则投诉让企业更好地了解市场,了解消费者,了解产品及服务的缺陷,以便不断改进和解决生产及服务过程中的质量问题,既能不断清除真正的造假者、诚信缺失、侵权者,这样,就能够净化企业的生产环境,保证资源配置渠道的畅通。使各生产要素和资源配置效率更高、更合理,

(二)消费投诉维权有利于化解社会经济矛盾。消费投诉是一种利益纠纷和矛盾的碰撞结果,是正当的维权行为。虽然在很多情况下消费行为双方也有在合理框架下解决矛盾冲突的愿望,但往往缺少有效的沟通手段和纽带桥梁。特别是随着我国国民权益意识的增强,各种利益诉求的表达将会或已经成为常规性的社会现象。而我国目前让民众利益表达的渠道以及合法的社会抗议申诉机制还比较少、不健全。具体到消费领域来说,这种消费维权意识的迅速增强与有效的表达权益、维护权益的渠道及机制的相对滞后所带来的矛盾日趋明显,因此,通畅的利益表达渠道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减少极端对抗、营造良好的人际交往与社会和谐交流的环境,消费投诉维权就是满足和尊重消费行为双方(主要为消费者)利益表达的话语权,是联接双方、化解矛盾、融合关系、走向共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纽带与桥梁。

(三)消费维权知识是当代大学生应当知道的,不然大学生就不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此次活动让在校大学生初步了解基本的消费维权知识,如果大学生消费权益受到侵害时,多点这方面知识应对方法,有法,有理,有节地处理好消费领域当中碰到的问题。本次宣传活动对大学生处理相关事情起到积极的作用,大学生面对不公的消费待遇而就不会束手无策了。

四、活动时间和地点:时间:201x年3月15

地点:木兰路

五、活动对象:师范大学在校学生

六、主办单位:师范大学校学生会权益服务部

承办单位: 1、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学生会权益部

2、教育科学学院学生会权益部

七、活动流程

(一)前期准备

1.宣传:

(1)各院各出一张海报,在本院宣传,摆放时间为活动前的三天。

(2)星网翔网等发布新闻,宣布活动时间和地点。

2.外联:

盛情邀请*单位并联系区工商部门及消费者协会,使其了解本次3·•15活动的相关内容及目的,取得宣传资料,并邀请相关代表出席此次活动。

邀请法学院嘉宾出席此次活动。

3.时间安排

(1)3月7日,召开全社人员会议,讨论、完善、通过活动方案,明确各人员分工及整体进程。

(2)3月7日至13日按各分工分头准备,由相关负责人督促检查。

(3)3月13日晚上召开临战前检查,协调会议,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4)3月14日晚上重点是检查流程工作,及所需物品。并与*单位再次联系。

(二)活动开展

1、为达到一定的宣传力度和影响力,又鉴于部门人力物力有限,本次活动将只在校内设点,为特定的消费人群——大学生提供切身的消费者维权知识服务。为此,我们将会选择人流量大的木兰路以及高峰时段开展此次活动。3月15日10:30至15:00进入工作状态。

①9:00校权益服务部和相关承办负责活动所需的展板、凳子、桌子等器材的摆放。

②10:30到15:00的时间段在木兰路,开展名为“ 坚持和谐消费理念、营造校园法制氛围”的签名活动。

③现场专家咨询,*单位以展板的形式为同学提供消费方面的知识,发放有关维护消费者权益知识的宣传单。

④同时,在现场进行有奖知识问答。

⑤在现场进行“十大恶劣新闻事件评选”活动,校权益服务部维持现场次序。

⑥后期活动的现场宣传,如权益方面的征文和讲座等。

⑦15:00活动结束,将重要物品收回,清理现场垃圾。

2、3月15日各兄弟学院在本学院开展具有本院特色的3·15维权活动。

3、活动完成后进行活动信息反馈与活动总结。

(三)后期宣传

1、各院出风采展。

2、星网翔网上等发布关于活动的新闻并负责投稿,宣传3·15消费者权益。

注:其他兄弟学院权益服务部做相关协助工作为使活动顺利进行。

八、所需经费预算

(一)活动所需物品准备

1.展板若干块(各学院得出一块)

2.横幅3条(签名横幅1条)

关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19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消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度,助推我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消费提质升级,繁荣活跃消费市场,提升南京商业魅力和都市圈的影响力,根据商务部和省商务厅消费促进月活动安排,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__年消费促进月活动。为抓好工作落实,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时间及范围

活动时间:20__年__月7日—10月8日

活动范围:全市各区列入限额以上规模统计的各主要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单位)

二、活动主题及目的

活动主题:重点突出“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品质供给、释放消费需求、拉动社零增长”的主题。

活动目的:通过开展行之有效、富有特色的消费促进活动,搭建供需对接平台,宣传推广品牌,深化交流合作,加强信息服务,引导热点消费,做大网络消费,提升便利消费,形成消费集聚效应,努力增强商品和服务有效供给,积极营造良好消费环境,不断满足居民个性化、多样化、品质化消费需求,促进消费规模扩大和结构升级。

三、活动内容及形式

(一)紧紧围绕活动主题。结合本地产业优势、消费热点及风俗文化特色,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促消费活动,指导企业举办特色商品展、美食文化节、休闲购物节等各类活动,增加商品和服务供给,促进市场消费。

(三)顺应消费升级新趋势。在消费辐射能力强的商业街区,组织大型百货店、购物中心、大型商业综合体开展知名品牌展销活动,通过品牌推介、联合促销、品牌折扣、特色商品展销等方式,宣传品牌文化,扩大品牌消费。

(三)积极搭建供需对接平台。组织指导流通企业创新流通模式,加强与大型电商、新型媒体等平台的对接,构建稳定的流通渠道,推进地方优质特色产品的产销衔接和市场推广,强化品牌培育,提升地域品牌的影响力。

(四)倡导线上线下销售融合。推进实体商贸流通企业、电商企业、网络平台企业,大力开展网络促销活动,引导实体商贸流通企业发展网银支付、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等移动支付方式,加强线上线下互动融合。

四、活动安排

(一)发动阶段:3月20日前,各区商务局做好宣传发动,选择3-5家企业制定上报活动实施方案并附活动安排表(附件1)。

(二)组织阶段:4月10日前,各区商务局积极协调参加企业做好启动准备工作。市商务局根据各区实施方案选定1-2个项目作为重点跟进,密切跟踪效果。

(三)开展阶段:市商务局于4月28日在新街口南京中心广场举行20__年“消费促进月”暨“第八届南京购物节”启动仪式(方案另定)

(四)总结阶段:活动结束后,各区商务局于10月10日前上报活动总结和活动成效统计表(附件2)。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要充分认识开展“消费促进月”活动对增强有效供给、促进消费升级的重要作用和意义,要将“消费促进月”活动的组织实施作为消费促进工作的重要内容和抓手,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制定方案,周密组织实施,务求取得实效。

(二)注重创新形式。要创新促销思维,拓展促销领域,丰富促销内容,提高促销活动的实效。促销活动要注重线上线下、传统与新兴方式的融合,充分发挥电子商务的优势,创新活动形式。积极组织行业协会、商贸企业参与到“消费促进月”活动中来,扩大企业参与度,保证活动效果。要积极引入苏宁云商、好享购物等对接服务平台,鼓励大型商贸企业通过农商联手、工商联手、银商联手等方式,推动供需匹配,扩大有效供给。

(三)广泛宣传报道。要通过网页、微信、大众传媒等平台,向社会广泛宣传“消费促进月”活动的信息和动态,统筹做好面上宣传工作;要借助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等多种宣传渠道,广泛发布当地各类促销活动的内容、参与企业、优惠方式、商品和服务等信息,吸引更多的消费者参与活动,扩大影响,促进消费。

(四)强化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开展安全检查,排除事故隐患,确保消防、安全、疏散等设施完备。对各类促销活动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制定应急预案,严防哄抢、踩踏等恶性事故发生。督促企业规范促销行为,禁止虚假促销,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加强政策支持。要加强统筹和沟通,积极争取开展“消费促进月”活动必要的政策支持,激发和调动企业开展促消活动的积极性和内生动力。市商务局拟对积极参与“消费促进月”活动以实际成效为完成消费增长目标贡献突出的企业(单位)给予适当的补贴。

关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20

一、活动的主题、目的和意义

为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更好地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宣传20xx年全国消协组织“诚信?维权”年主题,促进市场经济良性发展,保护知名企业健康成长,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营造一个公平、公正、诚信经营的消费环境,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开展本次活动。

二、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承办单位:四川质量报社生活周刊

三、活动时间及地点

活动时间:3月15日(全天)。

活动地点:市体育中心北半场。

四、活动的策划、步骤及方法

(一)活动的策划:

1.由主办单位确定本次活动方案;

2.活动前期拟于3月12—14日,在媒体上(华西都市报、天府早报等)发布为期三天的公益广告,突出今年年主题“诚信?维权”,为3.15现场活动造势;

3.在活动前期,组织有关媒体对省消委会主要领导进行专访,突出宣传年主题、今年的消费维权重点和今年省消委会的主要工作;

4.协助省工商局消保处在3月13日召开315纪念活动新闻通报会。在会上通报省消委会的“20xx年消费投诉十大热点”和315纪念活动情况。

(二)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1.主办单位向相关企业发出组织活动的通知;

2.由主办单位负责审查参加活动企业的产品广告,宣传资料内容,杜绝假冒伪劣产品进场;

3.由承办单位负责活动的组织和筹备工作;

4.活动开幕仪式拟邀请省人民政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消委等有关领导参加并讲话;

5.现场设消费者咨询、消费者投诉、房产家装、it、食品、家电建材、日用百货、汽车等专区,散发相关宣传资料和进行商品销售;在现场开展消费知识宣传,并设置消费警示、消费小知识、消费指导等宣传牌;

6.由省消费向参加活动的企业颁发“20xx年消费维权定点联系企业”证书、铜牌;

7.在现场散发刊有参展企业的特刊及年主题宣传资料;

8.为活跃现场气氛,将在开幕式后进行文艺表演(节目内容待定);

9.在现场设立医疗救护(防疫)站、消费咨询台等;

10.组织治安、消防、防疫、医疗等部门入场开展相关工作。

关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21

根据人民银行支行《关于印发x年x市“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开展以“权利·责任·风险”为活动口号,以“充分保障金融消费者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八项权利”为活动标语的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中有关金融消费者享有的八项法定权利,告知金融消费者解决金融消费争议的正当渠道和方式。同时,强化对金融消费者风险责任意识的教育,引导金融消费者合法合理、理性有序地维护自身权益,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农村信用合作联社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联社理事长

副组长: 联社监事长

联社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业务发展部,王立国任办公室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工作实施方案,指导协调全辖各网点开展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宣传教育和督导检查等工作。联社各部室、各网点按照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各负其责、相互配合,合力推动此项工作开展。

各网点要按照要求,成立组织机构,明确职责、任务和分工,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保证效果、注重实效。

二、活动范围及活动时间

活动范围:联社各部室、营业部、信用社、储蓄所;

活动时间:x年3月1日-3月15日。于3月10日集中开展宣传。

三、活动主题及口号

活动口号为“权利·责任·风险”,活动标语为“充分保障金融消费者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八项权利”。

四、活动内容

(一)广泛宣传《指导意见》中有关金融消费者享有的八项法定权利,告知金融消费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及行使方式、解决纠纷的各种正当渠道以及进行投诉的途径。通过“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使金融消费者进一步准确理解自身的各项法定权利,引导金融消费者理性维权。

(二)注重强化对金融消费者风险责任意识的教育。加强对金融消费者风险意识和为自己决策所承担责任方面的宣传教育,让金融消费者明白“自享收益”的同时,要“自担风险”。帮助金融消费者提高警觉性,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引导金融消费者进行风险自评,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和相关产品的风险特征,选择适当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

五、活动方式

各营业网点要认真落实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安排部署的宣传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3.15期间,在营业网点悬挂宣传条幅或LED电子屏滚动播放本次宣传口号及宣传标语。

(二)3.15期间,对照参考“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手册,联社精心制作保障消费者八项基本权利及维权热线的宣传折页,各网点要认真开展消费者权利、维权渠道和风险责任的宣传。

(三)创新宣传途径,以不同的方式开设金融消费者维权通道,以微信、微博等公众平台为载体加强宣传的深度与广度。

(四)加强与当地报纸、电视台等媒体平台合作,开展强化消费者维权意识的宣传教育活动。

六、活动要求

(一)紧紧围绕宣传主题,细化活动方案,力争各项活动取得实效。

(二)及时领取条幅、折页等宣传参考材料,各社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开展相关宣传活动。

(三)各营业网点负责人要组织人员学习《指导意见》中有关金融消费者享有的八项法定权利,更好地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帮助金融消费者准确理解自身的各项法定权利,引导金融消费者理性维权。对金融消费者的风险意识进行宣传教育,让金融消费者明白“自享收益”的同时,要“自担风险”。

(四)各营业网点要认真对待“3.15”期间金融消费者投诉咨询。金融消费事关广大金融消费者的切身利益,在本次活动中应对金融消费者反映的突出问题认真对待、加以研究,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改进和落实。

(五)在活动期间,各营业网点要以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合作,适时适当报道与金融消费者维权相关的内容。

(六)3·15期间,xx人民银行和联社将不定期对各营业机构的活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通报检查结果,同时纳入对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综合评估考核。

(七)各营业网点“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活动经验,并于3月14日前将本次活动的总结报告、报表和宣传资料(电子版照片3-5张)报送联社业务发展部。

关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22

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及省消费者协会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开展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和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以“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为主线,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宣传重心,动员和推动社会各界,依法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的责任、义务,更好的维护消费者权益,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愿意消费,无忧消费,畅享消费。

二、组织领导

成立延平区工商局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工商所、股(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服务台,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收集相关资料。

三、活动内容

1.开展消费维权“五进”活动。继续把青少年、老年人、农村消费者作为消费维权宣传和保护的重点对象,积极宣传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发挥各工商所、各消费者协会分会、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点)、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的作用,深入校园、村镇、社区、市场、企业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活动。

2.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检查。按照南平市委、市政府开展“一元门票游大武夷”活动工作的部署,加大旅游市场监管执法力度,落实查处旅游市场无照经营、虚假宣传、误导消费、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相互串通、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畅通“12315”消费维权热线,负责处置工商职责范围的消费投诉,化解游客的消费纠纷。

3.开展儿童用品市场专项检查。一要加强对涉及儿童安全的儿童用品品种的监督检查,如童装、童鞋、玩具、童车、儿童安全座椅等品种。二要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加强对儿童用品质量的监管,重点检查标签、警示标识是否齐全,是否注明生产厂名和厂址,是否在商品包装上配有中文说明等,同时要加大对儿童用品质量的抽检工作力度。三要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等重点区域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小卖店执法检查力度,切实防止侵权假冒和不合格儿童用品流入监管力量相对薄弱地区。四要充分利用12315诉求信息、质量抽检结果以及媒体反映的情况等信息,有效发现重大案件违法线索,加大流通领域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儿童用品违法案件的查办工作力度,严格督查督办大要案件,落实责任,限期办结。

4.开展化肥市场专项检查。一要针对性的开展,发现有标称钟祥市金鹰磷化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为25Kg/袋,型号为“有效P2O5≧12.0%”“鹰子嘴”牌钙镁磷肥等福建省工商局在20xx年度开展的流通领域化肥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为不合格的商品,应责令经营者暂停销售,要求其提供检验报告,未能提供的则依法查处。二要加强化肥商品的监督管理,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化肥,要依法立案查处,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震慑坑农害农的不法分子。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周密安排。今年“3·15”恰逢双休日,各相关单位取消双休日,认真做好活动期间的各项筹备工作,突出重点、周密安排,确保执法人员和装备到岗、到位。

2.注重配合、协同开展。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通力合作,整齐着装,要主动与各部门联系,搞好协调,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3.加强宣传、做好总结。各单位要及时收集典型材料,做好活动总结。请通过一体化平台分别于4月29日、5月5日前将儿童用品市场专项检查、化肥市场专项检查总结报送至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服务台。

关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23

为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消费权益保护工作,推进质监“打假维权”职能工作的深入开展,更好地保护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关注百姓消费,创建和谐生活的市场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结合本市工作实际,制定今年“3.15”国际消费权益日宣传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会议精神要求,在全社会树立“关注百姓消费,共享和谐生活”的理念,达到使经营者、消费者、政府和相关部门履行应尽的社会责任的目的;坚持从源头治质,努力构建和谐美好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进一步提高农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及识假辩假能力,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确保百姓身体健康和消费安全;不断提升质监系统的社会影响力,充分展示新形势下质监人执政为民、维护和谐的精神风貌。

二、活动主题

共担责任,共创和谐

三、活动安排

按照市局统一部署,结合本市实际,集中力量、精心组织,开展好以下活动。

(一)3月15日在市民广场举办大型宣传咨询活动。

1、发放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材料及建筑装修材料、生活日用品等商品的购买小常识资料;

2、宣传QS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知识,向社会大力推介本市食品生产行业的优质食品、优良品牌和优秀企业;

3、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知识宣传咨询,讲解气瓶、天然气安全使用知识,增强全员安全意识;

4、宣传“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选择4-5户免费为百姓提供新装修住房甲醛含量检测);

5、现场指导商品真伪鉴别方法;

6、站牌展示:打假维权、我市名牌和国家免检产品介绍、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申办程序等。

(二)组织开展“光明工程进校园、计量服务进市场”活动,为学校师生免费检测眼镜和验光,为居民提供贵重物品免费称重服务。

(三)组织开展以建材、农资、儿童食品等为重点的检查活动,并结合“三.八”妇女节的妇女用品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在溱潼会船节前后,加强对宾馆、休闲中心、公园等场所特种设备安全检查。

(四)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开展“质监服务在身边,和谐消费连万家(社区、村镇)”活动,做到“服务到社区,送法到村镇,咨询到一线”,贴近生活,方便百姓。拟选择一个社区、一个村镇,开展一次以“共担责任,共创和谐”为主题街头小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主要内容包括:宣传农资产品、农业标准、农业生产技术规程、液化石油气瓶使用等相关知识,开展各种咨询服务,并对农村超市进行执法检查。

(五)根据当前季节特点,开展农资生产企业整顿工作,组织召开农资行业生产企业座谈会,宣传法律法规,签订质量承诺书。

四、具体要求

1、加强领导,责任到人。各科、所、队要高度重视,将“3.15”活动作为当前工作的重点,围绕活动主题,按照要求周密策划;集中精力,精心组织,认真落实,抓紧、抓好、抓实,确保今年的“3.15”活动有声势,出效果。

2、抓住重点,关注热点。围绕“共担责任,共创和谐”主题,着力做好与食品质量安全相关的知识宣传和名优产品展示,并通过照片、展板、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加大对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宣传,从而增强百姓的自我保护意识。

3、突出对我市电子网、国家免检产品、江苏省名牌产品、食品市场准入产品的宣传,达到引导健康、安全消费的目的。

4、公布“”投诉举报电话,接受消费者的投诉举报,并做好受理工作。

关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24

为认真组织开展xx区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纪念宣传活动,深入开展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一周年宣传,强化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如下宣传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和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宗旨,以“携手共治 畅享消费”年主题为主线,以创新消费维权工作、提高维权效能为动力,弘扬维权、倡导诚信、引导消费、服务区域发展。

二、主要内容

1、“以案释法”,广泛开展消费知识宣传教育

(1)将日常工作中的典型案例、消费知识、业务公告等工作在QQ群、“工商”微信公众平台、微博等网络媒介同步开展;

(2)加强与《中国消费者报》、《中国工商报》、《中国消费者杂志》、《大众日报》、《齐鲁晚报》、《齐鲁消费者》、《xx晚报》、《鲁中晨报》、《今日》、《山东卫视》、《电视台》、《电视台》等平面媒体的合作,传递消费维权的动态,弘扬维权为民的正能量。

2、开展消费维权工作人员维权业务培训

培训内容为:

新消法知识、典型案例分析、维权工作技巧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执法办案。

具体安排是:

3月3日上午在区工商局六楼综合会议室,由消保委秘书长授课,区工商局全体人员参加学习。

3、在商贸企业开展《新消法与售后服务》知识讲座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新消法知识、纠纷处理实务、售后服务知识和产品质量管理等,由区消保委秘书长进行授课。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是:

(1)3月2日下午,在广周布艺商行

(2)3月5日上午,在点点孕婴用品

(3)3月5日下午,在银座商城桃园店

4、在院校开展“新消法”、“打击防范传销”知识讲座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

新消法知识、打击防范传销知识等,由区消保委办、公平交易局、南营分会、南郊分会组织进行授课和宣传活动。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是:

(1)3月11日,在xx职业学院

(2)3月13日,在山东轻工职业学院

5、开展“家用汽车销售领域经营行为整治”总结及业务培训

活动内容:

总结整治活动,开展汽车三包、违法行为防范、服务及纠纷处理技巧讲座。

具体时间地点安排是:

3月12日,在区局六楼会议室,参加人员是全区汽车销售企业(4S店)销售经理、客户服务经理。由消保委秘书长总结、授课,南郊分会负责召集人员、安排会场。

6、各消保委分会于活动期间分别在辖区开展宣传活动

各分会要因地制宜,深入学校、企业、社区、农村开展咨询服务活动,积极开展送法下乡、消费教育进学校进课堂进村庄等活动,切实做好消费维权服务工作。农村分会以大集现场宣传为主。具体活动由各分会分别实施。

7、纪念日现场集中宣传咨询活动

活动时间:3月14日上午9:00-11:00

活动地点:国际家具会展中心(xx市xx区周隆路2573号)

参加单位:

区消保委、区工商局、质监局、卫生局、物价局、药监局、烟草专卖局、司法局、邮政局等部门。

活动形式:

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组织业务人员在现场设立宣传咨询台,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处理相关投诉。

8、组织“3.15”志愿者参加宣传咨询活动

组织实施:

(1)西城分会组织大街古商城老年消费维权志愿者服务队参加活动;

(2)南郊分会组织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大学生消费维权志愿者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3)南营分会负责组织xx职业学院大学生消费维权志愿者开展宣传咨询活动。

9、开展家具、餐饮、商贸流通、汽车销售等企业诚信经营倡议活动

活动形式:

筛选确定诚信承诺企业,协调参加现场活动,组织现场签订倡议书、授牌等相关活动。四大类企业承诺倡议书及参加承诺单位名单将在《电视台》滚动播放,在《今日》专版刊登,通过移动、联通、电信手机短信全覆盖发送。

组织实施:

(1)区消保委和区食药局筛选确定30家餐饮服务企业;

(2)区消保委与区商务局、各消保委分会筛选确定20家商贸流通企业;

(3)区消保委和各消保委分会筛选确定30家家具生产经营企业;

(4)区消保委和各消保委分会筛选确定10家汽车销售企业(4S店)。

10、名优企业咨询服务活动

参加企业条件:

“消费者满意单位”、“双十佳”单位、“双基地”企业、“守合同重信用企业”、“驰名、著名商标企业”等。

活动方式:

相关企业,在本单位及活动现场设投诉咨询服务台,接受消费者投诉和提供咨询服务。

xx市xx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

20xx年3月1日

关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25

一、活动名称:万道商城新浪微博大转盘活动

二、活动目的与意义

由于微博在互联网领域的快速发展,在营销方面的运用十分广泛,微博的使用人群和范围不断地发展壮大,微博的传导性十分良好。而新浪微博已经在微博领域中处于一个市场领导者的地位,新浪微博拥有较广的微博用户和良好的知名度,在新浪微博中举办活动,能够吸引较多的微博用户,从而通过微博活动的关注、转发等方式达到宣传公司的效果。提高公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活动时间:20xx年08月1日—08月10日

四、活动形式:新浪微博关注、转发

万道商城官方网站注册会员

五、活动方案:

1、公司员工微博

形式:号召公司内部全体员工开通新浪通过公司内部员工的微博进行互访、关注和转发形成一个固定的粉丝群。再通过员工的微博的力量进行更多的转发和关注,增加公司的粉丝人数、关注人数、转发次数和浏览量。员工参加微博活动的同时,增加公司的人气。公司员工凡在互访、关注和转发公司微博后,均可获得公司的优惠券和移动充值卡,以此鼓励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提高公司的微博人气。

2、新浪微博大转盘抽奖

参加条件:(1)关注万道商城新浪微博并转发,有机会赢取迷你电风扇、移动充值卡、优惠券和电影票等。(2)登陆万道商城官网:注册会员,输入代码:LIN,邀请好友参与活动。满足以上任一条件均可参加公司活动,凡将公司微博加为关注和转发后,均可有三次机会进行参与大转盘的活动。凡参加活动的微博用户均可获得优惠券或者移动充值卡。注册用户可凭输入码获得10元代金券,同时可获得优惠券、移动充值卡或电影票。

微博用户分别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等奖和参与奖。在活动结束后进行随机抽取幸运用户。具体为:

通过新浪微博的活动推广,增加公司微博的粉丝数量和关注转发率,在粉丝数量方面目前是1630人,达到粉丝数量增加80%的预期,在活动转发次数的方面能够大约达到转发在5000次。增加公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关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26

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

四中全会和中国消费者协会第五届一次理事会议精神,主动适应和服务新常态,推动社会共治,促进我省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背景:

近年来,商家不诚信销售的事件越来越多,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事件也越来越多,例如毒奶粉、毒饺子事件。面对如此众多的考验,作为消费者,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就变的越来越重要。同样,对于生活在校园里的广大学生来说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显得越来越重要了。

二、活动目的:

当代大学生将是未来祖国现代化建设的栋梁,搞好大学生的消费教育,对于倡导文明消费方式,构建和谐消费环境和和谐社会有重要意义。但是,现在的一些大学生社会经验少、阅历浅、又急于经济自立,往往成为消费侵害的对象。许多大学生消费形式不健康,不懂法不会用法,在权益被侵犯时经常无可奈何。因此,消费法律知识的普及,维权意识的培养也是当代大学生的重要一课,是十分重要的。

三、活动主题:

安全消费进校园 维护权利你我他

四、活动部门:

经济与管理学院团委学生会

五、活动人员:

经济与管理学院全体学生

六、活动地点:

4教108

七、活动时间:

20xx年3月13日晚7:30

八、活动内容:

以“安全消费进校园 维护权利你我他”为主题,针对全院学生进行消费意识和维权意识大调查,了解同学们对消费的看法、对消费法律的了解程度以及对可能遇到的消费侵权事件的处理方式。

九、活动流程:

(一) 前期准备

(1) 2月26日由自律部通知系自律告知各系,以系为单位组成小组(至少2人)进行消费权益内容的展示和普及,形式可以是单一的PPT、短剧等,也可以多种形式。内容展示可以分析不同的消费类型、消费观念,也可以借鉴自身经历、典型案例、相关法律条文以及专家观点,也可将同一种做法作不同人群的对比,等等。时间限制在10分钟;

(2) 自律部设计消费(包括网购)和消费观的问卷(20题);

(3) 自律部设计一些消费常识和消费法律的问题(PPT形式),常规题20题,附加题1题;

(二) 活动流程

(1) 活动当日下午5:30自律部以及相关人员到达并开始布置会场;

(2) 6:30—7:30表演人员到场拷贝课件以及音响调试;嘉宾和观众入场;

(3) 7:15开始发放调查问卷,并说明结束后将问卷交到台上;

(4) 7:30活动正式开始(第5和第6个系的表演之间留40分钟左右的间隔时间);

(5) (在第5和第6个系的表演之间)进行有奖知识竞猜。每个系派2个代表上台进行竞猜(鼓励观众上台),内容为消费常识和消费法律的问题,分必答和抢答(举手示意),以分数高低取一、二、三等奖。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颁发奖品。每个问题限答2次。如没有一个队答出问题,则把机会给台下观众或嘉宾,答对有奖(只限一次);

(6) 最后由嘉宾评分选出优秀的展示团体,以分数高低取一、二、三等奖。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颁发相应等值金额奖品;其余专业获参与奖,颁发奖品;

(7) 回收问卷,并进行分析(结果可体现在宣传板块上);

(8) 活动总结。

十、人员安排

①. 自律部做好活动策划和工作分配,进行问卷设计和问题设置,并进行奖品采购和确定每个系展示的顺序(由系自律部长抽签决定);系自律做好活动通知(包括顺序通知),提醒参与活动同学的准备进度,如有情况立即与自律部沟通协调,并在现场协助(如告知同学准备以及颁发参与问答同学的奖品);

②. 宣传部做好一块宣传板块;

③. 外联部做好赞助工作(矿泉水等);

④. 编辑部做好报道工作;

⑤. 经管学院团学做好协助工作;

⑥. 自律部做好最终的颁发奖品工作。

十一、活动预算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备注

奖品(展示)60元402=80元203=60元参与奖:

105=50元

奖品(问答)152=30元102=20元52=10元观众奖:

220=40元

其余(准备)布置会场费用:10元 问卷+评委用纸:0.2+1000.1+1=11.2元

共计371.2元

关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27

为了贯彻党的xx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继续深化“执法服务环境年”建设,围绕中消协确定的“消费与责任”年主题,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为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做贡献。省消费者协会,将在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后一段时间内,集中开展以下系列宣传、服务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第一阶段:协调准备(1月10日至2月15日)

(一)1月16日至25日,与各市沟通协调“3.15”期间联合开展的纪念活动。

(二)1月20日至2月20日,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征集侵犯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例,公开征集十大维权事件并组织专家做出点评。

(三)1月10日-2月5日,做好新一届理事会的换届准备工作。

(四)1月10日-3月5日,做好纪念20xx年3.15活动新闻发布会和纪念大会的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2月28日至3月10日)

(一)3月8日召开“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

1.曝光XX年侵害消费者十大典型案例。

2.公布XX年度消费者投诉热点分析结果。

3.点评XX年十大维权事件。

4.宣传展示省消协新改版网站的新功能。

(二)围绕“消费与责任”年主题,与媒体及有关部门配合,宣传维权工作。

1.在全省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在省内各主要媒体专访解读“消费与责任”年主题。

2.拟在省内各主要媒体发布8期科学健康的消费知识、消费提示。

第三阶段:“3.15”纪念活动(3月10日至3月15日)

1.支持鞍山市消协及有关部门举办名优产品博览会。

2.拟于3月13日召开省消协三届理事会换届大会,组成新一届理事会。同时举办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

3、召开银行业“消费与责任”行业服务情况通报座谈会。

4.3月15日,与沈阳市工商局、消协联合组织大规模的《消法》宣传现场咨询服务活动,省、市工商、消协及“3.15”讲师团、律师团、志愿者参加。

5.指导或参与相关市消协举办的“3.15”大型纪念活动。

6.与省家具协会等部门联合开展拒绝使用一次性筷子、拒绝使用非降解熟料包装带、消费者放弃纸巾,重新拾起白手帕等宣传活动。

7.以“两站”为依托,开展普及《消法》等法律法规进社区、进村屯活动。

8.开展关注农村消费安全,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活动。

9.3月15日,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部门与消费者协会一起组织“3.15”当天的现场纪念活动,并现场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

10.举办投诉和解直通车启动仪式。

11、与辽宁电视台合作启动建立全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基金。

关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28

一、活动名称:市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

二、活动主题:消费与服务

三、组织领导:

成立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系列宣传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组委会),市政府分管领导为主任,县、区政府、市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具体名单附后)。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消协,具体负责活动的协调组织工作。

四、活动安排、活动内容。

从1月12日至3月28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组织筹划阶段(1月12日至2月12日)拟定活动方案,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召开政府消费维权工作组委会暨市消协常务理事会,研究确定系列宣传活动的主要内容,并明确各相关单位的责任和任务。

第二阶段为活动实施阶段(2月23日至3月20日)

主要开展以下活动:

1、组织消费者代表参与有关部门对食品加工企业、超市的检查。

2、开展“诚信承诺企业”入盟和“一会两站”发展工作。

3、召开“3•15”新闻发布会,披露十大消费投诉案例。

4、市领导发表署名纪念文章。

5、编印维权知识宣传册。

6、召开年主题宣传活动座谈会。

7、开展“移动杯”我的维权故事评奖活动。

8、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大会。

9、举办大型广场宣传咨询活动及广场演出,维权知识有奖竞答。

10、各有关单位自行组织销毁假冒伪劣商品。

11、建议市人大开展对公用企业落实《消法》、《条例》情况进行视察。

12、开展医疗服务机构服务质量、邮政服务质量调查活动,并提交调查报告。

13、办好投诉聚焦、《生活“3•15”》栏目,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

第三阶段为总结阶段(3月23日—3月26日)

各单位要对系列宣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如实填报统计表,并于3月26日前书面报市“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五、具体要求:

1、县、区政府、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各项宣传活动。按照活动安排表组织、落实各项活动。

2、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活动安排表的要求,积极组织和参加各项活动。

3、各级消协组织要主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做好具体的组织协调工作。同时与新闻媒体配合,保证宣传的广泛性、实效性。

4、“3•15”宣传活动是公益活动,不得借“3•15”现场咨询活动从事赢利性的商业行为。

5、各咨询点要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所需物质由各咨询点牵头单位负责落实,并做好现场布置服务工作。

关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29

为强化消费者维权意识,促进商品质量和服务水平整体持续提升,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和消费环境,特制定x年“3. 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以“携手共治,畅享消费”为主题,宣传有关消费维权的法律法规,提高消费者的维权观念和能力,更新维权方式,创新维权机制,加强社会共治,不断适应新形势,健全和完善各项惠及民生的消费政策,扩大公共服务,扎实推进新形势下消费维权事业,有效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我县经济健康稳定发展。

二.组织领导

及时成立岳西县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组委会,分管副县长为主任,县政府办副主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县消费者协会会长为副主任,县直有关部门和企业负责人为成员。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祝金来同志担任。

三、活动安排

1、3月5日,组委会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筹备会。

2、3月9日至3月13日,各成员单位中行政执法单位开展消费市场专项整治活动,并做好各自相关领域的消费维权宣传和执法检查工作。

3、3月12日前,各成员单位和相关企业分别悬挂宣传横幅。

4、3月12日,组委会发表电视讲话。

5、3月14日,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食品安全法》等相关知识竞赛(由市场监管局负责组织实施)。

6、3月15日,围绕“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组织有关单位和企业在竹篙尖公园开展法律法规咨询宣传,识假辨假,现场受理投诉,发放宣传资料;同时通过移动公司的短信群发业务,向消费者发送消费维权方面的知识短信,组织宣传车上街宣传等大型纪念活动。各乡镇要结合本方案做好辖区内的纪念活动。

四、活动要求

1、加强领导,协同作战。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机构,各相关部门要明确任务,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共同做好“3.15”活动的整体策划和组织实施工作,努力丰富和创新“3.15”活动的内容和载体,进一步提高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城乡结合,广泛参与,社会互动。

2、强化宣传,注重实效。积极争取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配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突出以“携手共治,畅享消费”为宣传主题,集中力量,着力推进质量兴县、名牌战略、加强食品生产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工作,尤其要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和反映强烈的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问题。通过声势浩大影响广泛的纪念活动,为消费者排忧解难,促使经营者自觉承担社会责任,诚实守法经营。同时要认真做好3·15期间投诉调处工作,及时化解消费纠纷。

3、认真总结,及时上报。3·15纪念活动内容丰富、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落实,并及时做好3·15活动总结上报,于3月18日前将文字材料、图片等资料书面报至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 联系电话:,邮箱:,)。

关于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 篇30

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及省消费者协会的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开展好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x届三中和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以“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为主线,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宣传重心,动员和推动社会各界,依法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所规定的责任、义务,更好的维护消费者权益,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让消费者愿意消费,无忧消费,畅享消费。

二、组织领导

成立延平区工商局开展“3·15”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活动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工商所、股(室)、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服务台,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和收集相关资料。

三、活动内容

1.开展消费维权“五进”活动。继续把青少年、老年人、农村消费者作为消费维权宣传和保护的重点对象,积极宣传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检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发挥各工商所、各消费者协会分会、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点)、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的作用,深入校园、村镇、社区、市场、企业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活动。

2.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检查。按照南平市委、市政府开展“一元门票游大武夷”活动工作的部署,加大旅游市场监管执法力度,落实查处旅游市场无照经营、虚假宣传、误导消费、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相互串通、商业贿赂等违法违规行为。畅通“12315”消费维权热线,负责处置工商职责范围的消费投诉,化解游客的消费纠纷。

3.开展儿童用品市场专项检查。一要加强对涉及儿童安全的儿童用品品种的监督检查,如童装、童鞋、玩具、童车、儿童安全座椅等品种。二要依据国家强制性标准加强对儿童用品质量的监管,重点检查标签、警示标识是否齐全,是否注明生产厂名和厂址,是否在商品包装上配有中文说明等,同时要加大对儿童用品质量的抽检工作力度。三要加大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等重点区域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小卖店执法检查力度,切实防止侵权假冒和不合格儿童用品流入监管力量相对薄弱地区。四要充分利用12315诉求信息、质量抽检结果以及媒体反映的情况等信息,有效发现重大案件违法线索,加大流通领域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儿童用品违法案件的查办工作力度,严格督查督办大要案件,落实责任,限期办结。

4.开展化肥市场专项检查。一要针对性的开展,发现有标称钟祥市金鹰磷化有限公司生产的规格为25Kg/袋,型号为“有效P2O5≧12.0%”“鹰子嘴”牌钙镁磷肥等福建省工商局在20xx年度开展的流通领域化肥商品质量抽查检验为不合格的商品,应责令经营者暂停销售,要求其提供检验报告,未能提供的则依法查处。二要加强化肥商品的监督管理,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化肥,要依法立案查处,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行为,震慑坑农害农的不法分子。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周密安排。今年“3·15”恰逢双休日,各相关单位取消双休日,认真做好活动期间的各项筹备工作,突出重点、周密安排,确保执法人员和装备到岗、到位。

2.注重配合、协同开展。各单位要从实际出发,通力合作,整齐着装,要主动与各部门联系,搞好协调,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3.加强宣传、做好总结。各单位要及时收集典型材料,做好活动总结。请通过一体化平台分别于4月29日、5月5日前将儿童用品市场专项检查、化肥市场专项检查总结报送至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服务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