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渎局个人工作总结

反渎职侵权局作为人民检察院的重要职能机构,通过依法惩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这一司法强制手段,实现检察机关对司法权和行政执法权的法律监督,做好工作总结,今天本站小编给大家找来了反渎局个人工作总结,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反渎局个人工作总结
反渎局个人工作总结篇一

20xx年,反贪局在院党组和市院反贪局的正确领导下,在兄弟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市院党组提出的打造“质量,效率,形象”三大品牌的总体要求,不断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积极履行反贪工作职能,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加强队伍建设,各方面的工作均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和进步,现总结汇报如下。

一、立足反贪工作职能,深入查办各类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

全年我局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职务犯罪案件15件17人,其中,行贿案件3件4人,受贿案件8件8人。贪污案件6件7人。在立案侦查的案件中,大案比例为100%(涉案值5万元以上),科级干部4人,已移送起诉15件17人,移送起诉率为100%,有罪判决率为100%。通过办案,共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700余万元。总结全年的办案工作,主要的特点有:(一)初查工作成效明显,初查成案率大幅上升。按照市院提出的“初查精确,立案准确,结案正确”的基本要求,我们X反贪局自觉将案件的初查当作案件突破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全年共初查案件线索15件,立案15件,初查成案率达100%;(二)查办重点领域案件成效明显。在所立案案件中,涉及教育系统的3件3人,电力系统的6件6人,城镇建设系统的6件6人;(三)查办窝串案成绩明显。在所立15件案件中,窝串案10件11人,约占总立案数的77%;(四)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大幅提高。今年我们的初查成案率、移送起诉率、有罪判决率均保持在100%;上诉率、投诉率、申诉率保持零的记录;办案周期进一步缩短,平均办案周期为37天。

我们的主要经验和体会是:

(一)围绕公平正义,不断更新执法理念从今年所立案的案件来看,由于我们注重最大限度地整合办案资源,在加大办案力度的同时,积极推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依法办案,文明办案,规范使用强制措施,办案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提高,所办案件均实现了零投诉、零违纪,零突发事件。

(二)规范线索评估,制定严密的初查计划针对近年来有价值的举报线索少的现状,我们组成了由分管检察长和反贪局局长、副局长以及侦查科科长共同参加的案件线索评估小组,对涉及贪污、行贿、受贿犯罪的举报线索进行评估,从线索来源(举报类型)、举报内容等方面进行综合科学分析,对可信度高、有成案价值的线索提出侦查方向交由侦查部门,侦查部门据此在3日内制定初查计划,报局长审查批准后开展初查。这样,不仅使办案人员明确了侦查思路,提高了成案率,而且也为缩短办案周期打下了基础。从今年我们立案查处的案件情况看,我们之所以能够取得初查成案率达到100%的好成绩,主要归功于我们在实施初查前的线索评估。如我们在办理供电局系列案件中,尽管举报所反映的内容不详,咋一看没有多大的初查价值,但是,我们通过评估认为供电系统是一个垄断行业,工程发包的权力相对集中,并且缺乏有效的监督,而被举报人李某多年来一直在该系统做工程,行贿的可能性极大。据此分析,我们制定了严密的初查计划,并一举突破了这一受贿串案。

(三)案件查处工作关口前移,规范初查和秘密调查“传唤、拘传的持续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的法律规定确立以来,传统的“车轮战”,“疲劳战”等侦查方式已经不仅被宣告过时,而且直接违反了法律的这一规定,因此,要想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突破案件,就必须将案件查处的关口前移,强化初查和秘密调查。初查工作开始前,我们严格按照办案流程的要求,制定严密的初查预案,明确案件的初查方向、范围和规范化要求,针对案件特点详细列出初查工作的内容,力求做到精确初查。如在办理供电局系列案件中,针对举报信反映的内容不详实,但具有初查价值的特点,我们对案件的关键行贿人李桂荣几年来所做工程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摸排,收集了大量的人证和书证,由于准备工作过细,在证据面前,李桂荣很快交代了行贿犯罪事实,从而一举突破供电系统的受贿串案。在查处我区某中学校长周某一案的线索时,我们办案人员围绕行贿人的假名、假姓、假地址,展开精确的初查,锁定目标不放,七上沭阳,终于克服重重困难将其追捕到案,从而突破数起我区中学校长受贿串案。(四)加强审讯过程中的安全防范工作,规范询问、讯问行为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工作中,我们始终将办案安全放在第一位,不仅有完善的讯问谈话设施,而且建立了相关的安全防范制度。自犯罪嫌疑人接受第一次谈话之时起,始终有两名以上法警在场,法警为专职安全员,确保不出差错。针对有的受贿嫌疑人在交代问题后有异常表现的,我们都及时安排人员与之谈话,做好他们的思想工作。在查办王某涉嫌受贿一案时,王某有自残的企图,但被我安全人员及时地制止,从而避免了一场突发事件的发生。

严格执行传唤、拘传、拘留、逮捕犯罪嫌疑人的相关法律规定,坚决杜绝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变相剥夺、限制证人人身自由和采用刑讯逼供等暴力手段违法讯问、取证行为,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坚持对询问、讯问案件证人和犯罪嫌疑人进行监控和全程同步录音录象,对办案过程中出现的少数干警情绪急噪等情况,我们及时做好干警的思想疏导工作。

严格规范执行强制措施,在对象的确定,手续的办理,执行的主体等方面都能严格按照法律和规范的要求进行,尤其在对监视居住的使用上,我们始终坚持“少用、慎用、规范使用”的原则。如今年我们办理的屠某涉嫌行贿案,从监视居住的对象确定,到手续的办理到措施的执行,我们都能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执行。

(五)加强人权保障,坚持人性化办案对于每一个调查对象我们都能在充分保障其法定权利的同时,从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坚持人性化办案。对于一些患有疾病的被调查人、犯罪嫌疑人、证人,我们都主动联系医院或诊所的医生定时定期为其测量血压,心率,安排就医。对于在生活上有特殊要求的被调查对象,我们都做到尽量满足。如我们在办理扬州市新东方房地产公司总经理丁某涉嫌贪污一案中,针对犯罪嫌疑人丁某年事已高,并患有心脏病和“三高”病症等情况,我们及时与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取得联系,请医生定时为其测量血压和心率,购买常用药物,适时安排休息。这样不仅有效防止了突发事件的发生,保证了审讯工作的顺利开展,而且也使当事人切身感受到检察机关的人性化工作作风,有力地维护了检察机关的整体形象。

(六)严格办案纪律,加强保密工作如果说纪律是履行职能的保障,保密工作则是突破案件的关键。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始终把办案纪律和保密工作当作重要的基础工作来抓。例如在办理扬州新东方房地产公司总经理丁某一案的过程中,由于我们在案件的初查、集中突破等环节规定了严格的办案纪律,采取了有效的保密措施,从而使我们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一举突破了丁某涉嫌贪污公款86万余元的重大犯罪事实。

二、坚持素质强侦,进一步加强反贪队伍建设

(一)结合规范执法检查和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今年8月,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了规范执法检查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教育活动,我局根据活动要求,积极组织全体反贪干警认真学习市院反贪局制定的《关于在全市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开展职务犯罪侦查工作规范执法检查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对照省院列出的存在于侦查工作中的10个方面的重点问题,结合我院反贪工作实际,进行了深入讨论,认真排查,针对办案中存在的初查阶段接触被调查人不严格遵守审批制度;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不及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录音录象设备老化,不能满足现有条件下的办案要求等问题逐一进行原因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和方案,并落实整改。

(二)结合全市检察机关的作风专题教育,进一步增强干警的风纪意识今年,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的以“牢记为民宗旨、正确履行职责、坚持廉洁从检”为主题的作风专题教育活动中,我们根据我院的反贪工作实际,结合在临近县市检察院发生的少数检察干警帮助被告人亲属打听案情,指使行贿人翻供的严重违法违纪事件,及时组织干警认真学习相关的文件精神,深刻反思和排查日常工作中存在的类似问题和苗头,并加以整改。通过讲学习,摆问题,谈认识,说体会,全体干警的风纪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加强,对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本质要求和核心内涵的认识进一步加深,从而切实增强了干警做好本职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三)结合办案流程检查,组织干警认真开展业务学习和培训,干警的业务素质进一步增强《办案工作流程》是省院为指导全省检察工作,提高办案质量,规范执法行为而依法制定的一项工作制度,但在落实过程中,少数干警由于主观认识不到位,一度存在抵触情绪。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提出了“把规定变成习惯”的口号,一方面组织干警认真学习流程的各项规定,另一方面结合流程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照流程进行落实、整改。同时,我们还根据市院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组织全体反贪干警参加了为期三天的业务学习培训。为了保证学习质量,我们还尝试建立学习的长效机制,把每周的星期五下午规定为固定的业务学习时间。在加强业务学习的同时,我们还注重结合工作实践,开展调研,以调研促业务。今年,我们先后与院研究室组织了两次有关反贪工作的检察理论与实践研讨会,交流文章13篇。全年共撰写各类调研文章17篇,其中国家级录用5篇,省级录用1篇,市级录用2篇;宣传13篇,其中国家级录用8篇,省级采用3篇;信息8篇,其中省级录用1篇,市级录用6篇。

三、预防工作成效显著

20xx年,我们反贪局继续贯彻“打防并重,标本兼治”的方针,在深入查办各类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的同时,紧紧围绕年初的预防工作部署,重点开展了个案预防、重点行业预防、重大工程建设同步预防,民营企业行贿犯罪预防,组织开展送法到学校、企业、社区等活动,预防工作成效显著。全年共开展个案预防13个,发出预防检察建议24份。深入发案单位召开案情分析会议27次。写出案情分析报告6份,帮助市供电公司、区教育系统、区建设局等发案单位落实预防措施142项。建立包括区政府物资采购、区市政建设扬菱路槐泗段拓宽工程、区卫生局、X路改造工程等专项工程在内的同步预防6个。组织到校园、工地、社区等区域开展法制教育宣讲105节课。

四、存在的不足及工作打算

总结今年的反贪工作,虽然我们较好地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反贪工作任务,但是,我们仍然清醒的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我们所取得的工作业绩与上级机关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具体表现在:办案工作流程的执行力度和案件质量还有待提高;干警的业务素质与当前日趋复杂化、智能化的侦查工作要求还有很大差距;理论调研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等。

20xx年,我们X反贪局将继续按照市院党组提出的“质量,效率,形象”三大品牌的基本要求,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努力拼搏,开拓争先,全面推进我院的各项反贪工作。

(一)围绕反贪工作职能,进一步加大办案力度作为反腐败工作的一支生力军,我们将继续坚定不移地把案件查处当作反贪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严格按照“初查精确,立案准确,结案正确”的办案要求,力争做到办案效果,办案效率和办案质量“三统一”。为此,我们将着力提高干警的“四大能力”:一是发现、管理和经营线索的能力;二是案件线索精确初查的能力;三是在法定时间内突破口供和搜集、固定证据的能力;四是抗干扰的能力。进一步加强与反渎、侦监、公诉等部门的联系与协作,逐步建立协作紧密、运转高效的侦查工作机制。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将一如既往地推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做到该宽则宽,该严从严,宽而有据,严而有度。

(二)立足公正执法,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进一步加大规范执法行为的力度,严格按照省院出台的《办案工作流程》和《案件质量考评办法》的规范要求,加强流程管理,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执行到位。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将按照最高检和省、市院的要求,少用、慎用、规范使用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在对象的选择,时间的确定,手续的办理,执行的主体等方面严格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对立案侦查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严格执行全程同步录音录象的规定,做到依法审讯,文明执法。

(三)坚持素质强检,进一步加强反贪队伍建设新的一年里,我们将以党的“xx大”精神为指引,通过制定和完善绩效考核和案件质量考评机制,进一步加强反贪队伍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努力打造一支风纪严明,业务过硬的反贪队伍。

反渎局个人工作总结篇二

20xx年,面对复杂的执法形势和繁重的工作任务,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及其会的监督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困难和挑战,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步。

一、加强和改进检察执法工作,服务意识群众意识不断强化

一年来,围绕“两加一推”主基调和“三化同步”主战略,全面建设“五个”的奋斗目标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制定实施了《**市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国务院 2号文件精神服务“五个”建设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服务大局的措施。围绕为党的召开营造良好环境,扎实开展涉检信访排查化解工作,省检察院、市委政法委挂账督办案件全部终结。建立健全维稳信息分析研判制度、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及时有效地处置和引导涉检舆情。围绕保障民生民利,深化开展打击商业贿赂、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依法打击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犯罪,注重保障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对7名刑事被害人进行了救助。深化联系群众工作,加快推进“四访合一”检务接待机制,积极走访联系企业和“四在农家”挂帮联系点,为企业、为基层提供法律服务,增强了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成效。

二、加强和改进检察业务工作,法律监督职能有效发挥

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008人,提起公诉3485人。在市委政法委的组织下,牵头、参与了《关于完善重特大命案办理机制的有关规定》、《命案现场勘查工作规定(试行)》等规范性文件起草会签工作;全面开展贯彻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试点工作,确保各项准备工作有序推进。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69件88人,大要案63件81人,大要案率为91.3%,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730余万元。立案侦查渎职侵权案件10件18人,积极介入各类责任事故调查32起。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思路和方式进一步转变,向地方党委、人大、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廉政风险防控、预防职务犯罪年度综合报告28份,提出预防建议49件,为有关单位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800余次。认真落实省、市人大会通过的《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不断强化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民事行政审判监督。重点督促公安机关立案26件。纠正漏捕37人,漏诉5人,对轻微刑事案件决定不批准逮捕**人,不起诉23人,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15件。向人民法院提出刑事抗诉13件,依法监督纠正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105人。积极推进与看守所信息联网和检察专线网联网,促进监管场所文明规范管理。对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提出提请抗诉38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5件,办理支持、督促起诉、执行监督、调解监督案件136件。市检察院与市法院会签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

三、加强和改进检察管理工作,执法规范化建设扎实开展

按照“全部、全面、全程”的要求推进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的执行。全面推行量刑建议制度,量刑建议采纳率为87.89%。对职务犯罪案件第一审判决实行市县两级检察院同步审查。全面推进未成年检察工作机制改革,市院、钟山区院、盘县院已成立未成年人检察机构。案件管理机制改革扎实推进,各院均成立案件集中管理机构,案件统一归口、动态监督、全程监管的管理模式正在形成。认真开展案件评查、检务督察、办案安全监督等活动,深化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大违纪案件查办力度。初核违法违纪检察人员5人,均查否,没有干警因违法违纪受到追究。自觉接受人大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列席重要会议、参与重大活动、讨论典型案件,以外部监督、司法民主促进规范执法。

四、加强和改进队伍建设工作,执法素质能力不断提升

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三忠诚”教育、保持党的纯洁性教育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通过邀请市出席党的代表为全市检察干警作报告,走访全国人大代表,开展大学习大讨论等活动,引导广大检察人员牢固树立“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各院在创先争优中激发活力,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市检察院反渎局荣获高检院表彰的全国优秀反渎局,钟山区院王伟琴同志被评为全国优秀青年检察官。盘县检察院荣获全省优秀基层检察院。全市检察机关18个集体、40名个人受到高检院和省、市表彰奖励。加强换届后领导班子建设。在市委的重视支持下,市院提拔、交流了11名处级干部,协助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完成了六枝院、盘县院的班子交流调整。两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的结构进一步优化、素质能力不断提升。加强干警教育培训。组织全市检察人员参加全国、全省检察机关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电视电话网络培训,与西南政法大学采取检校协作的方式举办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培训班三期,培训检察人员 300余人。我市两名干警当选全省“首届十佳民行办案能手”。1名干警获“全省监所检察业务能手”荣誉称号。**市检察机关代表队参加贵州省检察机关刑事诉讼法修正案知识竞赛,荣获第一名,并获组织奖。

五、加强和改进基层基础工作,检务保障明显改善

为应对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对检察工作的挑战,缓解人少案多的困难,积极争取两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增设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检察处,反渎职侵权局“重大责任事故调查科”等职能机构。市院从基层遴选9名同志到市院工作,增加50名检察辅岗人员,基层院也相应增加了检察辅岗人员,以保障修改后刑诉法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责任务圆满完成。在国土、规划、住建、财政等部门的支持下,启动实施市检察院新一轮“两房”建设工作。全市检察机关共投入400余万元改造办案区,工作条件得到极大改善。坚持实行市院领导挂点、业务部门对口指导等措施,推进全市基层院建设的协调发展。市人大会专门听取了全市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对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有力的监督支持。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成绩的取得,是省检察院和市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及其会监督支持的结果,也是社会各界关心帮助的结果。两级政府加大了对检察机关办案用房、技术用房建设和经费保障的支持力度,极大地促进了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和全市检察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也看到,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检察机关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方面还有许多工作要做,顺应人民群众新期待、新需求的意识和能力有待提高;个别检察干警没有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化解社会矛盾的水平不高、促进社会管理创新的能力不强,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不稳定;检察机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职能作用发挥还不够全面有效,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的问题仍然存在;修改后刑诉法、民诉法的实施,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维护司法公正、提升执法公信力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迫切;基层基础工作发展不平衡,案多人少、人才短缺等问题在一些地方依然突出。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坚持不懈地去推进解决。

20xx年全市检察工作的任务要求

20xx年是落实的新部署、新要求,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主要之年。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检察机关的重大责任。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确定今年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和市委六届二次全会、全国、全省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检察长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以平安建设、法治建设和队伍建设为载体,全面落实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的总要求,深入贯彻修改后的刑诉法和民诉法,大力提升执法能力素质和执法公信力,切实履行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捍卫者的职责使命,努力为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完成好上述任务,要突出抓好六个方面:

一、更加注重服务大局保障民生,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全面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职能作用,切实提升服务大局的成效。重点服务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和全市重大项目建设,主动提供发展所需的法治保障。突出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小微企业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外商投资权益保护等领域出现的新类型案件,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合法权益。紧紧围绕关乎百姓生计、群众利益的热点问题开展专项工作,不断探索便民、利民、助民的检察工作新机制。

二、更加注重发挥检察职能作用,进一步推进平安建设和法治建设

密切关注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出现的新特点、新动向,积极参与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网络犯罪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依法严惩以报复社会为目的的危害公共安全和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完善检察环节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抗,最大限度促进社会和谐。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坚决查处职务犯罪大案要案,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扎实开展为期两年的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进一步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落实和完善惩治和预防年度报告、专题研究和报告、预防建议制度,加强警示教育基地建设,促进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继续巩固贯彻落实市人大会《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取得的成果,切实把修改后刑诉法关于维护司法公正、依法保障人权、规范执法行为的要求落到实处。

三、更加注重依法公正对待群众诉求,进一步发挥检察机关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中的法治保障作用

健全12309举报电话、网上信访、来信、来访“四位一体”机制,完善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释法说理、检调对接、刑事被害人救助等制度,做好检察长接待、视频接访工作。配合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终结案件息诉罢访、稳控救助等工作,逐步推动处理涉检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认真落实综合治理措施,健全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和改进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积极打击网络犯罪,促进网络规范有序运行。加强未检专门机构建设和力量配备,落实社会调查、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加强对健全完善检察建议跟踪回访制度,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拓展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途径和方式,促进依法行政和社会管理法治化。深入学校、机关、企业、农村开展法制宣传,促进各级领导干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行使权力的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四、更加注重制度机制创新,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修改后的刑诉法和民诉法

按照有关司法解释和规定,加紧对现行检察业务工作规范进行清理,全面修正、完善和细化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和办案程序。严格落实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推进侦查人员和证人出庭、简易程序出庭、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羁押必要性审查、刑事和解、听取律师意见等工作,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深入开展生效裁判、民事调解、执行活动等监督,努力构建抗诉、检察建议、违法行为调查等多元化监督格局。加大解决涉及政法部门之间共性问题、重点问题的力度,保障协调有序地共同落实好修改后的刑诉法和民诉法。

五、更加注重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执法能力素质和执法公信力

不断深化思想政治建设。把党的精神纳入中心组学习、干部理论轮训、检察专业培训中,做到用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按照高检院的部署,扎实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完善以党建带队建长效机制,提高检察机关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不断深化队伍专业化建设,制定实施大规模教育培训工作三年实施意见,广泛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活动,全面提升队伍整体素质能力。完善检察官遴选制度。全面推行检察机关辅岗人员制度。不断深化自身监督和惩防体系建设。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工作,完善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制度,拓展人民群众有序参与检察工作的途径。健全检察宣传和舆情监测引导、研判处置机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以“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行为。

六、更加注重科技强检和基层院建设,进一步夯实检察工作发展的基础

积极推进与监管场所信息联网和监控联网,抓好远程视频讯问、案卷材料传输及视频接访系统建设,加强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切实落实基层检察院基本业务装备配备指导标准,加大高科技侦查装备投入,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科技含量。以参加全国先进基层院评选为契机,进一步提高基层院执法规范化、队伍专业化、管理科学化和保障现代化水平,充分激发基层院创先争优的热情和活力。

各位代表,党的启动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征程,检察工作站在了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决心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以争创一流的精神状态,敢于担当、勇于创新,以富有成效的工作为推进我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后发赶超、同步小康而努力奋斗。

反渎局个人工作总结篇三

20xx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三届四次、五次全会重大部署和市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反腐倡廉、司法公正、权益保障的新期待,忠实履行检察职能,服务发展、维护稳定、保障民生,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坚持宽严相济,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能,积极推进平安丽江建设,坚持惩治犯罪、教育挽救、综合治理相结合,努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重点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年批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487件 773人,起诉829件1296人。其中,依法批捕抢劫、抢夺、盗窃等侵犯财产权利犯罪案件210件343人,起诉204件394人;批捕杀人、故意伤害等侵犯人身权利犯罪案件101件148人,起诉148件255人;批捕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伪劣商品、信用卡诈骗等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犯罪案件9件10人,起诉15件27人;批捕扰乱公共秩序、破坏环境资源、毒品犯罪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139件243人,起诉155件285人;批捕放火、交通肇事、破坏电力设备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21件22人,起诉282件299人。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坚持贯彻宽缓刑事政策。继续推行刑事和解、检调对接、释法说理等工作机制,对主观恶性小、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捕61人,不起诉42人,有效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加强对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护,贯彻慎捕慎诉原则,开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社会调查、分案起诉、回访帮教、犯罪记录封存等工作,强化对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不批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5人,不起诉8人,回访帮教涉罪未成年犯56人,开展社会调查81次,附条件不起诉7人,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认真贯彻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严格证据标准,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坚决排除非法证据,加大对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隐匿伪造证据的监督和查处力度。完善案件质量动态跟踪监督,健全错案防止、发现、纠正和责任追究机制。落实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对无羁押必要的犯罪嫌疑人依法提出解除或变更强制措施建议。进一步规范律师会见等工作,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二、突出惩防并举,着力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促进惩防腐败体系建设,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惩治腐败的强烈期盼。

坚决查办职务犯罪。始终保持查办职务犯罪的强劲势头,以树立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法理念为先导,以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有机统一为目标,完善纵向指挥有力、横向协作紧密的侦查一体化机制,重点查办党委政府关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职务犯罪案件。依法查办贪污贿赂案件17件 26人,渎职侵权案件7件9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1544.5万元。其中,查办科级以上干部8人。所办案件实现了有罪判决率百分之百。

深入推进专项工作。围绕移民搬迁、国家粮油专项资金补贴、农村客运燃油补贴、农险保费补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等领域,继续开展全市集中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贪污贿赂、渎职犯罪案件。共查办涉农惠民职务犯罪案件9件13人,占立案总数37.5%,涉案金额469.43万元。依法查办“村官”腐败案件3件5人。通过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贪污贿赂、渎职案件服务于民、取信于民,遏制重点领域职务犯罪易发多发的势头,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农村和谐稳定。

不断深化源头治理。认真贯彻《云南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推进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结合查办案件开展预防调查25件,向有关部门发出预防职务犯罪检察建议21份,查询行贿犯罪档案1050次,开展警示宣传教育296场次,与9个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和26家机关、企业建立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从风险防控方面提出预防措施,促进重点项目建设成为优质工程、阳光工程、廉政工程。开展职务犯罪案例剖析26件,以年度报告及专题报告形式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村官腐败问题调查报告》得到市委的充分肯定,市院年度报告获首届全省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十佳年度报告。

三、强化内外监督,着力促进严格公正司法

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优化检察资源配置,提升法律监督水平,在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上下功夫,维护司法公正,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诉讼监督明显加强。重点加强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不应当立案而立案和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监督,监督立案13件,监督撤案2件,决定追捕28人,追诉52人,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44份;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判决、裁定提出抗诉6件,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106件次;重点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和久押不决案件开展专项监督,纠正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22件,提出纠正违法意见8件;重点推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多元化监督格局,依法办理执行监督、支持起诉、督促起诉、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履行职责案件39件,审查不服生效裁判、调解案件84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4件。

自身监督有效开展。在强化诉讼监督的同时,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高度重视“两会”期间代表、委员意见建议,坚持向人大及其会报告工作,加强和改进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等76人次参加庭审观摩、出庭效果评议。主动加强内部监督, 以信息化手段全面推进案件集中管理,搭建纵向贯通、横向集成、资源共享的办案平台,实现对案件办理的全程监督和质量监管,确保公正司法。

四、践行为民宗旨,着力提高服务群众能力

始终把保障民生、维护民利、服务群众作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有力措施,坚持以民为本、司法为民,依法公正对待人民群众诉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要求。

拓宽服务群众平台。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完善12309举报电话、来信、来访“三位一体”机制,坚持首办责任制、检察长接待日、下访巡访制度,畅通人民群众诉求表达渠道。落实检务公开,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工作,推行举报奖励、实名举报必复,处理群众控告、申诉、举报248件,接待群众121人次。深化“文明接待室”创建活动,全市检察机关继续保持全国、全省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荣誉称号。

切实解决合理诉求。认真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探索完善受理、审查、办理、终结机制,坚持把排查、防范、化解社会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的全过程,对重大敏感热点案件及时进行分析研判,妥善办理涉检信访案件11件,实现案结事了,减少矛盾积累和信访上行。认真执行《云南省涉诉特困人员救助条例》,救助刑事被害人22人,发放救助金10.3万元,彰显司法人文关怀。全市检察机关继续保持涉检信访案件赴省、进京“零”上访。

五、持续从严治检,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切实解决队伍和司法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严格公正司法,提升公信力。

从严正风肃纪。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问题导向,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以整风精神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的7大类20项整改措施已落实15项,9项制度建设已全部完成,办文办会、公车使用、经费管理等工作进一步规范,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得到及时整改。全面梳理现有制度,对10项制度进行“废、改、立”,不断完善检察机关司法为民、廉洁从检长效机制,促进纪律作风转变、工作绩效提升。为巩固和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根据最高检察院和省检察院统一部署,全市检察机关又认真开展“增强党性、严守纪律、廉洁从政”专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强化干警的党性、纪律和廉洁意识。一年来全市检察干警继续保持了“零”违法违纪。

增强司法能力。认真落实教育培训工作规划,坚持面向基层和办案一线开展大规模教育培训,切实加大业务尖子和办案能手的培养力度,积极组织102人次参加分级分类培训。结合司法实践, 多形式开展有针对性实用性的岗位练兵活动,促进干警业务能力不断提升,市院研究课题被省检察院评为三等奖。加强检察文化建设,重视检察宣传,借助各类媒体宣传报道检察工作136篇,传递正能量,增强检察工作软实力。全市检察机关10个集体和30名个人受到各级表彰, 市院何树云同志荣获“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全市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得益于市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市人大及其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市人民政府、市政协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和监督。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干警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检察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法律监督实效与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需求还有一定差距;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仍需不断加大;检察队伍整体素质与形势任务的要求还有不相适应的方面等。对于这些问题, 我们将以务实的态度和扎实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xx年主要工作

20xx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xx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之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全面贯彻党的、xx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市委三届六次全会、全国全省检察长会议的部署,以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化检察改革、强化法律监督、促进公正司法、建设过硬队伍,为谱写好中国梦丽江篇章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更加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领导不动摇,自觉把党的领导体现和落实到各项检察工作中,准确认识检察机关的职责使命,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围绕全市改革发展的主旋律,找准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更加关注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职能作用,更加有效地服务和保障经济发展转型升级,做依法治市的推动者,为建设丽江、发展丽江、繁荣丽江、保护丽江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更加注重加强平安丽江建设

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为首要任务,坚决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切实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突出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涉枪涉爆涉恐等严重刑事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网络犯罪、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切实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依法保护诉讼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有效防范冤假错案的发生。积极参与创新社会治理,继续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重点抓好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检调对接、释法说理、刑事被害人救助等制度的完善和落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检矛盾纠纷,进一步保障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

三、更加坚定推进惩防腐败犯罪

认真贯彻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xx年工作规划》,既坚决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又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坚持对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同等保护和服务,认真研究法律适用和新罪名案件,严格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依法惩治犯罪者,支持改革者,挽救失误者。深化侦防一体化机制建设,加强预防对策研究,突出抓好重大项目、关键岗位、重点人员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规范预防检察建议,提高专题报告和年度报告质量,推动健全社会化大预防工作格局。

四、更加充分发挥诉讼监督职能

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检察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扭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特别是司法腐败问题强化法律监督,促进公正司法,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重视透过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等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现象,严肃查处司法工作人员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等职务犯罪,不断提高法律监督水平,做法律正确实施的维护者。

五、更加用心提升队伍整体素质

始终把检察队伍建设作为事关检察工作长远发展的战略任务,认真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着力在坚定政治方向、加强党性修养、提升职业素能、树立良好形象上下功夫,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切实巩固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项成果,端正执法理念,改进执法作风,规范自身司法行为,增强检察干警秉公执法的定力,全面提升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持之以恒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创新教育监督管理模式,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置身丽江改革发展新征程,面对人民群众新期待,我们将在市委和上级检察院的领导下,更加自觉地接受市人大的法律监督、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贯彻执行本次会议决议,牢记使命,忠诚履职,为建设平安丽江、法治丽江、和谐丽江作出新的贡献!

反渎局个人工作总结篇四

年初以来,我院在分院、林业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三个代表”和xx大精神,按照省院下达的目标考核细则的要求,以“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为工作方针,以为林业局经济建设服务为宗旨,加大了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的力度,强化了侦查、审判等执法监督工作,保证各项检察工作的开展。同时,我们积极参加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为十八站林业局的社会稳定,为企业的振兴和发展做出了新的贡献。

一、年初以来各科工作情况

1、侦查监督工作

截止到目前我院侦查监督科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其中批准逮捕,不批准逮捕。批捕和不批捕准确率都是10。都能在法定时限内结案。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问题都能够及时提出纠正意见。

2、公诉工作

到目前为止,公诉部门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已起诉到法院,其中均做有罪判决,案件起诉率10,并都在法定时限内结案,做到无错案发生。确保审查过程中适用退补侦查和不起诉的案件准确率均达10。

3、反贪工作 今年我院反贪局认真贯彻林业局党委政法委和上级院的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坚持打防并举,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到目前共初查。由于没有确凿证据没有立案。

4、反渎职侵权工作

由于案源枯竭,到目前为止,我院渎侦初查一起案件,还没有立案。年初以来,渎职侵权侦查局做了大量的基础工作,与我院监所科、侦查监督科、控申科密切合作,深入到公安局派出所、治安科、刑警队等单位调阅卷宗,掌握了一些有价值的线索,在下一步的工作中,我院将全力以赴地抓办案,多渠道、宽领域地收集案件线索,争取在查办渎侦案件上有新突破。

5、控申、举报检察工作

到目前这止,控申科共接待群众来访x次,非本院管辖,直接答复。受理经济犯罪举报线索信访,系贪污犯罪线索,分流到本院反贪部门。

我们认真落实了“三个百分之百”要求。以解决疑难缠访为重点,全面做好控申举报接待工作。在接待来访者过程中,我们做到了 “三个百分之百”,对每名来访者所提出的问题都进行了耐心细致地解答、梳导,将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及时加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来访者,首访成功率达到9以上,给来访群众以满意的答复,最大限度地缓解和消除各种矛盾,尽量避免上访事件的发生,没有涉法上访案件,切实做好了稳定工作。

6、民行工作

到目前为向法院制发检察建议,已被法院采纳。

7、监所检察工作

我院驻所员月平均驻所时间达20天,重大节日都主动召集政法委领导、公安、法院领导对看守所安全防范工作进行检查,并定期对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全方位监督,监所执法检查纠正率达10。到目前为止未发生重大安全和责任事故。在加强安全防范的同时,还加强了对人犯、特别是重刑犯、未成年犯的思想教育。

8、人民监督员的试点工作。

三月份,我院启动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办理监督案件,即对犯罪嫌疑人王建存涉嫌贪污案决定不起诉、实施了监督。犯罪嫌疑人王建存系十八站林业局财务科副科长(分管清欠工作),在20xx年4月份十八站林业局查班河林场与十八站林业局青松加工厂清欠当中,查班河林场会计刘凤春(另案处理)发现青松加工厂与查班河林场应收与应付之间差28,435.0,便将此事告诉了王建存,王让把这笔钱先转到查班河林场帐上,留着处理财务科及个人餐费。20xx年12月份,王建存给刘凤春打电话:“有时间过来把餐费给我处理一下”。刘表示同意,并于同日找到本单位出纳员刘长秋在虚设的袁晓文的帐户上提出了现金15,000.0交给了王建存,王建存辩解此款用于支付单位餐费和20xx年单位打火时购买给养。本案经我院反贪局侦查终结,移送起诉,(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经两次退补侦查,仍不符合起诉条件,我院公诉科拟对王建存不起诉。启动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后,三名人民监督员经过审查一致同意承办部门的意见。本案经检委会讨论后,已上报地区检察分院审批。

9、其它工作

今年我院各项工作均稳中有升,能够准确及时完成传真、传输工作,档案管理、赃款赃物管理、计划生育、保密等各项工作均有起色,全年未出现跑密、泄密现象。今年我院在十八站林业局电视台播出3篇报导,在《大兴安岭日报》发表1篇报导。在龙剑网上发表各类信息、报导、调研文章28篇,很好地宣传了我院的检察工作。

二、下步工作打算

1、继续加大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力度。

全力加快侦查监督、公诉工作的办案节奏,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对重特大案件提前介入,提前介入率要达到10,特大案件提前介入率要达到10。严厉打击滥砍、盗伐破坏国家森林资源的犯罪活动。从快批捕、起诉,扩大震慑的效果。保证每一起案件在法定时限内结案。全年批捕、公诉准确率都达到10,不发生一件错案。

2、

进一步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

在下个季度里,我们要紧紧围绕为经济建设服务这一宗旨,继续加大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力度,五月末前反贪立案一件。六月末反贪、反渎职侵权局完成全年指标。在初查成案率、立案数、立大案数要实现突破。广泛开展举报宣传,及时发现和处理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确保办案安全,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3、履行检察职能,加大执法监督力度。

围绕公正执法、强化监督这一主线,全面加强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工作。一是立案监督要解决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的问题,确保办理一件立案监督案件,并做到有罪判决;二是坚决纠正侦查过程中的违法问题,特别是要搞好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而不批捕案件的跟踪;三是要把有罪判无罪,量刑畸轻、畸重以及因审判人员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的案件作为审判监督工作的重点,该抗诉的坚决提出抗诉;四是坚决解决超期羁押问题,清理超期羁押纠正率要达到10,积极发现并认真查办看守所干警违法犯罪案件;五是要加强民事、行政检察,提请分院抗诉;六是做好控申、举报工作,强化首问、首办责任制力度,举行大规模的举报宣传,继续深化“三个百分之百”工作,坚持检察长接待日制度。

4、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力度。

按照省院的部署,继续深入开展二期预防职务犯罪工程。深化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系统预防、重点建设项目预防和发案单位个案预防。做好《黑龙江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的宣传工作,积极参加和配合有关执法机关、主管部门和实施单位对天保资金的使用组织的检查。按照“五个一”的要求,大要案个案

预防要达到6。

5、大力推进我院人民监督员制度试行工作

我院要把试行人民监督员制度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对检“三不一撤”案件,凡列入人民监督员制度实质性监督范围的事项,都必须按照规定启动监督程序。在不断促进和完善人民监督员工作运行机制的同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办案质量考评体系、办案责任制等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切实解决检察机关办理直接侦查的案件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保证办案质量和促进执法水平的提高。

6、大力加强宣传工作。

把宣传工作作为今年的重点工作,加强宣传队伍的力量,加大投稿力度。确保完成省院信息和《创建动态》采用3篇,分院采用5篇,省级新闻宣传4篇,地级5篇,龙剑网网页更新100条以上,完成省级调研文章1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