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物业费请示(精选5篇)

调整物业费请示 篇1

尊敬的领导:

调整物业费请示(精选5篇)

根据贵公司的实际情况,我公司要求在下一个合同期员工增加至4人,主要有以下两个原因:

一、从安全角度考虑,外来人员的繁杂导致已发生了十余次偷窃事件,增加人员可以加强巡逻力度,提高安全系数,减少不必要的损失;

二、从人员休班方面考虑,因人员的缺少,员工的休班是一直存在的问题。增加人员后既保证了员工的正常休息,平衡了员工的工作心态,又增强了工作积极性,提高了工作效率。

近几年以来,物价上涨飞快,合同上规定的合同额1600元/每人/每月,已难以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一、20xx年5月起,东营市的最低工资标准由原来的760元/月上涨到920元/月,员工福利待遇也随之提高;

二、人员工资自去年一直没有增长(目前1300元,其它已经涨到1500元)加上保险、福利、节假日的加班以及不可预测费用等也需要往上调整

三、是物业管理费的税费由原来的4.55%上调到现在的5.65%。

鉴于目前的实际情况,为确保贵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我公司在尽量压缩各种成本的情况下,仍有很大的资金缺口,为此,恳请贵公司领导核实以上情况,对我们公司的物业管理费进行适当的调整,经过认真核算费用由原来的每人每月1600元,调整到每人每月1800元可保证目前情况下工作需要。

请公司领导酌情考虑我们的实际情况,给予我们支持。

调整物业费请示 篇2

向日葵小区业委会暨全体业主:

根据市政府调整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有关规定,20xx年4月1日起最低工资标准从960元调整至1120元,我物业管理工作人员的工资也必须同时作相应调整。

为做好下一阶段的工作,及时修订合同有关条款,消除由此产生的各种问题,为此我公司特向业委会暨全体业主申请,召开业主大会,讨论并通过有关资金计划安排并修订《物业服务合同》,保证物业管理工作的持续有效进行。

现有向日葵管理处提出如下方案供参考:

1.物业管理费从1.30元调整至1.80元;(业主每月多支出0.5元/平方米,每月约50元左右);

2.小区停车费全部划归物业所有;(按照税后15000元/月计算,业主每月多支出37元左右);

3.裁减8名工作人员。(减少开支约120xx元左右);

4.终止与业委会的《物业服务合同》。

管理处如在20xx年7月31日前未得到正式发文答复意见的,8月1日起按上述三条中的相应条款执行。

由于向日葵小区事务繁杂等因素,如合同因业委会单方面原因不能及时修订,严重影响物业工作正常开展的,物业公司将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得不考虑在适当的时间,终止与业委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撤离虹桥向日葵小区。

特此请示

上海楚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虹桥向日葵公寓管理处

20xx年3月10日

调整物业费请示 篇3

高安市物价局:

随着CPI的上涨,人员工资的大幅提高,物业服务企业的运营成本增加,导致物业服务企业涨价压力逐步增大。而人员工资近两年涨升幅度增大,新的《劳动法》实施后劳动力成本将推高企业经营成本,最终传递到物业服务价格上,如果不调高物业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将使物业服务企业经营困难,甚至出现大面积的亏损,一些经营项目小的公司将会入不敷出,濒临倒闭。现向贵局申请调高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确保物业服务公司的正常经营。

近年来物价总水平不断上升,而莱茵花园小区实行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为20xx年的收费标准。此收费标准已实施了四年多没作出过调整。近几年,物价也稳步上涨,人员工资提升,人员费用基本上占物业服务总支出的6成,甚至8成。每月上门抄表及收取水费,消耗大量人力物力,推动物业服务成本费用直接上升。适度调整只是合理成本的回归,只是消化近年涨价的压力。

根据物业管理的实际情况,具体调整方案如下:由原来每平方米0.18元调整为每平方米0.35元。

以上请示妥否,请批复。

高安市惠人物业管理公司

二零XX年十一月

调整物业费请示 篇4

中共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委员会:

针对中心机构编制和人事调整的情况,为更好地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经中心党总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根据中心领导分工,对目前中心六个科室按照二个科室成立一个党支部的原则,拟对所属党支部设置进行调整。

目前中心党总支部下辖6个党支部,分别是厦门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直属一支部委员会、厦门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直属二支部委员会、厦门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支部委员会、厦门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第一支部、厦门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第二支部、厦门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第三支部委员会。这次调整主要是将直属一支部委员会和直属二支部委员会扩增为三个直属支部,即在中心办公室和信息网络管理科基础上成立厦门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直属一支部、在创业指导科和再就业指导科基础上成立厦门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直属二支部、在就业服务科和档案管理科基础上成立厦门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直属三支部,并对直属一支部委员会和直属二支部委员会现有党员进行调整划分,其他支部暂时不作调整。

妥否,请批示。

中共XX市劳动就业管理中心总支部委员会

调整物业费请示 篇5

县编制委员会:

根据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经我委党组会研究,拟对委内设机构做相应调整。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一、设立行政服务科,挂“法制科”牌子。

该科室的职能为:负责全县行政许可事项县级审批权限内一、二、三产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和上级审批权限内的核转工作;根据国家、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制定我县相关的实施意见(办法);负责相应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调研和督查工作;承担本部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

二、设立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科,挂“应对气候变化科”牌子。

该科室的职能为:研究分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境保护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负责上级审批、核准项目能评材料的上报及跟踪服务工作;组织协调全社会发展循环经济示范工程;负责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方面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及有关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申报与监督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全县节约型社会建设工作;承担全县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规划和重大政策。

三、综合规划科,挂“经济研究室”牌子。经济研究室不再单设,其职能划入综合规划科。

四、“项目推进科”更名为“工业发展科”,其职能不变。

五、县重点项目办单列,不再为项目推进科的挂牌单位。

六、撤销沿海开发科。

以上请示,如无不妥,请予批复。

二〇XX年一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