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工作考核细则(精选17篇)

重点工作考核细则 篇1

为了强化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如下考核细则。

一、思想表现(35分)

(一)、师德修养(10分)

1、坚持党的教育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按时参加政治学习活动,认真做好学习笔记。(2分)

2、遵守社会公德,遵守校规校纪。衣着得体,举止文明,积极维护教师形象。(2分)

3、支持学校各项工作,及时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4分)

4、尊重学生,平等对待所有学生,不歧视辱骂学生,不允许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2分)

(二)、工作纪律(25分)

1、遵守学校请假和出勤考勤制度,具体按制度执行。(15分)

2、遵守办公纪律,上班时间不干私活,不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3分)

3、按照课程表上课,不准私自调课,上课不准发生接打手机现象。(5分)

4、保持办公室的卫生,备品摆放整齐,无丢失损坏。(2分)

二、教学工作(50分)

(一)、备课(15分)

1、超前一周做好所任学科的备课工作,教案及时规范。(14分)(教案的具体要求)

2、积极参加集体备课。(1分)

(二)、上课(10分)

1、能够紧扣教学目标上课,重点、难点突出,在教学中渗透德育教育,所授课程无知识性错误。(3分)

2、教学设计条理清晰,结构合理,教学方法、手段先进,体现教师主导、学生主体的原则,板书规范。(4分)

4、教学基本功达标,教学语言准确,教态大方,应变能力强。(3分)

(三)、作业(8分)

1、作业设计精当、适量,书写工整,作业本整齐。(3分)

2、批改及时、认真、准确、无少批、漏批、错批等现象发生。(4分)

3、批语等级制,多使用激励性语言,启发性标志。(1分)

(四)、效果(10分)

1、学生喜欢任课教师所教学科,学习积极性普遍较高。(1分)

2、学生全面掌握所学知识,通过学校抽检学生掌握知识情况确定教学效果。(9分)

(五)、材料上交(7分)

1、按时上交学初各项计划进度,期末的各项 总结。(1分)

2、听课笔记符合上级教育部门规定的标准,书写要规范。(3分)

3、及时上交学校布置的各项材料。(2分)

4、及时上交突发、临时性材料。(1分)

三、教研工作(10分)

1、积极参加教研活动,按要求准备充分,质量较高。(2分)

2、按时认真完成教研组布置的教研任务,每学期撰写一篇教研论文。(2分)

3、积极参加各种听评课活动,研讨活动,业务学习,并做好记录。(2分)

4、每学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种听课活动不少于10节。(2分)

5、做好“后进生”转化工作,分析原因制定对策,工作手册有体现。(2分)

四、专业发展(5分)

1、学历达标。(3分)积极参加自学,函授学习,学历达到上级规定标准,并能逐步提高。

2、继续教育。(1分)积极参加本校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坚持个人自学专业知识与培训相结合,掌握最新教学方法,在教学方面有创新。

3、教师掌握现代化教学手段,能够应用多媒体教学。(1分)

五、加分

1、每学期出一节示范课或者观摩课加1分。

2、期末考试成绩及格率达到100%的加2分,较上次期末成绩提高的加2分。

3、有科研成果发表、获奖的,国家级加3分,省级加2分,总局级加1分。

4、获得本年度林业局级和教育部门先进个人的加1分,管局、总局级的加2分,省级的加3分。

5、为学校做出突出贡献的加2分。

重点工作考核细则 篇2

第一条 为规范市局绩效考核中的市局科室重点工作量化考核,根据《滨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20xx年度绩效考核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市局科室牵头重点工作考核,主要是市局工作要点或省局对口处室部署的重要专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科室、单位的便于量化的任务;以及市局各科室制定的本科室、本单位年度工作要点中便于量化的任务。市局科室牵头重点工作考核项目由市局各科室、有关直属单位提出,报领导小组研究批准并设定具体分值。

第三条 市局科室重点工作考核项目的设定:

(一)对各县区局(包括三个分局筹备办)的市局科室牵头重点工作考核项目,由市局有关科室、直属单位分别提出考核项目、考核细则,报考核办,由考核办汇总后提交领导小组审批确认,批准下发。市局各科室、直属单位提出的考核项目以每项100分设置分值,由考核办按考核办法确定的权重换算计入总分。

(二)市局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自行提出本科室、单位的科室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并提出具体量化考核指标、分值和评分标准,形成本科室、单位《市局科室重点工作量化分值表》初稿,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考核办。《市局科室重点工作量化分值表》按100分设置分值,按权重计入总分。考核办对各科室、直属单位提交的《市局科室重点工作量化分值表》汇总后,提交领导小组审批确认,并予以公布。

(三)上级部署的重大专项工作分解到各科室、直属单位的便于量化的任务,将在半年和年终考核前,由有关科室、单位提出,经考核办报领导小组审定后补充到对市局科室重点工作的考核细则中,并会商有关科室、单位重新设置分值权重。

第四条 各科室、直属单位在草拟《市局科室重点工作量化分值表》时,应认真研究确定“考核内容”,突出主要职责和重点工作,防止轻重颠倒甚至避重就轻;要科学合理设定“考核指标”、“分值”和“评分标准”等项目,避免采用过于宏观或模糊的表述,防止对类似工作内容的重复列举和多项拆分,使《市局科室重点工作量化分值表》充分体现主要工作绩效,确保考核操作切实可行。考核指标设置应可测量、可比较。要通过明确工作完成时限、具体的完成标志或成果,规定工作完成的具体阶段、数量要求或百分比例等方法,尽可能地量化绩效考核指标。

第五条 市局科室牵头重点工作考核,由年初设定考核项目的市局科室或直属单位按照考核细则进行考核,分半年和年终两次进行,取两次考核的平均分值计入总分。考核得分情况提交市局考核办,由考核办汇总后报领导小组批准确认。

第六条 市局科室重点工作任务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因素确需调整的,各科室、直属单位应在年终考核开始前及时向考核办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理由,考核办初审后报领导小组审批方可调整。

第七条 本细则由考核办负责解释。

重点工作考核细则 篇3

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建立对医务人员规范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依据卫生部《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促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目标,以考核记录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状况为内容,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善医疗服务态度、优化医疗环境为重点,强化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严肃纪律,树立行业新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二、考评范围

医德考评的对象是各医疗机构中的医师、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统称医务人员)。

各医疗机构都要开展医德考评,并将结果上报卫生局。卫生局负责医德考评工作的监督检查。

三、考评的主要内容

(一)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加强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学习,树立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弘扬白求恩精神。

2、增强工作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二)尊重患者的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1、对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贫富都平等对待,不得歧视。

2、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3、在开展临床药物或医疗器械试验、应用新技术和有创诊疗活动中,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三)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1、关心、体贴患者,做到热心、耐心、爱心、细心。

2、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服务用语文明规范,服务态度好,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3、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和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四)遵纪守法,廉洁行医。

1、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行政规章制度和医学伦理道德,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坚持依法执业,廉洁行医,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2、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收受、不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

3、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以及其他不正当利益,不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

4、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5、不违反规定外出行医,不违反规定鉴定胎儿性别。

(五)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1、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2、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和措施。

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

(六)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

1、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医疗活动。

2、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七)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1、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2、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

以上考评内容共20项,平均每项5分,共计100分。各医疗机构可以根据本单位工作性质和特点,有所侧重,合理调整分值。

医疗机构应将医德考评内容作为医务人员集体服务承诺,向患者公布,接受监督。

四、考评的组织实施

卫生局成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和推进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工作,根据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制定实施方案。

各医疗机构负责本单位医务人员的医德考评。医疗机构要建立医德考评机构,由医疗机构的主要领导负责,办公室、财务、医务、护理和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组成,根据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对医务人员进行医德考评。医疗机构要将医德考评工作与医院管理工作相结合,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层层落实责任。

卫生局对所辖医疗机构执行本办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对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情况进行抽查和考核。抽查和考核工作与医院等级评审、医疗机构校验、年度工作考评相结合。

五、考评的主要方法

医德考评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定性考评与量化考核相结合,与医务人员的年度考核、定期考核等工作相结合,纳入医院管理体系,每年进行一次。

各医疗机构要为每位医务人员建立医德档案,考评结果要记入医务人员医德档案。

考评工作分为三个步骤:

(一)自我评价。医务人员各自根据医德考评的内容和标准,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

(二)科室评价。在医务人员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以科室为单位,由科室考评小组根据每个人日常的医德行为进行评价。

(三)单位评价。由医疗机构的医德考评机构组织实施,根据自我评价和科室评价的结果,将日常检查、问卷调查、患者反映、投诉举报、表扬奖励等记录反映出来的具体情况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对每个医务人员进行评价,作出医德考评结论并填写综合评语。

医德考评登记表格按省卫生厅提供医德考评登记表格参考式样(见附件)。具备条件的医疗机构,应将医德考评内容纳入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医德考评电子档案。

六、医德考评结果及应用

医德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

对维护公众利益或对医院发展、荣誉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可以在考评的相应内容中加分。每人加分合计不得超过五分。

医德考评要严格坚持标准,确定优秀等次的人数在本单位考评总人数的百分之十至十五之内。优秀等次在考评获得九十五分以上者中按得分顺序排名产生。得分在八十五分以上,以及得分在九十五分以上未进入优秀等次的,考评等次为良;得分在六十分至八十四分的,考评等次为一般;得分在五十九分以下的,考评等次为较差。

医务人员在考评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德考评结果认定为较差,不再参与计分排名:

(一)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二)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成的;

(三)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记费、多收费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情节严重的;

(四)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五)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医疗差错的;

(六)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七)医疗服务态度恶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八)参与套取、侵占各类医疗保险资金的;

(九)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道德的情形。

考评结果要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并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医疗机构对本单位的医务人员进行年度考核时,须将职业道德考评作为重要内容,医德考评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年度考核方有资格评选优秀;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年度考核为不称职或不合格。

医务人员定期考核中的职业道德评定,以医德考评结果为依据。考核周期内,有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理。

执业医师的医德考评结果,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报送执业医师定期考核机构。

七、有关要求和说明

医德考评制度对于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卫生局将加强对所辖医疗机构落实医德考评制度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确保考评工作取得实效。

各医疗机构要认真组织实施,层层落实责任,确保医德考评工作顺利进行。要制定具体实施细则,报卫生局审核备案。对行政管理人员、工勤人员的考评办法,由医疗机构参照本办法自行制定。

对乡村医生医德考评,由卫生局依据卫生部《乡村医生考核办法》,结合本办法内容一并进行。对城镇个体医生的医德进行考评,参照对乡村医生医德考评办法进行。

重点工作考核细则 篇4

1.正确使用标准用语,无论园内园外,时时刻刻仪表着装整洁、文明礼貌,不留披肩发,不留指甲,言谈举止要为幼儿及家长做榜样。

2.认真履行教师职责:热爱幼儿、理解幼儿、尊重幼儿、保护幼儿,一日生活,教师始终和幼儿在一起,确保幼儿安全。

3.每日晨检要求精心到位,必要时汇报园长。

4.根据天气变化、幼儿体质,提醒家长适当为孩子增减衣服;教育幼儿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5.保持室内、外环境卫生,做到互相监督、互相帮助。

6.保护室内、外设施,禁止教师家长乘坐幼儿娱乐设施。有情况立刻反映给园长。

7.上课或活动期间,教师不能接电话。

8.必须了解、掌握幼儿过敏的食物、药物及不良习惯。

9.孩子之间发生冲突或者身体受到伤害,教师应理智对待并妥善处理。

10. 有事想调班的,向园长请示一下便可。有特殊事请假的提前向园长请假。

11.教师有义务为本园做好宣传工作,争取超额完成定额任务,为家长、孩子和社会减轻负担,为文明社会、社会文明做出贡献。

12.教师积极接待家长,与家长谈话要注意方式方法,注意自己的身份。

13.幼儿两日不入园,积极打电话督促家长送孩子入园。当天没有来园要知道原由。

14.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建立良好家园关系,杜绝不正常的家园来往,树立幼儿园及教师的良好形象。

重点工作考核细则 篇5

一、 晨间清洁卫生

1、 每天早上7:30来园后开窗通风,冬季教室至少开窗15分钟;幼儿寝室除紫外线灯消毒外每天早上来后都要打开让空气流通。

2、 提取消毒好的餐具及茶具,茶杯消毒好放入杯架时,要先用带消毒液的抹布将杯箱的格子擦拭一遍再放入,放茶杯时手抓杯把,不要用五个手指伸入杯内抓茶杯

3、 对有沉淀物的保温桶要及时倾倒、清洗,保温桶的水温要适中,如过烫的开水要开盖降温。

4、 教室的桌面、玩具柜、窗沿等物体的表面要用消毒液湿抹一遍,教室地面要用带消毒液的拖把拖一遍。

5、 检查一下毛巾架上的毛巾是否齐全挂好,消毒液、水瓶等物品是否放在安全的地方。

6、 清扫室外的落叶、纸屑等,注意消灭蚊蝇、蟑螂、臭虫等害虫。

二、 晨间接待

1、 接待工作主要有教师负责,保育员配合。

2、 保教人员接待幼儿和家长,要和蔼可亲、热情愉快,主动和家长与幼儿说说话,说几句夸奖幼儿的话,拉拉幼儿的小手,摸摸幼儿的头,或抱一抱,让幼儿的情绪受到感染,高兴地入园。教师在接待中认真用心,家长是看在眼里、记在心里的。以后有什么事情也容易与家长沟通。

3、 保教人员要认真检查幼儿的随身物品,发现有钱款、首饰、玩具、危险品等要妥善保管。

4、 对患病或情绪不好的幼儿要特别关照,要安慰爱抚,稳定其情绪,可以抱抱她或者分散她的注意力。

三、 户外活动

1、 幼儿户外活动时保教人员必须全部到户外,注意观察每一位幼儿,保证每一位幼儿都在自己视线范围之内。

2、 活动前要检查幼儿的裤子和鞋带是否系好,衣服是否穿多了。户外活动时幼儿衣着不宜过多。

3、 玩大型玩具前保教人员必须先检查大型玩具是否潮湿、松动,是否有裂口、翘刺、翘钉等,必须在保教人员的照顾和帮助下进行,不得随意离开幼儿,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暂时离开,也要交代给另一位老师。保教人员不要聚在一起聊天。

4、 保教人员在户外或做操时冬天不宜穿大衣,夏天不宜穿裙子和高跟鞋。

5、 户外活动结束后,保育员负责善后整理和安全防护工作,遇到幼儿需要大小便,需有保育员护送。

四、 入厕

1、 保育员负责做好换洗前的准备工作,如准备肥皂、擦手毛巾、卫生纸等,要将一切物品摆放在每天固定的地方,方便取放,肥皂可用专用网袋套好。

2、 组织幼儿换洗时保育员要维持好幼儿的秩序,对新入园的幼儿要教给他们怎样上厕所、怎样洗手。幼儿入厕要分组,避免拥挤。

3、 小班、小小班幼儿及中大班自理能力差的幼儿大便后,由保育员老师给幼儿擦屁股,擦时动作要轻柔。

4、 厕所要经常拖干,防止幼儿滑倒或摔伤。

五、 换洗

1、 幼儿手脏、进食前、大小便后、户外活动后保育员要提醒幼儿用肥皂洗手,洗手时要教幼儿学会卷袖子或往上拉袖子,冬季穿得多的幼儿要由老师帮着卷袖子。

2、 保育员要教给幼儿正确的洗手方法。

六、 餐前餐后

1、 保育员取食物时途中要盖上消毒巾或加盖。

2、 保育员在进餐十分钟前开始湿抹桌子,抹完桌子后可在每张桌子上放一个消毒好的餐盘,餐盘里可以放置本桌幼儿就餐用的筷子和小勺,可以让幼儿自己拿取,幼儿在中班下学期开始使用筷子。

3、 中大班幼儿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己端饭,但不能端汤,小班、小小班幼儿的饭菜汤都不能自己端,由老师送到桌子上。

4、 给幼儿添饭时,可根据幼儿的个体差异而定,但要争取让每个幼儿都添到饭菜。在指导幼儿进餐时,不要催促幼儿“快吃”,这是让幼儿最紧张的,给幼儿添饭时不要问“你要不要添饭?”而是应该问“你添过饭吗?”

5、 给幼儿添汤时,必须将汤桶柃到幼儿桌边去盛,汤不要盛得太满,不要从幼儿的头顶上端过去,以免发生意外。

6、 幼儿进餐时,保教人员不要大声喧哗,不要讨论饭菜的好坏,不要随便尝幼儿饭菜。在冬天进餐时不要开窗,以防对流,饭菜的容器外面要带上棉套。

7、 保育员要事先准备好幼儿餐后擦嘴的毛巾,要提醒幼儿使用擦嘴巾。

8、 餐后的桌面要先用清水抹干净,油腻餐桌可先用洗涤剂抹一遍,再用清水抹。

9、 饭后的餐具要及时清洗、消毒。

七、 离园

1、 离园前的准备工作由老师和保育员共同完成,首先要稳定幼儿情绪,检查幼儿的手、脸是否脏了,头发是否散了,鞋带是否系好了,衣服是否穿整齐了。冬天要求将幼儿里面的毛衣都要扎在裤子里面。还要检查幼儿回家的物品是否放好。

2、 来接幼儿的家长一定要是教师见过面的家长,对生人来接幼儿老师不能放行,可当面打电话联系。

3、 离园时老师和保育员要做好分工,由一人在教室里组织幼儿活动,另一人在门口接待家长。

4、 等幼儿被接走大半时,保育员可做清洁、消毒工作,如清洗茶杯、毛巾,湿拖地面等,最后检查水电、门窗是否关好,贵重物品是否放在安全地方等。

八、 物品管理

1、 在日常保育工作中,生活用品必不可少,它是保证幼儿正常生活的必需用品,必须妥善保管、精心维护、保证使用。生活物品主要由保育员负责保管。

2、 班级物品的摆放要本着“安全、科学、合理”的原则,特别是洗涤剂、消毒水、洗衣粉等一定要放在幼儿拿不到的地方。

3、 保教人员要对班级物品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存在一定安全隐患的地方要及时处理。如凳子、桌面或柜子、门上是否有钉子出来了,窗户的玻璃是否松动了等。

九、 保育员班级卫生消毒要求

1、每周对教室、寝室空气进行紫外线消毒。

2、幼儿的餐具(碗、勺、擦嘴巾)每餐进行蒸汽消毒;

3、幼儿玩具每天用84消毒液浸泡消毒;

4、幼儿桌、椅、活动区柜子每天用消毒液擦拭消毒;

5、幼儿厕所随时冲洗,保持洁净,每天用84消毒;

6、教室地板、寝室地板每天用84消毒液消毒;

7、幼儿图书、床上用品棉絮一周进行爆晒利用太阳消毒;

8、幼儿床单用洗衣消毒液一周一洗晒;

9、严格执行幼儿一杯一巾,并每天蒸汽消毒;

10、严格执行幼儿晨间卫生、进餐卫生,即桌面活动、进餐前后均要对桌子进行湿抹消毒;

11、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定期开窗通风,保证活动室、寝室内空气新鲜,温度适宜。

重点工作考核细则 篇6

为了更好地树立公司的形象,促进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发展,以及加强对市场推广人员的有效管理,特制订以下管理规定。

第一章出勤制度

一、全体业务人员必须认真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

二、全体业务人员上下班必须到公司报到。

三、因公,因私不能上班的,实行书面请假制度。

1.请假必须经总经理签字生效

2.特殊情况来不及书面请假,不能上班的,应向上头报告,并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3.办公室应加强考勤管理,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履行书面请假制度,请假手续交办公室留查。

第二章业务员管理条例

业务员是公司的生命,为充分调动公司业务人员的积极性,特制定本条件,具体如下:

一、试用期业务员管理条件

1.新业务员到公司正式报到需携带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1张身份证复印件,1张毕业证复印件,1张个人简历。

2.业务员到岗后,由公司统一安排参加岗前培训,每个业务员需通过基本培训方可正式上岗。

3.为了让新业务员早日熟悉公司业务,公司对新业务员采取底薪+无定额+奖金的工资发放制度,鼓励业务员大胆拓展业务范围。

4.新业务员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从业务员的责任心,业务能力以及对公司的贡献三个方面对业务员进行考核。由总经理决定业务员转正时间。新业务员试用期3个月后仍不能通过业务考核的做自动离职处理。(对责任心强但业务能力弱者公司将适当放宽条件)

二、正式合同期业务员管理条件

1.业务员基本工资=底薪+提成+奖金

2.底薪计算方法

业务经理有责任帮助其它业务员提高业务能力及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由于领导和管理整个业务部将影响个人的业务量。

三、本着少花钱多办事的原则,对业务费用,需事先填写申请表,注明用途并由公司经理批准。报销时,原始凭证必须由经理,经办人两人以上签字并附清单。经财务部门核准后给予报销。当月发生的业务费用当月必须结清。

四、提高公司凝聚力,提倡公司员工互帮精神

公司会每月凭出责任心强、业绩好的优秀业务员,累计三个月可享受“金牌业务员”称号。成为“金牌业务员”的人员,除具有带领团队的资格,同时还有月奖金及年终奖。

第三章业务员日常行为规范

一、在公司内,应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指挥。

二、必须建立晚会制度,宣布当日各位业务人员的业绩,包括小区情况、拜访客户数,成交客户数等,需提出疑问、建议及市场动态反馈,以供大家讨论。促进工作更好的开展。同时,要安排次日工作内容并作好准备。

三、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下班时间到后,必须整理好物品下班。

四、工作期间应认真工作,不允许串岗聊天和在工作区内大声喧哗,不得妨碍其他人开展业务工作,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可阅读与工作业务无关的书报杂志。

五、工作时,不打非业务性电话,接非业务性电话时应尽量缩短时间。

六、必须履行对公司机密、业务上的重要信息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公司业务及营销信息泄露给他人。不打听,不传播与本人无关的,不该打听不该传播的事项。

七、不得将公司资料、设备、器材用作私用,如需携带外出须得到批准。

八、与工作无关的私物不得随意带入公司,工作场地非经许可不得进行各类娱乐活动。

九、个人所借用的工具、物品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拆卸或改装。若出现故障须及时向上级申报。

十、无操作资格者不得操作公司的有关设备、器具等。

十一、客人来访原则上应有预约,并在指定场所接待。非工作人员不经许可不得进入工作场所。

十二、公司员工间及对公司外的人员,必须礼貌待人,文明用语,不讲粗话、脏话。同事之间要和睦相处,互相团结、帮助。

十三、员工着装应以反映良好的精神面貌为原则。男职员着装要清洁整齐,禁止穿拖鞋、背心、田径裤。女职员穿着要大方得体,不浓妆艳抹,不准单穿吊带衫、凉拖鞋。

十四、随时注意保持周边环境卫生清洁,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纸屑烟蒂、不乱涂乱画。雨具、雨鞋一律放置在规定存放处。

十五、除在指定场所、时间外,不允许饮食、吸烟。

十六、节约用水、用电、办公用品。安全用电,爱护灯管、插座、开关等电路设施。不准私自拆除、搬移和乱拉线路。若有损坏,须通知物业处进行更换、修理。

十七、必须遵守用电规则(下班前关闭电脑、清理烟缸、切断电源)

十八、所有设备、器具等必须保持可正常安全运作状态。

十九、发生传染病立即报告

第四章业务操作行为规范

为提高业务人员素质,规范管理,防微杜渐,特制订公司业务人员业务操作行为规范。

一、“四做到”

1.做到保守机密,不向客户及竞争对手透露价格等机密。

2.做到通讯畅通,不无故关机或失去联系。

3.做到据实报销,不隐瞒行程,不瞒报费用。

4.做到爱护公物,不损坏公司物品。

二、业务中注意事项

(一)用户询价或报价注意事项:

1.业务人员联系客户时,严格按公司公布的价格向客户报价,并记录备案(含报价时间、客户名称、所报价格等)。

2.业务人员负责向本辖区的客户报价,若接到其他区域用户询价,须转达给主管。

(二)信息收集注意事项:

1.与客户交流中要充分了解客户目前的装修状况,和采购渠道,建立各级客户资料档案,保持双向沟通。

2.在业务操作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反馈要及时、准确、全面。

3.在巩固原有客户的同时,要积极调查市场需求状况和发展趋势,搜集新的信息,开拓新市场。

4.做好行销日志,要求明确具体,及时汇报并上交公司

5.每月定期整理和分析市场信息,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书面形式反馈回公司

(三)签定合同的注意事项:

1.签定合同前,了解客户/商家资信,做好资信调查,有效防范资金风险。

2.签定合同时,业务人员对合同文本所规定的条款填写内容进行认真推敲,逐项填写完善,不得涂改,严格按《合同法》和公司《合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执行,并签章认可,对违规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3.合同文本采用公司规定的标准合同。

(四)资金支付注意事项:

1.业务人员在合同或订单签好后,应严格按约定支付款项,不得为难客户、故意拖欠货款。

2.业务人员由于工作失误造成资金丢失或被骗,承担全额损失,对配合客户诈骗公司货款的,挪用公司货款等行为,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与客户交往过程中,务必坚持原则,维护公司利益。

三、驻点日常管理注意事项

日常管理:

1.业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劳动纪律,在公司人员执行公司作息时间;驻点人员可以根据区域特点制定本驻点的作息时间,但要报公司备案,每日工作服从主管安排。驻点人员晚上无业务需要不得外出,如因业务需要外出必须经驻点主管以上领导批准。

2.每天根据值日程表安排人员值班,由值日人员负责做好驻点的卫生打扫及伙食安排,始终保持清洁整齐的办公环境。

3.驻点的公共物品及个人物品摆放整齐如人为损坏公物及租住房屋原有设施,照价赔偿。

4.驻点人员外出时要有防范意识和安全意识,应做好自身的保护工作,以防止发生意外。

5.驻点电脑由内勤保管和使用,在使用电脑的同时做好保养、维护和管理工作。

6.驻点电话及传真只用于公事,不得因私使用电话,驻点内勤和主管负管理责任。

7.客户来访时,礼貌接待,并将各种资料收藏好,以防止公司机密外泄。

重点工作考核细则 篇7

为加强对直属单位和代管、挂靠单位干部的管理,推进干部制度的改革,使干部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民政部干部管理暂行规定》和各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管理体制

(一)单位管理形式

根据不同情况,部所属单位分为直属单位、代管单位和挂靠单位三种形式。

1.直属单位。民政管理干部学院、中国福利企业总公司、中国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中国社会报社、中国社会出版社、社会福利与社会进步研究所、北京假肢科学研究所、哈尔滨一○一研究所、档案资料馆、电子计算机中心、天津民政学校、长沙民政学校、重庆民政学校、济南民政学校、中国假肢技术中等专业学校、承德民政干部培训中心、无锡培训中心、大连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院、威海民政职工休养院、全国军队离退休干部厦门接待站、全国军队离退休干部黄山休养所、北京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接待站、乡镇论坛杂志社、老人天地杂志社。

2.代管单位。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3.挂靠单位。中国老龄问题全国委员会。

(二)直属单位内部领导体制

直属单位内部的领导体制,根据单位不同情况分别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或党委领导下的领导分工负责制。各单位采取何种领导体制,由部党组决定。无论是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还是党委领导下的领导分工负责制,都应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有关人事问题都必须经党委或党政领导集体研究决定。

(三)直属单位干部的任用形式实行任命制或聘任制。今后应创造条件逐步实行聘任制。

二、干部管理权限

(一)中央管理的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主席、副主席,执行理事会理事长,党组书记、副书记、成员。

(二)民政部党组管理的干部:实行任命制单位的副处以上干部;实行聘任制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和中国老龄问题全国委员会正局级干部。

(三)各单位管理的干部:实行任命制单位的科级以下干部;实行聘任制单位的中层以下干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和中国老龄问题全国委员会副局级以下干部。根据上述原则,制定《中共民政部党组管理的直属单位(含代管、挂靠)领导干部职务名称表》(见附表)。

三、干部任免

(一)领导干部职数

1.直属单位领导干部职数2—4人;中层领导干部原则上每个部门只设1名,处(室、科)人数超过5人的可以增配1名副职。

2.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和中国老龄问题全国委员会的各级领导干部职数按上级核定的员额配备。

3.党的领导干部和行政领导干部可以交叉兼任。

(二)任免权限

干部的任免权限,同干部的管理权限相同。但人事、财务、审计、纪检、监察部门领导干部的任免(聘任或解聘),应事先征得部主管业务部门同意。各单位管理的干部,在任免(聘任或解聘)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事先征求部人事教育司的意见。

1.在重大问题上有争议的;

2.属于越级提拔的;

3.超过规定职数配备的;

4.超过任职年龄,须继续留任的;

5.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在领导干部所在单位或系统提升的;

6.有过严重错误的;

7.民意测验与组织掌握的情况出入较大的;

(三)选拔领导干部的条件

选拔直属单位的领导干部应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公道正派、廉洁奉公,维护团结,作风民主,联系群众。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改革创新精神和务实态度。

3.熟悉业务,善于管理,有组织领导能力,会做思想政治工作。

4.具有大专或相当于大专以上文化,具有必要的专业知识和一定的基层工作经验。

5.身体健康。

(四)干部晋升行政职务的资格条件

干部晋升职务,除具备拟任职务所需要的政治思想水平、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外,同时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科员:大专院校毕业生见习期满转正后可定为科员,其余人员需有二年以上办事员经历。

2.副主任科员(副科长):需有两年以上科员经历;获硕士学位者,需有一年以上科员经历;获博士学位者,可直接定为副主任科员。

3.主任科员(科长):需有二年以上副主任科员(副科长)工作经历。

4.副处级:需有三年以上主任科员(科长)工作经历。

5.正处级:需有三年以上副处级工作经历。

6.副局级:需有三年以上处长工作经历。

7.正局级:需有三年以上副局级工作经历。个别优秀的可不受任职年限限制。

(五)见习制度。实行任命制的直属单位提任副局级、副处级干部,实行见习制度,见习期半年至一年。军队转业和从外单位调入的干部所任职务比原职务低的不需见习。聘任制干部不实行见习制度。

(六)任免程序

1.呈报。直属局级单位领导干部的任免由人事教育司提出意见,经主管人事工作的副部长同意后报部党组;直属处级单位领导干部的任免由业务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部人事教育司审核;直属单位中层干部的任免由本单位人事部门提出意见,报本单位党委或行政领导办公会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和中国老龄问题全国委员会干部的任免由本单位提出意见,按管理权限呈报。呈报的主要材料有:(1)任免报告;(2)《干部任免呈报表》;(3)考察材料。

2.考察。部任免的干部由人事教育司组织考察;各单位任免的干部由本单位人事部门组织考察。

3.审批。部任免的干部,人事教育司对各单位呈报的任免意见,在考察的基础上进行审核,报部主管人事工作的副部长同意后,提交部党组审批;各单位任免的干部,经本单位人事部门考察后,提交单位党组织或党政领导集体讨论决定。

4.任免。部任免的局级干部,行政干部以部的名义发文,党务干部以部党组的名义发文;部任免的处级干部,行政干部以人事教育司名义发文,党务干部以部党组名义发文。各单位任免的干部,行政干部的任免以行政单位的名义发文,党务干部的任免以单位党组织名义发文。实行聘任制的单位,行政干部的聘任以行政领导名义发文。

5.存档。印发任免通知的同时,应将《干部任免呈报表》装入被任免干部的档案中。

(七)任免工作的一般要求

1.必须坚持干部的“四化”方针,坚持德才兼备、任人为贤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在组织考核的基础上,还要以适当的方式征求群众的意见。

2.党委或党政领导集体讨论干部问题,应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成员,要尽可能事先征求意见,如有不同意见,应进一步考核协商,不要急于表决。

3.任免干部要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不得临时动议,不得任用未经考核的人选。

4.必须在规定的职数数额内进行。一般应逐级晋升,特别优秀的可越级晋升。

5.领导干部因职务升降、调换岗位或其它原因职务发生变化时,均应办理任职或免职手续。

6.经考核,不称职的干部,应予以降职,一般每次降低一级。降职后,工资应重新核定。

7.注意保密。任何人都不准将讨论干部情况泄漏,也不得在正式公布任免决定前透漏人员变动情况。

(八)京外直属单位党的领导干部任免

党代表会议闭会期间,党的领导干部任免和调动时,由人事教育司与地方党组织协调一致后,报部党组审批,由人事教育司办理任免手续。换届选举时,由人事教育司同地方党组织协商确定提出人选,经单位党的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后,由地方党组织审批,并办理任免手续。

四、干部(行政)聘任

直属单位行政领导干部是否实行聘任制,均由人事教育司提出意见,报部党组审批。

(一)干部聘任权限直属单位干部的聘任权限,同干部管理权限相同。直属单位聘任中层干部,办理聘任手续后须报人事教育司备案。

(二)聘任程序

1.公布聘任名额、职位、条件和办法;

2.政治、业务考核;

3.民主评议;

4.确定聘用人选;

5.办理聘任手续,签定聘用合同;

(三)受聘干部在聘或解聘后的待遇

1.受聘人员,在聘期内享受本单位相同级别干部的待遇。

2.受聘人员在聘期内到退休年龄的,按退休时职务、级别退休和管理。

3.受聘人员在聘用合同终止及被解聘后,即恢复聘用前的身份和待遇。

4.聘任和解聘干部的具体办法,由各直属单位依照上级有关规定和本单位实际自行制定。

五、干部调配

(一)干部调配的原则和要求

1.各类人员的调配,应严格控制在部批准的编制和领导职数限额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超编配备。

2.经组织选送参加专门培训学习的干部和高等院校毕业生,在本单位工作不满五年的一般不能调出。

3.干部调入前必须按有关规定对其认真考察把好人员“入口”关。干部调入、调出按干部管理权限报批。

(二)干部调配的审批权限

干部调配的审批权限原则上同干部的管理权限相同。但具有高级技术职务干部的调配,应事先征求部人事教育司的意见。京内直属单位从京外选调干部,须事先向部人事教育司提出申请报告,经部主管人事工作的副部长审核后报国家人事部审批(具体按人调发[1991]1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调进干部的一般条件

调进干部除具备拟任职务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身体条件外,还要具备以下条件:

1.处级以上干部或具有高级技术职务者50岁以下,科级干部或具有中级技术职务者40岁以下,一般干部35岁以下;

2.和本单位的干部无亲属关系。

3.全民所有制身份的职工。特殊情况报部人事教育司批准。

(四)接收大学毕业生和军队转业干部

1.一般程序

(1)计划。京内直属单位接收大学毕业生和军队转业干部, 应在每年十一月底前向部人事教育司申报下一年度计划。

(2)审核。 人事教育司根据其编制和人员配备情况对京内直属单位所报接收大学生和转业干部计划,进行审核,并汇总上报人事部和国务院军转办。

(3)下达指标。 部人事教育司根据人事部和国务院军转办批准的接收大学生和转业干部计划指标通知京内直属单位。

(4)选调。大学毕业生和军队转业干部的选调工作, 一般由用人单位根据批准的接收指标和条件自行组织。

(5)办理手续。接收大学毕业生,有专门人事管理部门的单位, 由本单位在毕业生报到证上签字盖章,介绍到具体部门报到,并办理京内生源毕业的户口和粮油转移关系手续(京外生源毕业生的户口和粮油转移关系手续,由部人事教育司办理);没有专门人事管理部门的单位,则由部人事教育司将报到证转换为介绍信后到工作单位报到,同时办理毕业生(含京内、京外)的户口和粮油转移关系的手续。接收军队转业干部,有专门人事管理部门的单位,由本单位办理手续(不含特批);没有专门人事管理部门的单位,由部人事教育司办理手续。

2.一般要求。

(1)接收大学毕业生原则上是以当地生源为主, 同等条件下要当地生源不要外地生源。

(2)接收军队转业干部,除按照国务院军队干部转业的有关规定执行外, 应以接收年轻干部为主,营以下干部一般不超过35岁,团职干部一般不超过40岁。

(3)接收大学毕业生和转业干部应坚持亲属回避制度。

(4)接收非统配人员时,工资级别一般只能平级调转,确需提级的, 要经过部人事教育司研究决定。

(五)京外直属单位的人事调配工作应纳入当地人事部门的管理范围。

六、干部出国政审

干部因公出国主要是指公派出国留学和出国访问考察或短期培训。

1.办理手续的一般程序

(1)单位申请。根据任务要求, 出国人员所在单位向国际合作司写出外事计划报请函。

(2)审批。持经部领导签批的报请函、邀请信(函) 等有关背景材料到人事教育司办理出国人员审批手续。首先由出国人员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填写《因公出国人员审查表》,单位党委负责人在“所在单位审查意见”栏内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然后由部人事教育司办理出国人员审查批件,审查批件有效期为三年。在有效期内再次出国,由出国人员所在单位出具《再次出国证明》,报组团单位办理出国手续,并同时报部人事教育司备案。司、局级以上干部出国,可与出国任务一起审批,不另办理出国人员政审手续。但要在出国任务审批后15天内报送部人事教育司备案。

(3)办理护照和签证手续。干部因公出国所需护照和签证, 由出国干部所在单位会同部国际合作司按有关规定办理。

2.干部因公出国的一般要求

(1)出国人员必须政治可靠,历史清楚,热爱祖国,作风正派,遵守纪律。

(2)出国人员必须熟悉本职业务,有一定的实际工作经验,能够完成出国任务。

(3)出国人员所在单位必须如实反映出国人员的政治思想和工作表现。

(4)跨部门、跨地区组团出国的人员,一般按本人的隶属关系, 由所在单位办理审批手续。

(5)离休、退休人员,不再派遣出国执行任务。

(6)办理审查手续时间:应在出国前一个月到人事教育司办理审查手续。

其它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因公出国人员审查的规定》( 中办发[1991]8号)的通知执行。

(二)干部因私出国

干部因私出国一般指探亲、自费留学、定居、访友、应聘工作等因私人事务申请的出国。

1.办理手续的一般程序: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出示有关材料。出国探亲,须提交国外亲友邀请证明; 自费出国留学,须提交接收学校的入学许可证和必要的经济担保证明;

(2)所在单位同意后,京外单位按当地有关规定办理手续;京内单位, 一般干部报人事教育司审批,处以上干部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批准后由所在单位办理停薪留职手续。

(3)填写《出国人员因私出境申请表》(此表由具有独立人事部门的单位开具介绍信,到市公安局领取)。出国人员所在单位在认真审核填表内容是否属实后, 负责人在“本单位政审意见”栏内签署意见,加盖公章;人事教育司负责人在“上级主管单位政审意见”栏内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2.一般要求:

(1)干部自费出国留学,需办理停薪留职手续,本人要求退职的可予同意。 凡停薪留职的,自出国的次月起停发工资,保留公职一年,超过一年者按自动离职处理,具体按国发(1986)107号文件执行。

(2)自费出国探亲,假期一般为三个月,最多的不超过六个月。 前三个月国内照发工资,从第四个月起,停薪留职。从第七个月起,是否保留公职,由所在单位决定。

(3)具有大学以上学历未满规定服务年限的干部因私出国, 要严格执行国家教委关于服务期限和偿还培养费的有关规定。具体按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具有大学和大学以上学历人员自费出国的补充规定》(教留[1990]014号)执行。

七、干部考核

干部的考核工作,在各级的领导下,由干部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一)考核原则: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激励进取和考任一致。

(二)考核权限:干部考核的权限,原则上同干部的管理权限相同,但上级部门可以对下一级部门管理的干部进行考核。

(三)考核内容:干部考核的内容,主要是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首先考德,重点考绩。具体内容如下:

德,指政治立场、道德品质和思想作风。

能,指学识水平、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勤,指事业心、责任感和工作态度。

绩,指完成本职工作的数量和质量。学习成绩可作为考绩的一部分。

(四)考核办法

干部考核,一般采取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办法。

(五)考核种类

1.平时考核。一般是指对干部日常工作、思想状况和功过的切实记载。

2.定期考核。是指结合年终工作总结对干部所进行的全面考核。其程序:(1) 个人述职;(2)群众评议;(3)领导鉴定;(4)情况反馈;(5)填写《民政部干部年度工作考核表》;(6)主管部门审核;

3.届满考核、见习期考核。是指领导干部任期届满、见习期满以后,对其任期内的思想、工作等方面所作的全面考核,一般由部统一组织。

(六)考核结果的档次划分:

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其中,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被考核人数的百分之十五。

八、干部培训

(一)干部培训的原则。干部培训应坚持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的原则。根据本单位事业发展的人才需求,结合干部队伍现状,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组织培训。

(二)组织办法。干部培训,分政治和业务培训两种。干部培训按干部管理权限分级组织。部人事教育司负责干部培训的协调指导工作,重点抓好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干部的培训工作。

(三)培训的主要形式。干部培训,可采取实践锻炼、业务自学、岗位培训、短期脱产培训和入学深造等多种形式,各单位应鼓励干部积极参加各种类型与本职工作有关的继续教育。

(四)干部培训后的流动经过单位专门或定向培训后的干部,一般不向外单位流动。非流动不可的,应按有关规定交纳一定数量的干部培训偿还费。

九、后备干部

(一)后备干部的数量,按本单位领导班子职数的二倍选定。

(二)后备干部的选拔、调整和补充,要严格掌握条件,采取适当形式充分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后备干部的名单由组织掌握,严禁对外公布。每年年度末,各单位应分别将后备干部的补充情况、年度考核情况和具体培训措施报部人事教育司。

(三)后备干部的培养。各单位对后备干部,要因人制宜,实施定向培训,缺什么补什么。有计划地安排培训或者到适当岗位上锻炼,帮助他们积累经验,增长才干。

十、专业技术干部的管理

(一)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

1.评委会的组建

各单位按照专业技术职务系列和人事部规定的组织和工作程序组建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由部组建,报国家人事部备案。中、初级评审委员会由各单位组建,报部人事教育司审查批准。

各单位不组建综合性评审委员会,也不组建非主体系列的评审委员会。非主体系列的评审应委托地方统一组织评审。委托评审的程序是:由本单位提出申请,上报人事、职改部门批准并出具委托评审的证明书。高级职务的委托由部人事、职改部门出具委托书,中初级职务的委托一般应由本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出具委托书,个人委托评审无效。

2.评审原则

(1)严格掌握思想政治标准,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 着重考虑其本人所具备的专业技术能力、业绩、学历、业务工作经历和相应的外语水平等基本任职条件。

(2)根据部核定并批准的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和指标进行评审。

(3)对经国家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 符合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35岁以下晋升副教授(含同类人员),40岁以下晋升教授(含同类人员)的,所需职务指标由部专项下达,不占本单位岗位和指标限额。

3.评审程序

(1)提名。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不搞个人申报,由单位人事、 职改部门根据年终和平时考核结果提名推荐。

(2)呈交专业技术总结报告并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3)考核和考试。主要对学识水平、业务能力、工作成就、外语水平进行考核, 必要时可组织答辩。

(4)评审。由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

(5)审批。由人事或职改部门实施。

(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1.聘任原则

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要严格掌握思想政治标准,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实行择优聘任,不搞论资排辈。

2.聘任权限。专业技术人员均由单位聘任,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干部在聘任前,须征得部人事教育司同意。

3.聘任程序与行政干部聘任程序相同。

4.一般要求

(1)专业技术职务,由各单位根据批准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数, 从具有相应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中聘任。

(2)专业技术人员的聘期一般为1至3年,也可与一个重大项目(一项课题) 的周期相同。

(3)在聘期内或聘任期满,经严格考核不能履行岗位责任, 不能完成岗位任期目标的人员,应解除聘约,按本人条件和工作需要另行聘任适当职务,享受新任职务待遇。

(4)对解聘、低聘的人员, 可按其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所增加的工资至少降低一级的办法处理。

(5)行政领导原则上不兼任专业技术职务。确需兼任的, 须事先征得部人事教育司的同意并必须符合相应的任职条件,履行相应的职责,占用本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数额,按规定的程序评聘。

(三)对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和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的选拔和管理

1.选拔范围和条件:按照中央、国务院和人事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2.选拔程序:以单位推荐为主,也可由同行专家或学术团体推荐,经党政领导研究后,将推荐意见及有关材料报部人事教育司。人事教育司经考察,并组织有关专家评议通过后,填写《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呈报表》和《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呈报表》,经部领导审核后报国家人事部批准。

被批准享受政府特殊津贴和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优惠待遇。

十一、干部奖励

(一)奖励原则

干部奖励要坚持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

(二)奖励的种类嘉奖;记功;全国民政系统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孺子牛”奖。受上述奖励者,可以同时发给奖品、奖金或晋升工资。

(三)奖励的一般条件

1.忠于职守、钻研业务,年终考核成绩优秀的;

2.在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或提出合理化建议,使工作效率或经济效益有显著提高或有重大科学价值的;

3.勇于改革,大胆创新,对本单位、本行业、本部门的面貌改观有重大作用的;

4.执行某项重大任务或特殊任务有功绩的;

5.在某项国际活动中为国家争得荣誉和利益的;

6.防止或避免事故,使国家、集体或群众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7.在制订计划或执行计划中为国家或集体节约人力、物力、财力有明显成效的;

8.同违法乱纪和失职行为作斗争,捍卫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维护国家尊严有功的;

9.主动放弃优越条件到艰苦地区和岗位工作有较大成绩的;

10.举荐人才有功绩的;

11.在培训和自学中成绩特别优秀的;

12.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受到广大群众称赞的;

13.其它方面的事迹突出,应予以奖励的。

(四)奖励报批程序

1.民主评议推荐入选。

2.申报。申报单位需呈报的材料主要有:(1)申请奖励报告;(2)《干部奖励审批表》;(3)事迹材料;(4)其他需要说明的材料。

3.审批。

(五)奖励审批权限

1.嘉奖和记功,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

2.全国民政系统劳动模范和“孺子牛”奖,由部长办公会或部务会审批。

3.其它奖励,按有关规定办理。

十二、干部惩戒

(一)惩戒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群众路线、思想教育与严肃纪律相结合、以思想教育为主的原则。

惩戒干部,要根据本人所犯错误事实、性质、情节和后果,参照本人对所犯错误的认识程度,区别对待,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

(二)惩戒种类

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

(三)惩戒的一般条件

1.违反国家法律、政策和行政管理法规,造成不良影响的;

2.官僚主义、玩忽职守,给工作造成损失的;

3.利用职权,谋取非法利益的;

4.弄虚作假、骗取荣誉和钱财、牟取他人成果的。

5.压制民主、打击报复或诬陷他人的;

6.贪污盗窃、走私贩私、敲诈勒索、行贿受贿的;

7.挥霍浪费,损害国家或集体财物、侵犯群众利益的;

8.纵容、包庇违法行为的;

9.腐化堕落、道德败坏的;

10.丧失国格人格,损害国家尊严的;

11.违反国家保密规定、泄漏国家秘密的;

12.其它方面的错误行为,应予以惩戒的。

(四)惩戒的报批程序

1.调查事实,形成书面调查材料。

2.上报。上报的材料主要有:(1)申请惩戒报告;(2)《干部惩戒审批表》;(3) 调查事实所形成的书面材料;(4)其它需要说明的材料。

3.审批。

4.宣布、归档。

(五)惩戒的审批权限

干部的惩戒,原则上与干部管理权限相同。

(六)惩戒的有关规定

1.受撤职处分的,同时降低工资等级。

2.受处分者,如涉及经济问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同时予以经济处罚。

3.干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职、晋级;非重大、特殊贡献,亦不予奖励。

4.干部受警告、记过处分半年后,已经改正错误的,应终止处分( 原惩戒材料仍存在档案中)。

5.干部受处分终止后,在晋级、晋职、奖励方面不受影响。

6.干部在受处分期间,如有特殊贡献可提前终止处分,但需报上一级主管部门批准。

十三、离休、退休

(一)离、退休条件

1.离休条件,按国发(1982)62号文件规定执行。

2.退休条件,按国发(1987)104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离、退休的审批权限

干部离、退休的审批权限,与干部的管理权限相同。但直属单位管理的干部,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离、退休时,应事先征得部人事教育司的同意。

(三)办理离、退休手续的程序

1.通知本人。干部离、退休,一般不需本人申请,而由干部管理部门提前一个月通知本人。

2.报批。部管理的干部由部人事教育司报部党组审批。直属单位管理的干部,由人事部门呈报本单位党组织或行政组织审批。呈报的材料主要有:(1)单位报告;(2)《离休干部审批表》或《退休干部审批表》。

3.谈话。干部离、退休通知发出前,应由相应的一级领导找其谈话:局级干部,由部领导谈话;处级干部,由部人事教育司或局级单位领导谈话;其它干部,由本单位领导谈话。

4.发文。根据组织决定,起草、打印、下发离、退休通知。

(四)离、退休干部的管理

1.干部离、退休后,就地安置的由原工作单位负责管理,易地安置的由接收单位负责管理。

2.干部离、退休,从办完离、退休手续后的下一个月起改为享受离退休人员待遇。

十四、退职、停薪留职

(一)退职

干部退职,按《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国发[78]104号) 有关规定执行。

(二)停薪留职

干部停薪留职,一般只适用于出国学习人员和自费出国探亲以及其他因私人事务出国的人员。停薪留职,须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领导批准。未经批准前,不得擅自离职。擅自离职者,按自动离职对待。停薪留职时间为一年,超过一年者,按自动离职处理。具体按《关于出国留学人员工作的若干规定》(国发[1986]107号) 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十五、干部档案管理

干部档案,由各直属单位人事处、科或办公室负责,并有专职或兼职人员管理。干部档案的建立、整理、修正、补充、借阅、传递和保管,应严格按中央组织部颁发的《干部档案工作条例》执行。

(一)干部档案的管理权限

干部档案的管理权限,原则上与干部的管理权限相同。但已故干部的档案由人事部门保管五年后移交民政部档案资料馆管理。

(二)干部档案必须具备的主要材料

1.履历材料。包括历年的干部履历表、简历表、登记表和属于反映干部个人经历的材料。

2.干部个人自传和属于自传性的材料。

3.鉴定材料。包括历年的干部个人鉴定和组织鉴定材料,以及学校毕业鉴定和其它属于鉴定性的材料。

4.考核材料。包括组织对干部的工作、学习等进行考察或考核后形成的评价材料,以及各类专业干部业务考绩的评价材料和科技成果的评价材料。

5.审查材料。包括对干部个人政治历史问题的审查、复查和评定的结论、决定、调查或复查报告、上级党组织批复、作为结论依据的主要证明材料、本人的检查交待或对结论、决定的意见和主要申诉材料等。

6.入党、入团材料。主要是参加中国共产党、共青团组织的申请书、志愿书、转正材料和退党离团材料。

7.奖励材料。包括授予干部个人的各种奖励及其主要先进事迹材料。

8.处罚材料。包括受党内、行政处分的调查报告或决定、上级批复、本人的检查材料,以及对错误事实进行甄别或复查后的结论材料。

9.职务任免、晋升工资级别等办理呈报手续的材料。包括职务任免呈报表、调整工资呈报表、授予奖励或晋升技术职称、评定学位或学衔的审批表,以及党代会、人代会代表登记表和离退休、退职、辞职、停薪留职的审批表等。

10.其他可供组织上了解和使用干部的参考材料。如干部本人写的思想、工作、 学习总结、检查等。

根据干部档案管理和利用的需要,一个干部的档案可分别建立一套正本和若干副本。干部档案的正本,是一个干部集中、完整的档案材料;干部档案副本,则是由同干部档案正本相重的材料所构成的档案材料,只能概括地反映一个干部的历史情况和现实情况。

(三)干部档案的利用范围

1.组织上考察了解干部;

2.办理呈报或审批干部职务任免、工资变动、调动手续;

3.办理干部的入党、入团事宜;

4.办理呈报或审批干部的升学、出国手续;

5.呈报或审批干部的某一问题的结论性报告,审定干部参加革命工作时间、入党团时间和工龄等问题。

6.办理干部违法违纪问题的检查、处理事宜。

7.办理干部表彰等事宜;

8.办理或呈报干部离退休手续;

9.干部死亡后撰写悼词;

10.其他有关应该查阅的事宜。

(四)干部档案查阅的批准权限

干部档案查阅的批准权限同干部的管理权限相同。

(五)查阅档案的一般程序

1.申请。申请查阅干部档案时,本单位人员必须持主管领导签批的《干部档案查阅单》;外单位人员必须持处级以上单位介绍信。

2.审批。按查阅档案的审批权限审批。

3.查阅。查阅干部档案时,管理人员必须按领导批准指定的查阅内容提供,并实施监查。

(六)干部档案的转递

1.转递手续:在干部主管单位发生变化后,转出单位应逐项填写《转递干部档案材料通知单》,并在《转出材料登记簿》上登记,转入单位应审核《转递干部档案材料通知单》及干部档案材料的数量,确认无误后,应在《转递干部档案材料通知单》的回执上签字盖章,并及时转向寄出单位。

2.转递要求:

(1)及时迅速地转递干部档案材料;

(2)准确书写接收单位的地址;

(3)按机要文件转递,防止失密、泄密和丢失。

十六、干部统计

(一)干部统计的原则干部统计,按工资关系确定,即干部工作关系在那个单位,则由那个单位负责。

(二)干部统计的一般要求

1.客观性。干部统计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如实反映干部工作中客观存在的实际情况。

2.科学性。运用科学的方法和制度,把大量复杂的干部情况,通过数据准确地反映出来。

3.统一性。按照统一规定的统计范围、统计对象、统计时间和统一的表格,由各填报单位综合汇总上报,不得自行其是。

(三)干部统计的种类根据上级机关的要求和直属单位的实际情况,直属单位的干部统计一般有以下两种:

1.季度统计。是指干部数量绝对增加和减少的统计,于每年第三季度,即十月十日前报部人事教育司。

2.年度统计。是反映干部情况的综合报表,于下一年的一月五日前报送部人事教育司。

十七、人事管理机构、人员及其职责

(一)人事管理机构

民政部管理直属、代管和挂靠单位人事工作的机构为部人事教育司;各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为本单位人事处、科、室。不设人事处、科、室的单位,在办公室设专职或兼职人事工作干部。

(二)人事管理机构的任务和职责

人事管理机构的主要任务,是负责本单位干部和职工的管理工作。其主要工作内容有:

1.干部和工人的调配工作;

2.干部的任免与考核工作;

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定和岗位聘任工作;

4.干部和工人离休、退休、退职工作;

5.干部和工人的业务、技术培训工作;

6.干部和工人的工资、福利、津贴和劳动保护工作;

7.干部和工人的奖惩工作;

8.干部和工人档案管理和统计工作;

9.涉及人事管理的其它问题。

(三)人事管理干部的一般要求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坚持原则,严守法纪,勇于同一切违法乱纪的行为作斗争。

3.联系群众,实事求是,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

4.熟悉本职业务,按工作程序办事。

5.遵守国家保密规定,严守机密。

6.有较宽的知识面和良好的道德修养。

7.尽职尽责,谦虚谨慎,热情礼貌,讲求工作效率和质量。

十八、附则

(一)直属单位的工人管理可参照本细则的有关条款执行。

(二)本细则的解释权属于人事教育司。

(三)本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重点工作考核细则 篇8

1、坚守岗位、定期巡逻,尤其是每天上午在9:30分--11:30分为幼儿2小时户外活动时间,要重点巡视。

2、早晚接送幼儿高峰期,保安人员必须站在门口,防止陌生人接走幼儿,防止幼儿单独离园。

3、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须提前10分钟交接,交接时要做到"三清"(值班情况清楚、物品数量交接清楚、器材设备运行完好状态清楚)。

4、遵从园领导及上级指示,无异议地执行一切合理的工作安排。

5、保安值班室的卫生由当班门岗保安负责做好门前"三包", "三包"区域为大门外若干范围、校园大门、园内不锈钢宣传栏窗。

6、门卫室严禁家长、校外人员及其他无关人员进入、闲谈,7、门卫室内严禁吸烟!确保整洁。

8、保安人员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外,还应遵守本园制定的工作要求和工作规定。

9、不得辱骂、殴打他人或者唆使他人打人;不得限制、剥夺、公民人身自由或侮辱公民人格;10、不得扣押公民或其他单位合法证件和合法财物;不得玩忽职守,不履行职责和义务;11、不得泄露守护目标的秘密;不得借工作之便敲诈勒索学校和师生;12、不得为他人提供随身护卫服务;不得工作期间从事娱乐性活动;13、不得工作期间酗酒;14、有人强行闯入园内,门卫要立即报警并报告学校负责人和当天的值日领导,采取措施最大限度保护幼儿和老师的安全。

重点工作考核细则 篇9

(一)管理人员岗位职责

1、管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态度。

2、新到书刊及时登记、验收、分类、上架、建立相关台帐。

3、保证每周向农民开放的时间不少于3天(农忙除外)。

4、书刊丢失率全年不得超过1%。

5、开展多种形式的书刊宣传、推荐工作。

(二)内部管理制度

1、书刊实行分类排架。

2、接收书刊后要及时上架,保证新书刊迅速投入借阅。

3、书刊每年清点一次,并做好注销登记工作。

4、印制、发放借书证,对持证读者进行年度复核验证,并根据农民的需要经常发展新读者,不断提高藏书利用率。

5、做好图书借阅归还的记录

6、保持室内整齐、清洁。

7、书架等公物要妥善保管,丢失或因过失损坏按原价双倍赔偿。

重点工作考核细则 篇10

1.查当月门诊工作:诊疗行为规范,严格执行各项制度(首诊负责制、门诊病历书写制度、处方书写制度、科室交接班制度、转诊制度等),做不到扣2分;门诊日志书写不规范、且与处方符合率低于90%扣2分;处方书写不按照四色处方和特殊药品处方使用、处方项目填写少项、无医师签名,发现一次扣2分;扣2分;传染病漏报、谎报、瞒报扣10分,无传染病登记簿、门诊日志、传染病报告卡、x线室或化验检检结果登记本扣3分;并依法依规进行另外处罚。

2.设有顾客意见箱,公布投诉电话,制定病人投诉处理制度,每发现一次投诉扣2分;每月进行5名群众对医务人员满意度调查问卷,顾客满意度达不到80%以上扣2分;70%扣3分;60%扣5分;50%扣8分;50%以下0分。顾客满意率90%以上加2分,100%加4分.收到一封感谢表扬信加4分,收到一副匾牌加5分

3. 否决性指标考核标准和方法

对当月出现医疗纠纷、差错事故、医德医风败坏的直接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当月无绩效工资。

责任扣除项目:

①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当事人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当月无绩效工资:⑴依法行医,按章操作,严禁无证行医,无证行医或超出执业范围而引起的一切责任。⑵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因未及时处理、藏匿、丢失、变卖引起的罚款。⑶收款室现金被盗、丢失。⑷中西药房、护办室,药库,后勤仓库等科室所有的药品及生物制剂过期未做报废处理而被罚款。⑸药房应划价准确,误差率不超过规定标准。半年盘存短款超过500元的按两倍赔偿,超过500元的除罚款外,停职待岗。⑹医生错开处方、药房错发药、护理错误注射、输液内有异物、护理脱岗造成单位损失的。

②下列情况之一者当事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50%经济责任,另扣除50%绩效考核总分值。

⑴因医疗文书、文件、病历、化验、放射、B超、心电报告单;处方、X光胶片、收费登记、验收登记、门诊登记、合医档案等损坏或丢失,造成纠纷或在相关案件中失去证据,其后果由当事人负责。(档案保存期不低于2年)

重点工作考核细则 篇11

1、负责审核资金收付凭证;

2、负责编制转账凭证;

3、负责账薄登记工作,并进行账账、账实核对;

4、负责结账、编制会计报表,安排各项税费的申报事宜;

5、具体管理公司内部的统计工作,分别向公司及政府有关部门报送统计报表;

6、负责凭证的装订及保管;

7、负责公司税收的相关事宜

8、完成财务部经理临时布置的各项任务

重点工作考核细则 篇12

班主任是学生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派往各学生班负责全面管理和教育的干部,为便于管理,提高效率,特制定如下规定:

1. 实行班主任责任制。由班主任全面负责所负责班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2. 抓好班风建设。以学风建设为核心,通过组织各种集体活动,充分调动全体学生的积极性,争创“良好学风班”、“文明班级”和“先进团支部”。

3. 抓好班级学生干部队伍建设。认真选拔、培训学生干部,指导他们创造性开展班级工作。负责向学校推荐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向学生团委推荐优秀团员参加党校学习,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4. 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通过两课教学、班团活动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要经常深入教室、宿舍、食堂等学生活动场所,全面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注意建立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重大突发事件必须及时处理,并在四小时内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告。

5. 抓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综合测评、评先评优,学生奖贷学金评定,困难补助评定与发放,组织勤工俭学、社会实践等,并且要按规定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积极协助学校做好违纪学生的处理,以及处理后的思想工作。

6. 按学校规定组织检查查学生上课、出操、出勤等情况。

7. 重要活动、重大事件和突发事件必须到场。

8. 经常与任课老师交流本班学生情况,实现班主任工作与教学的有机结合。

9. 日常工作做到“五个有”:即工作有笔记,会议有记录,期初有计划,期末有总结,考核有书面材料。

10. 抓好“十类重点学生”,建立重点学生档案。对学优生,学生干部,有专项特长学生的基本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注意发挥他们的示范教育作用;对贫困生,有心理障碍学生,受学业警示学生,受处分学生,留级生要特别关注,定期与他们谈话,进行必要的心理疏导和学习、生活指导,制定帮扶措施。

11. 按时参加班主任会议,学生工作会议,班主任培训等。

12. 完成学校各部门交给的其他工作。

重点工作考核细则 篇13

第一条 为规范劳动保障监察行政执法行为,创新监管方式,提高执法效能,根据《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精神,制定本随机抽查工作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双随机”抽查机制,是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依照法定职责对被抽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的工作机制。

第三条 随机抽查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等原则,切实做到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第四条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全面梳理对市场主体的监管事项,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凡是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监管职能的均应列入清单;凡法律法规规章未赋予监管职能的,不得列入清单开展检查。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简政放权工作实际,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

第五条 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确定抽查的市场主体,建立市场主体名录库。凡列入清单内监管事项所对应的市场主体(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均应列入市场主体名录库。市场主体名录库应当包括市场主体名称、法定代表人、经常居住地、联络人、联系方式等。

市场主体名录库实行定期更新制度。每半年根据市场主体的变动,定期对市场主体名录库进行修订。

第六条 根据执法人员名单建立执法人员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包括执法人员姓名、执法证号、执法领域等内容。根据执法人员变动情况实时更新执法人员名录库。

第七条 在开展“双随机”抽查前,从相应市场主体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执法检查人员与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申请回避。

第八条 合理安排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既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

法律法规规章有规定的,按规定实施;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随机抽查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本级监管市场主体的3%,抽查频次原则上每年不小于2次。对投诉拖欠农民工工资较多的或有严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市场主体要加大抽查力度。

第九条 开展抽查工作,由持有执法证的执法人员2人以上组成一组一同进行。抽查时,执法人员应当出示执法证并记录在案。

开展抽查,应当制作相应的抽查文书,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抽查中,如需要提取相应市场主体的证据时,原则上应当提取证据原件,原件确实难以提取的,可以提取复印件,但应邀请市场主体相关工作人员见证并签字记录。

第十条 建立“一抽查一通报”制度,对抽查中发现的违反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及时予以通报,依法进行处罚,并纳入本系统市场主体诚信档案,做到“惩处一例警示一片”。

第十一条 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的违法违规行为,要将案件线索移送相应监管部门依法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 随机抽查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不得妨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秩序。

第十三条 随机抽查不代替集中整治检查、群众举报专查、责令改正复查。

第十四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重点工作考核细则 篇14

一、考核评定说明

1、市直学校考核内容共计80条,没有重点标识的每条1分,计100分;县区局考核内容共计85条,没有重点标识的每条1分,计110分。

2、考核评定档次分为达标先进、达标合格和不合格。

(1)达标先进单位在达标合格单位中择优确定(参考分数在95分以上);

(2)考核分数在80分以上的为达标合格单位;

(3)考核分数在80分以下的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考核不合格单位,实行 一票否决 :

①有校园安全事故发生,或发生后隐瞒不报的,实行 一票否决 ,不得参评年度安全工作先进单位;

②有安全事故发生,或发生后隐瞒不报的,实行 一票否决 ,不得参评其他任何奖项的评选,并追究相关责任。

考核分数在80分以下,实行 一票否决 ,不得参评本年度安全工作先进单位暨 平安校园 的评比,同时不得参评其他任何奖项的评选。

二、考核具体内容

(一)责任落实(16分)

1、各学校、幼儿园是否有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和人员,是否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学校内部的各个岗位是否都有明确的安全责任要求。(看责任状、责任制)

2、建立学校安全责任制度,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有一位副校级领导分工负责,有专门人员负责校园内部安全工作,建立岗位安全责任制。(看责任分工)

3、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按时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会议及各种安全方面的培训,及时上报安全信息。(看记录)

4、有安全工作计划、总结及综合治理计划、总结。有社会、家长参与学校安全工作的机制。(看载体)

5、有学校安全工作档案资料(包括音像图片档案),收集齐全,分类合理,及时归档,装订整齐,管理规范。(2分)

6、有班级安全信息员,全年无安全事故发生,安全事故处理实施 一票否决 制度。(看记录或说明)(5分)

7、有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台帐,有安全投入。(看台帐)(2分)

8、对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下达的政策、文件及任务做到件件有落实,完成质量符合要求。(看文件及落实材料)

9、实行 一岗双责 制度,做到 没有无安全责任的人、没有不落实到人头上的安全责任 。

10、建立健全包括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在内的各项学校安全工作制度。(看材料)

(二)安全教育(7分)

1、有学校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定期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分别以学校和班级为单位对学生开展常规性安全教育活动,做到每日提醒,每周强调;开展法制教育、道德教育、健康及心理辅导教育,有活动载体,有活动开展计划,有记录和总结,安全教育做到 方案、课时、教材、师资 四落实。(看试卷测试安全歌谣背诵情况)

2、组织学生参开展消防、交通、卫生、治安等安全教育活动;根据环境、季节及有关规律,开展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周、安全教育月等活动。(看活动方案、记录)

3、有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定期开展法制、安全等教育与实践活动,要有知识讲座、主题日记、征文、模拟法庭等载体。做到法制教育大纲、教材、课时、师资 四落实 。(看资料)

4、开展珍爱生命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要有心理健康教师,有心理咨询室,对有严重心理障碍的学生,要指定专人给予关注和心理辅导,有个案材料。(看档案)(2分)

5、无违背师德、体罚学生现象,无打架斗殴现象。(看记录和说明)

6、定期对教学、实验、生活设施的管理和操作人员以及保卫人员进行相关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把安全规范操作作为其业绩考核的重要指标要求。(看资料)

(三)校园秩序安全(7分)

1、执行门卫值班、巡逻制度,学校实行24小时值班,坚持查寝制度,坚持夜间巡查制度;学生集中上下楼时,有专人负责疏导和指挥,上学、放学做好重点部位交通疏导和秩序维持工作,有责任分工,有方案。(看资料)

2、按规定比例配置校园专职保安,建立校园保安员管理制度,实行保安员培训、持证上岗制度,建立保安员管理档案;实行进出校门登记制度,进出校门人员要登记,禁止除紧急救助车辆以外的外来机动车辆进入校园,未经允许,外来人员和车辆不得进入学校。经允许进入学校的车辆,应当按照规定的线路和限定的速度行驶,并在指定地点停放。(看制度、看登记)

3禁止将非教学所需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或者动物以及受治安管制的枪支、器具带进学校。禁止学生携带烟火、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和管制刀具进校,实行 班主任跟班制度 。(看制度、看记录)

4、学校区域内易发生碰撞、滑倒、拥挤、溺水、触电等意外事故的场所,应当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并加设安全设施。(看现场)

5、校园做到无杂草、无乱丢弃废物、无痰迹、无污水、无乱写乱画,厕所设施符合学校卫生标准,做到无蚊虫滋生。(看现场)

6、学生到校、在校时间一定要符合国家规定的要求,不得违规补课,不得随意放假或调整学生在校时间。学生在校期间有异常情况,包括未按时到校(补充:班主任要在学生应到校时间及时清点学生人数,发现未到校学生及时告知家长,科任教师要在上课铃响时及时走进教室,清点学生人数,发现未到教室学生及时告知班主任铃声)、身体状况不好、受了意外伤害等必须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尽到告知义务,如需立即送医院的,校方必须先采取得力措施,不得延误救治,要有相关记录和说明。(看记录)

7、现有的教职工和从业人员(含临时用工)是否符合有关资格要求,有无精神病和传染病等,要有体检档案。(看档案)

(四)校舍及设施安全(12分)

1、建立学校校舍以及教育教学设施管理与维修制度,校舍及设施以及防雷、防震、防火、防盗等要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证书,对新建校舍必须严格按相关建筑审批手续施工,按规定履行竣工验收手续,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校舍不得使用,要建立校舍安全档案。(看制度、看档案)(3分)

2、校舍、食堂、宿舍等校园建筑以及教学设施、设备每月都要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及时维修,建立排查整改台帐,限期整改。(看档案)(3分)

3、学校房产无出租给个人经营饮食、网吧及有碍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文化娱乐项目,严禁将学校场地出租作为从事危险有害的生产、经营场所。(2分)

4、严禁在校内制作、存放、销售烟花爆竹;严禁在校内焚烧纸张、垃圾。(看实地)(1分)

5、财务室及贵重物品保管室要设防盗栏、防盗门,保险柜要有专人保管,取送大额现金必须两人以上且有专车,严禁超标存放过夜现金;学校高价值设备要有妥善的保管防护措施。

6、自行车寄存棚要有防盗设施;学校锅炉要有运行许可证、操作证,有运行记载,有安检及报告,锅炉工要持证上岗。(看实地、看证件)

7、有住宿生和食堂的学校要建立严格完善的住宿生和食堂管理制度,学生宿舍要有完善的安全防范设施;禁止学生在寝室点蜡烛、私接电线、增设电器、使用酒精炉或液化气灶等。(看实地、看资料)

(五)教学实训安全(10分)

1、教学实验、实训场所玩教具等要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及相应的安全制度并严格执行,相关制度要上墙。(看物理、化学、生物、科学、微机、职专各实训场所,看实验记录,看档案)(2分)

2、教学实验中使用的危险品要有严格规范的管理制度,危险物品采购专人负责,严格验收,专库保管,分类摆放,并注明明显的危险警示符号;保管室要配备相应的防火、防毒、防爆、防腐蚀器材。(看实地,看档案和实地,看记录,看账目和使用记录)(2分)

3、学校区域内的特殊训练场地、各类教学实验实训设备设施、体育器械等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看质量保证书;并建立专项管理制度,并定期检修更新。(看档案、实地,看检查和维修记录)(1.5分)

重点工作考核细则 篇15

一、组织建设(17分)

1、党支部组织健全、分工明确,团结协作,作用发挥好(3分,查看组织生活记录及有关制度,有一项达不到要求扣0.5分)。

2、党支部按时、按程序进行换届选举。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二年,总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中调整增补委员必须向上级写出请示,待同意后方可调整(5分,查看会议记录、党委批复,不按时换届、班子成员出现缺额,不及时调整充实或未经批准调整的各扣2分,不符合程序扣1分)。

3、按照《条例》要求,党支部书记由部门行政负责人兼任或同级干部专任(4分,查看组织生活记录及有关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4、部门领导重视党建工作,党建工作列入单位年度工作计划和年终考核目标,坚持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党建工作。党建工作有人抓,有活动经费(5分,查看有关记录、资料,少一项扣2分)。

二、民-主生活会(5分)

5、坚持民-主集中制和民-主生活会制度,认真贯彻实施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各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并有详实纪录(5分,查看组织生活记录,少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扣2分,记录不详实扣2分,班子不团结不得分)。

三、党员教育管理(15分)

6、加强对党员的政治理论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按上级要求,坚持学习制度,有计划、有资料、有考勤。统一学习笔记(5分,查看考勤记录、抽查党员学习笔记,集体学习每少一次、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扣0.5分;学习笔记不统一扣1分)。

7、重视党员干部教育工作。按要求参加党务干部培训班学习,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委举办的培训班(5分,按党委工作记录考核,不参加党务干部培训班学习扣1分,不参加培训的不发展)。

8、加强党员管理。及时转接组织关系,加强对流动党员的管理。党内活动有记录,文件有专人管理,有关情况统计及时、准确(5分,查看工作记录和支部有关资料,缺少一项扣0.5分)。

四、三会一课(5分)

9、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每季度上一

次党课。会议记录详实,资料管理规范(5分,查看会议记录、党课教案少一项扣1分)。

五、民-主评议党员(5分)

10、坚持每年一次的民-主评议党员和优秀党员评选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和评选优秀党员情况要及时报送上级(5分,按各单位报送材料考核,评议不规范的扣2分,不按要求报送扣3分,不组织评议不得分)。

六、发展党员工作(6分)

11、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严格发展党员程序,坚持民-主测评、公示、预审、票决、责任追究等制度,做好预备党员的跟踪教育考察工作,及时办理转正手续(6分,按照掌握情况和查看有关资料进行检查,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扣1分)。

七、党风廉政建设(13分)

12、建立健全加强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3分,查看制度资料,有党员受党纪处分的扣2分,情况严重的不得分)。

13、发生违纪案件及时上报总支,按照分级办案、分级审理的原则,积极配合上级纪委查办违纪案件和上访案件(3分,按照县纪委和有关部门提供资料检查,单位发生重大治安案件或刑事案件的不得分)。

14、认真履行《条例》规定,对一些带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反映,有针对性的做好思想政治工作(3分,根据记录进行考察,对照《条例》检查有问题不汇报的扣1分,对出现问题不积极做工作的扣1分)。

15、加强作风和效能建设,提高执行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4分,实地考察,服务质量差,群众有反映经查实扣2分;上班违反工作纪律,经暗访每查实一例扣2分)。

八、兵役工作(4分)

16、坚持党管武装的原则,积极支持武装部门搞好国防教育、兵役登记、民兵预备役管理和征兵工作(4分,按照党委了解情况和查看各单位资料,一项做不好扣1分)。

九、党费收缴(5分)

17、严格执行党费收缴管理规定。党费收缴工作有专人负责,按要求每季足额交上级组织;党费收缴情况每季度张榜公布一次(5分,查阅支部上交党费花名册和党费收据,不按时、不按标准收缴分别扣1.5分)。

十、调研信息(4分)

18、联系实际,搞好调查研究,上报党建工作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不少于1篇;上报党建工

作信息不少于4篇(4分,根据党委记录和采用情况,上报1篇加0.5分,少上报1篇扣1分,不报调研报告或理论文章扣4分,党建信息少报1篇扣1分)。

十一、其他工作(21分)

19、支部按照上级的部署,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年初认真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半年和年终有工作总结,并报上级组织(4分,查阅支部会议记录和上报材料资料,无计划制度的不得分,各种报告报送不及时一次扣1分)。

20、按时、按要求参加上级安排的各种会议,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各项活动(4分,查阅党委会议签到表,会议缺席一次扣1分,活动有条件参加不参加者,每少参加一次扣1分)。

21、扎实开展党建工作创新活动,落实党建责任人述职制度。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年终时通过领导述职方式对本单位党建工作进行汇报(4分,根据责任人述职结果检查考核,活动不开展

不得分)。

22、档案资料管理规范,有档案专柜,分类管理、整齐、齐全(9分,没有不得分)。

重点工作考核细则 篇16

x年xx月xx日,我有幸参加了教育中心组织的保育员参观学习。xx幼儿园是一所省级示范园。这次主要参观学习了xx幼儿园的保育工作。

这次学习感触颇深,收获颇多。感触最深的是xx幼儿园非常重视幼儿园的保育工作。保育工作在幼儿园保教工作中占据了重要的位置。她们现在正在探索积极的主动保育工作,主动保育就是通过向家长、教职工宣传科学育儿知识、科学保育的重要性,让幼儿园的教职工、幼儿家长自觉、主动的参与幼儿的保育工作,使保育工作由过去的被动转化为主动保育,真正做到保育、教育并重。

通过本次参观学习,我对于自己的工作有了进一步的认识,保育员的工作与每个幼儿息息相关,它关系到每个幼儿的健康成长。因此,作为保育员都应时刻去关心、照顾他们。如:在生活上、饮食方面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更加悉心地照顾幼儿,更好地协助班级老师做好各项保育工作,并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配合老师开展教学活动

配合老师开展各种游戏活动,让老师更好的开展教学活动。协助组织户外活动,作好护理工作(如:上厕所、喝水,适当地增减衣物等。)

2、良好的清洁卫生习惯

养成饭前便后要洗手的好习惯,帮助幼儿学习自己卷衣袖,在老师的指导下会用肥皂洗手。提醒幼儿不咬手指,不把玩具放入口中;会用毛巾洗脸,保持衣服整洁。

3、良好的进餐习惯

指导幼儿安静愉快的进餐,坐姿自然,会正确使用餐具,养成细嚼慢咽的好习惯;并且不挑食、不浪费、不用手抓菜,不掉饭粒,不剩饭菜,不弄脏衣服等。帮助幼儿克服依赖性,培养幼儿的独立性。

4、良好的睡眠习惯及穿脱能力,能安静地就寝,睡姿正确,不蒙头睡,有序的穿脱衣裤、鞋袜等。

5、良好的学习环境

坚持每天的消毒工作:餐具、用具、玩具等用84消毒液消毒,床上用品勤洗换,保证每月都晒足够的阳光,使幼儿在整洁舒适的环境中成长,为幼儿营造通风、干净、温馨的学习环境。

此外,主动与家长沟通,深入了解观察幼儿,有针对性地与班上其他两位老师共同合作教育幼儿。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更加投入到保育工作,再接再厉,争取更大的进步!

重点工作考核细则 篇17

一、总则

1、目的:为使本公司员工之管理有所遵循,特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公司员工管理,除遵照政府有关法令外,悉依本规章办理。

本规章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雇用之从业人员而言。

二、聘用

1、全公司员工录用以宁缺勿滥,行业精英为原则,在核定编制内,录用能胜任岗位工作,素质较高的人员,公司正式员工一律签署聘用劳动合同。

2、本着公开招聘、严格考核、择选录用的原则,采用社会招聘、人才交流机构介绍、本公司员工推荐、个人自荐等形式进行招聘。

3、应聘人员经面试或测验及审查合格后,由人事部门填写录用手续并签《试用员工协议》,进入试用期。

4、试用人员试用期均为1-3个月,试用期间不享受任何福利待遇,期满后由人事部门填写《员工转正档案表》,部门经理、行政(人事部)经理提出鉴定意见,报总经理审批同意后,享受转正后工资待遇,但不享受公司正式员工的房贴及保险,员工签订聘用劳动合同后,成为公司正式员工,享受公司一切福利待遇。公司视员工表现,最长可延迟至员工工作满半年时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成绩优良者可缩短其试用时间。

5、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或工作业绩欠佳或严重违反有关规章制度,公司有权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试用未满1周者,不发工资。

6、试用人员于报到时应向人事部缴验下列证件:

l个人身份证明

l人事资料卡(个人简历)

l本人免冠登记照片二张

l其他如要之文件(如专业资格合格证或学历证件等)

三、辞职、辞退、解聘

1、公司员工因故提出辞职,应至少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员工个人辞职应写《辞职申请》,经部门经理签署意见送人事部门报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后,人事部门给予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者,人事部门将不予受理。

2、申请辞职者,未经总经理审批之前,须坚守工作岗位、经批准后,不再安排具体工作,该员工应按公司要求交接工作和办理财物移交手续,其间只发基本工资,免除其他一切福利待遇,从员工正式离开公司之日起停发薪金。

3、公司辞退员工,由人事部门在征得部门经理和总经理意见后,向被辞退员工提交解聘通知,并要求限期办理手续,因特殊情况经人事部经理批准,可适当延长办理时间。

4、公司辞退之员工在办理所有移交离职手续期间,公司只发给基本工资,免除其它一切待遇,从员工正式离开公司之日起停发薪金。

5、公司辞退员工有特殊原因时(严重违法、违纪、严重失职等),经总经理审批同意之日起立即停发所有薪金。

6、离职者佣金结算自离职之日起1月内支付60,预留40在3个月内结算。

7、完备离职手续:

1)双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在离职前必须办理离职手续,否则公司按旷工处理。离职手续包括:

(1)到人事行政部领取《离职通知书》;

(2)办理工作交接事宜;

(3)交还所有公司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及其它公物;

(4)清算与公司有关的来往帐目;

(5)待所有离职手续完备后,领取离职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薪金。

2)、员工违约或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应按合同规定,归还其在劳动合同期内产生的有关费用。

3)、如与公司签定有其它合同(协议)、此合同(协议)与合同书,共同生效,具有同等效应。

四、劳动合同

1、新员工6个月试用考察期满,即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

2、合同期限:根据员工的工作性质、工作成绩签定的合同年限为以下2种:

1)公司与主任、经理级员工签定2—3年的个人劳动合同。

2)公司与其他级别员工签定1年的个人劳动合同。

3、签定合同程序:

1)由人事行政部指导新聘员工《劳动合同书》;

2)由人事行政部审核并呈报总经理批准;

3)《劳动合同书》一式两份签定后,双方各执一份(一份人事行政部备案,一份交本人);

4)公司与员工双方同意在合同期满后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在原合同期满前30日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4、签定合同后双方权益:

1)员工在合同期内,享有公司规定的各项薪金及福利待遇;

2)员工应严格遵守合同内各项规定,违约须承担违约责任;

3)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制度或犯有严重过失的员工,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4)如对合同内容存有异议,应在领取合同后1月内向人事行政部提出质询,双方协商解决;

5)协商无法解决者,可向当地劳动仲裁申请仲裁。

5、合同的解除: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制度;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征得总经理同意后,公司将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解除劳动合同:

(4)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公司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的;

(5)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6)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无法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协议的

(7)公司经营困难发生经济性裁员的。

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因未及时通知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则根据国家有关劳动和合同法规处理。

五、兼职聘用人员管理

1、公司根据不同的情况与兼职人员签定合约,合约期限为一年,可以续签。

2、兼职人员不需经过试用期限,不定级,每月一次性发薪,不享有公司一切福利待遇。(公司活动及春节例外);

3、离职不给予任何补偿。

六、实习人员的管理

1、公司录用的实习人员可分为两类:

1)有薪实习

2)无薪实习

2、实习人员不与公司签定合约,但须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3、实习人员须在人事行政部办理登记手续。

4、实习人员不享有公司一切福利待遇。

5、实习人员表现特别优异者,经公司认可,可转为公司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