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儿童调查报告心得体会(通用3篇)

留守儿童调查报告心得体会 篇1

随着我国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聚集。这既是他们理性选择的结果,也是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发展的必然。然而,受城乡分割的二元社会结构体制的限制,农民工的“空间城镇化”并不代表身份的市民化,也不意味着他们可以享受和市民同等的社会权利和公共服务,附着在户籍制度上的不平等公共服务和福利作为一种社会屏蔽机制依然在起着身份区隔的作用。同时,受制于家庭经济能力、社会关系网络、城市社会排斥等多重因素的限制,他们在流动过程中作出了携带或不携带子女进城就学的家庭决策,从而形成了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问题。随迁子女问题主要表现在入学机会、就学途径、经费保障等方面,问题显而易见且相对紧迫,同时他们的空间流动会对城市教育资源分配形成冲击,触及了相关主体的教育利益,因而更容易引起政府和社会的关注,也较早成为政策议题。而农村留守儿童则主要表现为安全、生活、学习和心理问题,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且农村留守儿童问题较少直接触及其他主体的利益,自然难以形成“利益冲突式“的社会关注效应。随着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农民工市民化进程的相对滞后,留守儿童作为社会弱势和弱小群体,作为家庭结构肢解化的承受者,作为中国城镇化不完全发展的代价承受者和衍生现象,理应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据全国妇联课题组2019年报告,由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推算,全国有农村留守儿童6102.55万,占农村儿童的37.70%,占全国儿童的21.88%[1]。和第五次人口普查估算的2443万留守儿童数量相比,[2]十年间约增加了1.5倍。农村留守儿童呈现出数量多、增长快的态势,可以预见,在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的征途中,农村留守儿童将会在未来较长一段时期内持续存在。

留守儿童调查报告心得体会(通用3篇)

当前,学术界对农村留守儿童多持“问题化”的研究进路,存在将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夸大化、标签化甚至污名化的倾向,把留守儿童等同于问题儿童。本文以浙江省、山东省、重庆市、四川省、江西省、湖南省、湖北省、河南省、山西省、甘肃省10省(市)9448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龄儿童为样本,通过统计和推断方法,整体把握农村留守儿童特征,摸清农村留守儿童生存状况的真相,深入探究不同类型留守儿童在身体、心理和学习等方面的差异,科学判断农村留守儿童的总体态势,为有针对性地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面临的现实和潜在问题提供有效的实践应对策略。

一、农村留守儿童的生存现状

对于“留守儿童”的认定标准,学术界一直存在争议,争议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父母外出的结构,即双方均外出还是仅单方外出;二是父母外出的时间,即不能与子女见面的时间为半年以上还是一年以上;三是留守子女的年龄,即是18岁以下还是15岁以下或者12岁以下。我们这里所呈现的数据是父母至少一方外出、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在义务教育学校读书的儿童。为了全面掌握农村留守儿童的生存状况,我们把留守儿童分为三类:一是父母双方外出的完全留守儿童;二是父母一方外出的半留守儿童,其中包括父亲外出留守儿童和母亲外出留守儿童两种。

(一)农村留守儿童的总体特征

1.农村留守儿童占39.69%,劳务输出大省尤甚

在我们所调查的9448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中,有3750人为留守儿童,占39.69%,比全国妇联课题组根据《中国2019年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样本数据推算的37.70%高出两个百分点。但是,全国妇联课题组是按0~17岁全口径计算的,如果仅以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计算,则农村留守儿童(2948万)仅占农村同年龄段学生数(10128.5万)的29.11%,这样我们的调查数据要高出六普数据10.58个百分点。在所调研的10个省(市)中,农村留守儿童比例超过平均值的省份有河南(57.82%)、山西(44.25%)、湖南(44.11%)、重庆(43.17%)和湖北(40.16%),尤以河南省数量最多,可见农村留守儿童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劳务输出大省。

2.完全留守儿童高达43.36%,父亲外出留守儿童最多

从父母外出结构看,有43.36%的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双方均外出务工,达1626人,如果按照严格的留守儿童定义,即父母双方均外出且一年以上不能与子女见面,那么,农村留守儿童占农村儿童的比例为17.21%。农村留守儿童大部分为半留守状态,达2124人,占56.64%。在半留守儿童中,父亲外出的占82.82%,为1759人;母亲外出的仅有365人,占17.18%。男子作为农村家庭的主要劳动力和家庭经济收入的主要创造者,外出打工比例高具有一定的客观性和合理性,甚至具有一定的不可避免性。而母亲作为对孩子成长具有重要作用的关键性人物,留守家中陪伴子女、从事农业生产应该是家庭较为理性的决策,对缓解社会矛盾意义重大。

3. 留守儿童呈低龄化趋势,年轻外出母亲更倾向子女留守

尽管从农村留守儿童的绝对数量上看4~6年级最多,占50.68%,7~9年级次之,占33.58%,1~3年级最少,仅占15.74% ,但是从留守儿童占该年龄段儿童的相对比例上看,1~3年级最高,达44.05%,4~6年级次之,占40.26%,7~9年级最低,只占37.96%,小学高于初中,小学低年级多于小学高年级,基本呈现出低龄化趋势,这与范先佐教授的研究结论基本一致。[3]农村留守儿童低龄化与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出务工有关。一方面,年轻人刚刚组建家庭,经济基础较差,需要通过外出打工来巩固家庭的经济基础;另一方面,年轻人有着比其他群体更具优势的打工资本(如知识、体力、健康、适应能力等) ,而且父辈尚有精力帮忙照料孩子。在三类留守儿童中,母亲外出留守儿童的低龄化趋势更为明显,小学 1~3年级留守儿童在同类型中的占比,母亲外出最多,占22.44%,完全外出次之,占16.27%,父亲外出最少,只占13.88%;小学4~6年级同样是母亲外出最多,占55.11%,父亲外出次之,占53.54%,完全外出最少,仅占46.62%,母亲外出的低龄留守儿童需引起重点关注(见表1)。

4.三分之一农村留守儿童跟祖父母居住,22.62%同兄弟姐妹居住

调查显示,在各种类型的留守儿童中,同祖父母一起居住的比例最高,达33.53%,同母亲居住的比例达27.12%,同兄弟姐妹居住的达22. 62%,同爸爸居住的占14.26%,还有2.47%的留守儿童同其他亲属同住。在完全留守儿童中,有43.91%同祖父母一起居住,21.36%同兄弟姐妹一起居住。特别值得指出的是,无论是完全留守儿童还是总体留守儿童,都有五分之一强的农村留守儿童没有跟成年人一起居住,处于监护缺失的状态,这一状况尤其应引起各方关注。

(二)在生长发育关键期,非留守儿童身体发育状况优于留守儿童

1.在生长发育关键期,非留守儿童的身高、体重状况优于留守儿童

从身高来看,非留守男生的平均身高比留守男生高 1.37厘米。具体来看,在小学阶段,非留守男生平均比留守男生高1厘米左右;初中阶段尤其是八、九年级,两者相差 2~3厘米。就女生而言,非留守儿童比留守儿童高1.10厘米,三、四和八、九年级相差较为明显,尤其是九年级,差出2.60厘米。从体重来看,非留守男生的平均体重比留守男生多1.12kg,在三、四和八、九年级相差最为明显,而女生并没有明显差异。从总体均值来看,留守女生的体重比非留守女生多0.15kg(见表2) 。可见,在儿童生长发育关键期(三、四和八、九年级),非留守儿童的身体发育状况优于留守儿童,尤其是在身高方面。这可能是由于在身体发育关键期,父母的陪护能让他们的生活获得更好的照料,尤其是在营养水平方面,从而使身体获得较好的发育。

2.非留守儿童的营养水平高于留守儿童

有65.25%的非留守儿童每天或经常能吃到肉,高于留守儿童3.77个百分点。父母的外出,并没有如我们想象的那样,在提高了家庭经济收入的同时,也提高了儿童的营养水平。究其原因,第一,可能是由于儿童的监护人多为祖辈,较之年轻的父母,他们奉行勤俭节约的生活理念,只关注“吃饱”,忽视“吃好”,不注重儿童营养水平的提高,即使他们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也不会用在提高孩子的营养方面;第二,家中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家中大小琐事需祖辈照料,而他们精力有限,故难以无微不至地照顾孩子。相反,在家的年轻父母有着较为开放的生活理念,比较注重生活质量,同时也有充裕的时间和精力照料孩子,因而非留守儿童的营养水平高于留守儿童;第三,留守儿童中有五分之一是兄弟姐妹同住的,缺少成人的生活照料和监管,一日三餐质量无从保障,这也可能导致留守儿童的身体发育状况不佳。

留守儿童调查报告心得体会 篇2

全国妇联20xx年5月发布《中国农村留守儿童、城乡流动儿童状况研究报告》。报告中根据《中国2019年第六次人口普查资料》样本数据推算,全国有农村留守儿童6102.55万,占农村儿童37.7%,占全国儿童21.88%。与2019年全国1%抽样调查估算数据相比,五年间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增加约242万。

20xx年5月,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组织实施了“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状况调查”,调查在河南省、安徽省、湖南省、江西省、重庆市、贵州省等6个劳务输出大省(直辖市)的12个县(市、区)进行,共调查四至九年级农村留守儿童4533人(占61.7%)、非留守儿童2731人(占37.2%)、教师687人、校长42人。

一、总体情况

本次调查发现,留守儿童总体上形成了比较积极的价值观,对未来怀有希望,向往城市生活,家庭关系良好。有92.1%的留守儿童为自己是中国人感到自豪,91.9%对自己生活在中国感到满意;有82.4%的留守儿童对未来抱有希望,77.7%希望以后在城市生活;有90.2%的留守儿童与母亲关系很好,89.4%与父亲关系很好,大多数留守儿童将母亲视为最重要的支持来源。

二、成长中的九个突出问题

1.留守儿童的意外伤害凸显

在过去一年中,有49.2%的留守儿童遭遇过意外伤害,比非留守儿童高7.9个百分点,遭遇割伤、烧伤烫伤、被猫狗抓伤咬伤、坠落摔伤和蛇虫咬伤、车祸、溺水、触电、中毒、火灾、自然灾害等各种意外伤害的留守儿童比例都高于非留守儿童。

2.留守儿童的学习成绩较差,学习兴趣不足

有20.4%的留守儿童自评学习成绩偏下,82.1%的人有过成绩下降的情形。留守儿童学习不良行为较多:没完成作业、上学迟到、逃学的比例;而不想学习和对学习不感兴趣的比非留守儿童高5.6和3.2个百分点。留守儿童缺乏所需要的学习辅导:有68.7%的留守儿童曾听不懂老师的讲课内容,有58.1%的人在学习上遇到问题没人帮助。

3.留守儿童社会支持较弱,心理健康问题比较突出

留守儿童的家庭支持弱化,前三位的支持来源依次是母亲、同学朋友和父亲,而在非留守儿童的支持来源中,父亲第二,同学朋友位列第三。母亲仍是留守儿童最重要的社会支持,是主要的情感支持和实际帮助来源以及价值肯定者。同学朋友是留守儿童心里话的首位倾诉对象和遇到困难的第一求助人选,但需警惕不良群体的影响。老师对留守儿童的支持更多地体现在学习辅导上,情感支持相对欠缺。22.6%的留守儿童觉得在需要时没人能帮助自己。

4.留守女童负面情绪相对明显

留守女童的自我接纳程度低,对自己总体上感到满意(76.5%)和经常觉得自己是一个有用的人(64.4%)的女童比例比男童低5.9和8.6个百分点,而常常觉得自己不如别人的女童比例(40.7%)比男童高6.6个百分点。女童自评父母外出后,自己比原来抑郁、焦虑、爱发脾气、胆小的比例也高于男童。此外,有42.7%的留守女童经常觉得孤独,不仅高于留守男童6.2个百分点,也高于非留守女童6.7个百分点。

5.留守男童问题行为令人担忧

留守男童问题行为多,学习及校园生活中的障碍也多。留守男童迟到(41.8%)、逃学(7.4%)、受老师惩罚(73.5%)的比例比非留守男童高5.3、1.9和5.4个百分点;不想学习(40.4%)、对学习不感兴趣(44.8%)、很难集中注意力学习(64.4%)、没完成作业(54.8%)、成绩下降(83.2%)的比例比非留守男童高3—10.7个百分点,也都高于留守女童。有51.6%受过同学、高年级学生、社会上的人或帮派团伙欺负,高于非留守男童和留守女童11和7.6个百分点。

留守儿童调查报告心得体会 篇3

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大规模向城市转移,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已成为当今的一个越来越严峻的社会问题,我县作为一个人多地少的山区县,“留守儿童”问题显得更为突出。为此,县政协教科文卫委、宣教部门政协联络处,结合近年来我县政协开展“农村教育帮扶工程”的实践与思考,通过问卷调查、入户走访、个别访谈、集体座谈等形式,就我县留守儿童问题开展了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现状

截止今年6月底,我县共有留守儿童24675人,占学生总数的40%。农村学校占70%以上,如竹林湾教学点占100 %,沙畈河小学占72 %,石桥铺中学占78 %。他们被父母、被学校、被社会所“忽视”,心灵上缺少呵护、生活上缺少照应、行为上缺少管教、学习上缺少辅导、安全上缺少保障,残酷地输在“起跑线上”。留守儿童通常显现以下三个突出问题:

(一)学习成绩较差。留守儿童与其他同学相比,由于父母教育“鞭长莫及”,隔代教育“力不从心”,在学校多数因成绩较差又受到老师的冷落,导致他们上课思想抛锚,注意力不集中,学习自觉性不强,学习兴趣减弱,于是出现逃学、旷课,甚至产生新的“读书无用论”思想,中途辍学,外出务工。据有关调查资料显示,初中留守儿童中学习成绩和在校表现都优秀的不到10%,良好的不到30%,学习和生活习惯较差且行为出现问题的儿童占30%,在所有“问题儿童”中,留守儿童占80%,农村中小学校70%的留守儿童学习成绩较差,我县的调查情况比上述还要严重。

(二)行为习惯不良。突出表现在:一是沾染不良陋习。大多不讲个人卫生,不遵守校纪校规,缺乏礼貌待人常识,不少孩子沾染上抽烟、赌博、打架、酗酒、沉迷网吧、早恋等不良习性。二是心理发展异常。他们无法享受到正常的亲情关爱,生活中的烦恼无法向亲人倾诉,成长中的困惑无法得到父母的正确引导和鼓励……久而久之,无助感、失落感和被遗弃感逐渐形成。在个性心理上表现异常,有的性格内向、孤僻、自卑、不合群、不善于与人交流;有的脆弱、脾气暴躁、冲动易怒。三是人生志向模糊。外出务工的父母由于长期不在孩子身边,心存愧疚,父爱母爱失常,采取物质补偿表达自己的爱。这种爱的方式,在儿童的心理逐渐形成“金钱万能”的价值观和“逍遥享乐”的人生观。

(三)安全状况堪忧。由于父母不在身边,监管人多为隔代老人,年迈体弱,监护能力和精力不足,使学校、家庭的安全链不牢。孩子自我保护、自我控制的意识和能力弱,因而极易成为被侵害的对象,诸如被拐卖、被性侵等现象并不罕见;交通事故、溺水身亡、打架致伤等事故时有发生;加之一些孩子受社会不良风气侵蚀,染上好斗滋事、小偷小摸等不良习性,甚至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又成为影响社会秩序的隐患。

二、原因分析

留守儿童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有:

(一)农村经济发展滞后。留守儿童问题的凸显,从根本上讲是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劳动力向发达地区流动,以及城乡二元结构长期存在,教育资源向城市倾斜带来的结果。当今,农村尤其是边远山村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农民拥有的生产资料严重不足,不得不抛家别子,通过外出务工,挣得劳务收入来改善家庭经济生活条件。据调查,留守儿童父母双方外出的占48%,单方外出的占52%,从而使儿童不得不在不完整的家庭中成长。

(二)家庭责任意识淡薄。一个完整的家庭和“原始”的亲情是留守儿童最大的心理需求。有的家长家庭教育意识淡薄。他们以为只要给孩子物质上的满足就行,缺乏对他们精神上的培养、引导与慰藉。有的监护人监管不力。农村留守儿童的监护人大多是老年人,身体状况不好,自身素质较低,监护能力不足,监护精力不够。有的父母过度依赖学校。他们认为教育是学校的事,孩子健康成长取决于老师,把“无限责任”推给了学校和老师。更有甚者,为怕孩子长大吃亏,给他们灌输暴力恐怖意识。我们调查中,有一位留守儿童的爷爷对孩子说:“老师再批评你,你就捅他两刀,小孩子杀人不犯法。”第二天,孩子真的带了一把长刀到学校,幸亏被及时发现,没有造成危害。

(三)学校教育措施乏力。一方面应试教育现状并没有得到根本改观。学校的主要注意力仍然在书本知识的灌输上,“唯分数记英雄”,“唯升学论成败”,而轻视对学生的法律、道德、心理、生存和安全教育,甚至放松对成绩较差留守儿童的教育和管理。另一方面,由于财力保障的不足,教师师德的不平衡,管理机制的不健全等诸多因素制约,少数教师甚至不顾忌留守儿童的心理承受能力,不注意保护甚至伤害其自尊心,使其产生厌学情绪。大量农村学校很少召开家长会,和学生家长的沟通与互动几乎没有。对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虽有要求,但多数流于形式,缺乏系统的管理、考核、评价机制,使留守儿童教育这个社会新出现的严峻问题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和深入研究,缺乏系统可行的应对措施。

(四)儿童成长环境不优。各级政府没有将留守儿童教育问题摆上议事日程,既没有专门机构负责,也没有研究出台对策措施。关心下一代工作组织网络不健全,覆盖率低,村“两委”关爱工作基本没有启动。同时,由于监护体系的缺失,使留守儿童与社会的不良风气、不良信息缺乏防护隔离,更容易受到直接侵蚀,使他们幼嫩的心灵和心理被任意扭曲。一些娱乐场所缺乏有效监管,互联网、电视、书刊等文化传播媒体中庸俗、低劣、暴力、色情等腐蚀性、诱惑性极强的、不健康的信息,让缺少监护引导的留守儿童无法选择地接受吸收,严重地影响着他们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健康养成。农闲时节,农村“带彩”玩牌风盛行,许多留守儿童的监护人也参与其中,很少过问孩子的学习和生活情况。

三、几点建议

当前,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已经成为一个重大的社会课题,既涉及千家万户的幸福、儿童未来、家庭未来,又关系国家和民族的兴衰,是一项关系社会未来可持续发展的系统工程。无论是家庭、学校还是社会教育方面,留守儿童所处的环境令人触目惊心。因此,引起家庭、学校、政府和社会的深入重视已刻不容缓。为此,我们建议:

(一)家庭要承担应尽之责 。“子不教,父之过”。家长要明确教育子女是自己的应尽之责,即使在外地务工,也要承担教育孩子的责任,与学校、社会形成合力。要尽可能调整好外出方式,夫妻双方尽量不要一同外出务工,鼓励有条件的家庭将子女带在身边,到务工地或居住地接受教育。如果夫妻双方都外去打工,要真正选好监护人,加强与监护人、子女和学校老师的沟通交流。外出务工家长至少每周要与监护人联系一次,监护人要对留守子女在学习、思想和生活上进行认真教育、监督和管理,及时反馈子女的情况。家长要通过电话、短信、书信等形式与孩子沟通交流,定期回家看望孩子,使他们感受到亲情的温暖。要多向老师询问孩子在学校的学习及生活情况,要教育和引导他们学会自我约束,学会面对困难,树立自信心和自尊心。

(二)学校要发挥主阵地作用。学校要对留守儿童进行调查统计,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全面掌握其家庭及监护人情况、掌握留守儿童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学习态度、心理状况等基本情况。要注重解决留守儿童的心理问题,关注他们的成长变化。学校要争取配备心理老师,或对教师进行相关培训,积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使留守儿童的行为偏差和心理障碍得到及时矫正和疏导。老师要主动与留守儿童交朋友,在安全上,时刻提醒;在生活上,尽可能提供帮助;在心理上,细心观察疏导;在学习上,耐心辅导;在交往上,鼓励他们融入班级生活,减少其心灵的孤独和寂寞,使其保持活泼开朗的学习和生活心态。针对留守儿童的特点,坚持启发、疏导原则,强化行为规范的养成训练;要经常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和社会实践活动,让他们在亲身体验中受到教育,以弥补亲情缺失对其人格健全发展的消极影响。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学校要制订系统全面的制度与措施,使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并对制度措施落实情况、落实效果进行检查、督办、考核、评价,纳入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使其真正落到实处。要会同相关部门制订规划和实施对策,逐步解决“5+2”与“10+2”问题,为留守儿童的星期天、寒暑假营造良好的活动环境。

(三)党委政府要引起高度重视。各级党委政府要专门系统研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构建留守儿童健康发展的教育、监护体系,营造留守儿童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建立和落实留守儿童教育管理的工作机制,加强经费投入保障,整合卫计、团委、妇联等部门的职能和项目资金,建立关爱留守儿童的社会机制和“爱心基金”,在教育局设立帮扶管理中心,解决“爱心源”的整合配置问题。要成立关爱留守儿童工作领导机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大指导和协调力度,公安、司法、民政、关工委等部门要协力配合,整体联动,共同编织关爱留守儿童“爱心网”。要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创造和增加就地、就近就业机会,吸引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和就业,从而减少留守儿童的数量。要取消不合理的户籍制度,改“户籍制”为“居住地制度”,让留守儿童可以随父母在工作地接受同等教育。要制定相关政策,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加大对农村教育的优秀教师和经费的投入力度,扩大农村学校寄宿比例,改善农村学校的寄宿条件。要将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工作纳入乡镇及机关部门工作考评范围,乡镇党委、政府要相应将留守儿童工作作为驻点国家干部和村“两委”班子年度考核内容。

(四)社会要形成关爱氛围。要建立机制,搭建平台,疏通渠道,挖掘“爱心源”,动员引导社会各界、各方人士为留守儿童献爱心,真正形成政府、学校、家庭、社会的有效对接,构建一张补缺拾遗的监护网络。要借鉴县政协委员帮扶留守儿童的探索作法,动员和鼓励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公务人员、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五老”人员、成功企业家和社会有识之士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形成丰富的社会“爱心源”,为留守儿童当“代理家长”,对他们的生活、学习、心理、安全等方面,给予更多的关注和关怀,力所能及地充当孩子学习上的引路人、生活上的知情人和成长路上的保护人。要强化社区和村委会的责任,有条件的社区、村居,都要设立图书室和活动室,为留守儿童提供课外、假期活动场所,充分发挥“五老”人员在农村的作用,开展结对帮扶,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留守儿童工作的重大意义、保护留守儿童方针政策及法律措施、成功的留守儿童工作机制和工作经验,营造全社会共同关爱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