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论文选题、开题报告有关规定

研究生论文工作对于研究生整个培养过程非常重要,论文阶段包括论文选题、开题及撰写。论文选题是论文工作的关键,而开题报告则又是保证论文进度、质量的重要前提。为了保证论文工作的质量,现提出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开题报告的原则和要求,以及论文撰写的有关规定。

关于论文选题、开题报告有关规定

一、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开题及撰写的有关规定

(一)论文选题

1、选题一般应与课程学习同时进行;

2、选题要考虑本学科的发展与实际应用相结合;

3、选题应尽量结合国家下达的科研项目或实际应用中提出的关键性问题;

4、选题因学科门类的不同可以是多样化,因研究工作的不同可以是多种类型的,但必须考虑到有一定的先进性和适当的难度;

5、所选课题应来源于本学科研究范畴的科研课题或应用项目,在经费、仪器设备、试验条件等方面具有实现该课题的基本物质条件,对其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

6、指导教师充分了解硕士生的专长,结合硕士生在某方面的特长和兴趣指导选题;

7、鼓励论文题目由研究生自己拟出或导师和研究生分别拟题,共同商榷,但都需结合学科的研究方向充分调研。

(二)论文开题

1、硕士生在选题、调研的基础上填写选题申请表,并在所在学科范围内作开题报告,由导师主持并邀请本学科的专家参加,一般不少于五人;

2、开题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课题来源(部委、省、市、自选)及选题依据,着重说明国内外的研究现状和已取得成果的分析;

(2)课题在理论或实际应用等方面的价值,以及可能达到的水平;

(3)课题研究的方法和手段、步骤和进度、最终目标,以及完成论文所需的研究和实验条件等;

(4)研究过程中预计可能遇到的困难或问题,并提出解决的方法和措施;

(5)论文工作量与经费的来源。

3、开题报告后,经参加人员认真讨论作出决议。通过后,由导师写出综合意见(一式二份),经教研室、学院学位分委会签署意见后,送所在学院归档备查;

4、开题报告通过后,方可进入论文工作阶段。如未获通过者,在1~2个月内按同样程序重作开题报告,仍未通过者,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5、开题报告通过后,原则上不得改题。如确有特殊原因需改题者,须由硕士生写出书面报告,指导教师签署意见,经学院负责人审批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应在1~2个月内按同样程序重作开题报告。

(三)论文撰写

学位论文的撰写应注意以下几方面:

1、硕士生应在自己论文课题范围内,系统地查阅国内外文献和了解国内外有关科技发展情况,对搜集的文献资料作出分析和评述。同时还必须清楚地阐明本论文的目的、意义,所要解决的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可能途径,并提出研究方案;

2、硕士论文的内容应在理论分析,测试技术,计算方法,数据处理,仪器设备,工艺改革,新产品开发,工程设计、实际应用等某一方面有新见解或新内容,例如:

(1)利用前人或本人的理论和方法,解决前人没有解决的一个问题(这个问题可以是该领域中有意义的问题,也可以是比较重要问题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2)在实验研究中,能获得有意义的新成果,并有初步的解释;

(3)建立国内没有的(或改进国内已有的)、比较先进的实验装置,并取得可靠的实验数据;

(4)将本学科或其他学科的基本原理或技术应用于所研究领域,取得新的成果或有一定的实用价值和经济效益;

(5)在解决工程实际问题上,有创新和推广价值,或可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

3、论文的理论部分,要概念清晰,分析严谨,实验数据要真实,计算结果正确无误;对所得出的结论,应作理论上的阐述与讨论;

4、论文应由硕士生本人独立作出,若属几个人合作研究的项目,论文内容应侧重于本人的研究工作,有关共同工作部分应加以说明;

5、学位论文应按要求装订成册,如实验数据较多或程序较长,也可将此数据或程序以附件形式单独装订成册。

二、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开题及撰写

博士研究生的选题与开题是培养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是博士生创造性地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开端。博士生的选题应为学科前沿性研究,具有创新性,对科技发展、国民经济等具有较大的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研究方向明确,其选题文献综述应予以详实的阐述,指导教师和指导小组应对其开题严格把关。

(一)论文选题

1、博士论文的选题在理论上应居于学科前沿,能够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要突出学位论文的创新性,防止博士生培养完全限于低水平开发项目的倾向;

2、选题一般在第二学期就应该将题目定下来,以便有足够的时间作好文献资料和实验的准备工作;

3、选题要考虑到科学意义和实用价值,应是国家急需解决的工程实际问题或重要科研项目;

4、所选课题应是在导师指导下博士生能够独立开展研究工作的课题;

5、博士生本人对所选课题及应用实现要有兴趣和热情,以利于调动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从而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

6、鼓励博士生自己拟出论文题目或与导师共同拟题,共同商榷,但都需结合学科的研究方向充分调研;

7、选题一般是导师及指导小组有力量指导的课题,但更鼓励博士生选择具有一定风险性的学科前沿领域课题或对国家经济建设、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课题。

(二)论文开题:

1、博士生在选题阅读文献资料、调研的基础上写出开题报告,并在所在学科、专业范围内作报告及论证。由导师主持并邀请本学科和其它学科的专家参加评议,专家人数一般不少五人;

2、开题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课题的研究意义,对国内外研究现状、发展趋势等的分析;

(2)课题的研究目标、研究内容、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3)课题拟采取的研究的方法和手段、技术路线、实验方案及可行性分析等;

(4)课题的创新之处;

(5)课题的研究计划及预期进展、预期成果;

(6)与课题有关的研究工作已取得的成果和已具备的实验条件等;

(7)论文工作量估计与研究经费的预算和落实情况。

3、开题报告后,经参加人员认真讨论,作出决议。通过后,由导师写出综合意见并签名,经教研室、学位分委会签署意见后,送所在学院归档备查。

4、开题报告通过后,方可进入论文工作阶段。如未获通过者,在2~3个月内重作开题报告,仍未通过者,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5、开题报告通过后,原则上不得改题。如确有特殊原因需改题者,须由博士生写出书面报告,指导教师签署意见,经学院负责人审批后,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应在2~3个月内按同样程序重作开题报告。

(三)论文撰写

博士学位论文必须在导师或指导小组成员指导下由博士生独立完成。

博士学位论文质量的高低是综合衡量博士生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的重要标志。博士学位论文应当表明作者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重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同时还应反映作者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博士学位论文应是系统的、完整的学术论文,达到国内或国外重要学术刊物可以接受和发表的水平。

是否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是衡量博士学位论文水平最基本的标准之一。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可认为属于创造性的成果:

1、发现有价值的新现象、新规律,提出了新的理论观点或在较重大的理论上有新的发展;

2、在计算、设计实验技术上有重大创造;

3、提出具有一定科学水平的新工艺、新方法,能获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创造性地运用现有知识,解决前人未曾解决过的科学技术、工程技术或社会科学方面的关键问题。

为保证博士学位论文质量,博士生在校学习期间至少在国际正式期刊或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三篇与学位论文有关的文章(论文发表具体要求见《南京理工大学博士学位授予细则》)。

学位论文应按要求装订成册,如实验数据较多或程序较长,也可将此数据或程序以附件形式单独装订成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