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卖火柴的小女孩写一封信(精选16篇)

给卖火柴的小女孩写一封信 篇1

亲爱的小女孩:

你好!

读了你的故事后,我非常的感动,你那么乖巧,换来的却是寒冷与饥饿。你那么可怜,那么无助,我不禁对你充满了无限的同情。

现在的生活好了,大家都渐渐富有了,人们的生活也过得幸福起来了,丰衣食足,大鱼大肉的。父母对自己的亲身骨肉更是“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掉了”,父母总是把好吃的留给自己的孩子,而他们却吃孩子们吃剩的,而对子女们的爱更是一个更胜一个啊!

可是现在的孩子却学会了顶嘴,骂人,打架等,在电视上我还看见有些人竟敢杀死自己的亲生父母!这是什么缘故?因为现在的父母都只有一个孩子,都太过分的溺爱孩子,所以才导致孩子养成了依赖的心,要是父母有稍微一点没有依孩子的做,孩子就发脾气,或大哭大闹,或赖着不走。

其实我有时候被父母骂了也会顶嘴,我想这也是我的不足之处吧!我也经常不珍惜父母对我的爱,甚至还在糟蹋。像上次,妈妈带我去买衣服,我一看到不合身的就大喊大叫,还冲妈妈大发雷霆,看来我也应该好好改改这些坏毛病了!

卖火柴的小女孩,你是多么的可怜,在旧年的大年夜死去了,而你还小,在未来的路上你还有很多未完成的任务;你是那么的无助,连一分钱也没有,那么饥饿,那么寒冷,穿着单薄的衣服,又赤着脚,我的心仿佛被针刺了般疼痛。

我想,我一定要好好学习,让你看到我,看到我不是以前那个调皮捣蛋的小孩子了,我要超越自我,让我不再像从前一样,学习成绩一落千丈,表现差的令妈妈直摇头,我要让自己的成绩突飞猛进,表现让妈妈重新扬起那漂亮的嘴角。

好了,就说到这里吧!

祝:

在天堂的每一天开开心心!

给卖火柴的小女孩写一封信 篇2

亲爱的卖火柴的小女孩:

你好!

我无意中读了《安徒生童话》,看见了你。你在寒冷的大年夜里还要卖火柴,你不敢回家,因为你爸爸会打你的。你一个人孤苦伶仃的走在大街上,没有人买你的火柴。

你缩在一个墙角,你感到寒冷与饥饿,那幻想里的火炉与烧鹅多么美好。但是,你却得不到它们,你那没受过幸福的心促使你想起了疼你的奶奶。你跟着她飞到了天堂,你真是太可怜了,在大年夜里竟然冻死在了街上。这个世界多么残酷,为什么没有人同情你。

假如我在那时遇到你的话,我会把身上所有的钱都给你,我会为你拿来温暖的大衣、舒服的棉衣和柔软的棉被。我不会像你的父母那样对待你,我会带你回我家,我和我的父母会让你吃得饱饱的,我会把我最好的玩具送给你,我们会让你感受到家的温暖,让你不再挨饿受冻,让你感到幸福。可是你已经不在了

我想问候一下你,你在天堂过得好吗? 我希望你跟你的奶奶呆在一起,能感受着爱、我希望天堂不会像人间一样那么凄凉与冷酷。我希望你在那儿不会感到痛苦,你在那儿一定感到幸福吧?

我希望你在天堂没有寒冷,没有饥饿、没有父亲的拳头,没有污染,能天天开心,天天幸福。

给卖火柴的小女孩写一封信 篇3

亲爱的老婆:

一晃就是半个月过去了,我一个人的时候经常会想起我们在一起度过的快乐时光,虽然每次都不很长,但让我回味的东西很多,有时想着想着就傻笑起来。我想你撅着嘴巴撒娇的样子,我想你生气时瞪我的样子,我想我们不知疲倦地爬山,我想我们手牵手逛街,我想我们的缠绵……因为爱你才每天梦到你,梦到牵你的手,梦到吻你;因为爱你才如此彻底如此真切的感受到一种爱与被爱的幸福;也是因为爱你,我那么开怀的笑着,那么索性地流泪哭着,那么怜爱地看着你的眼睛你的面容而不自禁的滋生出强烈的责任。的确,我就是因为你,老婆,才决定把所有的爱都交给你,只是我会渐渐的、缓缓的,象指尖流过的岁月那样,让这爱陪伴你一生,随你到老。我总想要是能让我一直呆在你身边该多好啊!那是多么的幸福啊!

有时我说错话或做错事了,如果你正好心情好的话,可能我就能幸免遇难了,我们相安无事。但是要是你心情正好烦躁的话,那问题可能就会严重的多,这种情况下你一般会有两种表现方式:一是坚决不理会我,自己忍受悲伤,一边偷着哭;二是大发脾气,严厉地训斥我,一种恨铁不成钢的气势。对于前者你选择的次数更多些,我对付的难度也大些,以前由于经常没有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或者劝慰不得要领,我的笨拙使得我无法用言语完全表达我的爱,结果弄的场面僵持不下,破坏了我们之间和谐的气氛,在经过多次考验之后,我现在已经总结出了一定经验,有信心也有决心保证你能破涕为笑,让阳光总那么灿烂;对于后者我倒是欢迎,因为你出气了心情好的也快,以前有时会愚蠢地顶你几句,结果导致形势急剧恶化,现在我再不会犯这么低级的错误了,我会和善地

接受你的批评指正,坚决不发脾气,始终坚持做到以德服人。

原谅我,老婆,原谅我在此之前所有的粗心和随意,原谅我带给你的浮躁和压力,原谅我自以为是的错觉,真的,原谅我。

从此一路上,与你一起去开启雾幔等待花开季节的我,是最真诚的要与你分享快乐分担苦闷的我。我有这样那样的弱点,有这样那样的欠缺,但我真的是最合适的,是老天刻意安排的缘分造就的,是要与你一起能够领悟真情领悟默契的。我有时候会很粗心,有时候会招你讨厌,但你尽量的耐心些。你会发现,我会为你勇敢的遮挡风雨;会用我男子汉的胸怀去包容你、呵护你;会因为哪怕给你带来的一点点的麻烦而自责不已。我也会很委屈,甚至会感觉在你的怀里痛哭一场也是莫大的幸福,可是我永远不会萎靡,因为我爱你,因为我要尽一切的努力去让你幸福,所以我一直会坚强的走着,会在你的支持下,在你充满爱意的温暖的目光注视下坚定的去奋斗,我就是这样一个人,一个实实在在很平凡但决不平庸的人.

亲爱的老婆,只要你天天开心,你的笑也就是我的笑了,你的快乐就是我的快乐,我会始终团结在你的周围,以全心全意使老婆幸福快乐为宗旨,为你、为我们的幸福奋斗终身!!!

.X.X

给卖火柴的小女孩写一封信 篇4

亲爱的张老师:

您好!

我是您教过的数位学生中的一位,我不知道我在您的心目中是个好学生还是顽皮的学生,但我只知道您在我心目中是伟大的,慈祥的。

虽然您只教过我们1年,时间很短,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三年级开学时,您走进教室的时候是春光满面的,笑的那么慈祥,做自我介绍时也很风趣地和大家进行了互动,这让我们班都喜欢上了您。

您还记得吗?有一次,您生病了,病得不轻不重,但您没有请假,仍然是那么的准时来到学校,为我们上课。我没有忘记,您在上课时,脸青唇白,眼睛是那么的失神,有时候趁着我们在抄板书或读书的时候抚摸一下肚子,又赶紧收回手去,这一切我都看见了,同学们也看见了。那一课,大家都没有开小差,大家都很认真的听讲,因为大家都不想让您更加辛苦,直到您搬着一大叠作业本向办公室走去的时候,大家还是不安心,我跟着您,来到了门口,我偷偷地看着,您并没有一坐下就歇息,而是像以往一样批改着作业……

我们班总是有许多人不按时完成作业,作文也写得一塌糊涂,我在那时候也是这些人中的其中一个。记得那时候,我经常不写周记,每次都是逃避再逃避,老师您却发现了这件事,您把我叫到了办公室,您没有立刻叫我去,我到那里时,老师们都不在,我爱面子的心放了下来。我知道您给我留面子,我也做好了被您批评的心理准备。但是,您却没有骂我,只是问我原因,我没有犹豫,我告诉您我不会写,不想写,您的回应让我惊讶,您说:“那你每周五都在学校直到你写完周记再回去,就这么定了,回去教室吧。”您当时的语气是很认真的,我听得出来,您不是在说反话,也不是在批评我。于是,在那个星期五,我怀着好奇的心情在教室里等着您,您一进教室,看见我在发呆,便说:“快点写周记呀,写完就可以回家了哟。”“不会写啊——”我应道。然后张老师走了过来,问我:“对你印象最深的一个人是谁?”“是哥哥!”“那你就写你哥哥吧、”“开头怎么写啊?”就是这样,我问您答,您没有不耐烦,一句一句地引导我,终于,我在您的引导下,写出了第一篇评价是“优-”的作文,这也对我之后的道路有了极大的影响。

三年过去了,我成长了,当看见满头银发的您在给学弟学妹们上课的时候,往事一件件的映在我眼前,我想说一声——谢谢您。

身体健康

长命百岁

年 月 日

给卖火柴的小女孩写一封信 篇5

致:厦门 有限公司

因贵司拖欠货款等行为,已对我司的正常经营活动造成较大影响,为避免更加不利的局面发生,也为维系与贵司的合作关系,我司特此就有关事宜致函贵司。

我司系贵司的长期合作单位。x年 月份,贵司与我司签署了合同编号:《长期供货合同》(下称“长期供货合同”),安排我司向贵司供应原材料。

x年 月 日至 月 日期间贵司采购产品含税价款总计为元人民币,经与贵司对账完毕后,我司开具了相应的发票并按时交给贵司,但贵司至今仍未付款。

上述情况发生后,我司多次主动与贵司沟通,并表达了足够的诚意,希望能友好协商解决,但却均未得到积极回应。无奈之下,我司现郑重函告贵司:

1、 贵司应自收悉本函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x年 月 日至x年 月 日期间供货的货款元人民币。

否则,我司将不得不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届时,贵司将会承担全额货款、逾期付款损失等款项,还将负担诉讼费等费用,更为不利的是,贵司的信誉及声誉也将遭受损失。其中利弊得失,还请贵司斟酌。

特此专函,顺祝商祺!

致函人:厦门市 有限公司

(盖章)

x年 月 日

给卖火柴的小女孩写一封信 篇6

答辩人:周,男,汉族,1x5x年xx月xx日生,住开封市禹王台区xx街楼。

因上诉人文不服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金民初字第号民事裁定书,就本案管辖权异议提出上诉,现答辩如下: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裁定依法有据,故二审法院应予维持,对上诉人的无理诉求予以驳回。

一、为什么这样讲,答辩人认为本案的关键在于是不是适用我国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专属管辖制度。首先答辩人想先梳理一下有关这方面的法律规定和实践中通行的认识。

专属管辖是指法律特别规定某些特定类型的案件只能由特定的法院行使管辖权,这是一种排它性的管辖,不仅排除了一般地域管辖而且还排除了当事人以协议的方式选择其他法院管辖的可能性,凡法律规定为专属管辖的诉讼一律适用专属管辖。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从字面含义剖析上述规定,可解读出三个要点,即:不动产、不动产纠纷和不动产所在地。而易见,准确诠释不动产纠纷的内涵是对其适用专属管辖的关键,对不动产和不动产所在地的理解则是不动产纠纷专属管辖的前提。何为不动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以下简称《物权法》)的规定,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物可因以下两个原因而成为不动产:一是因其自然属性而成为不动产。即该物天然地属于不可移动的财产,土地便是唯一具备这一特征的物。那些因利用土地而深植于土地或附着于土地之上的物被称为附着物或定着物。二是因其附着于土地而不可动。由于土地属于绝对不可动的财产,因此附着于土地或固定于土地上的许多物也成为不动产,这类不动产大致分为三类:一是生长的庄稼、植物和树木;二是人类添置或建筑在土地上的建筑物,如房屋、桥梁、道路等其他设施;三是因安装或装饰于房屋成为房屋上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的物。何为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天然地与某一地点有着固定不变的联系,此物理的存在地点即是不动产所在地。不动产所在地表明了不动产所属的空间方位,作为静态的联结点,是确定纠纷由何法院管辖的一种联系因素。所在地与住所地不同,前者针对物而言,是自然的存在,依不动产的物理性质而设;后者针对公民或法人而言,是其进行活动的主要场所,公民住所地指其户籍所在地,法人住所地指法人主要营业地或者办事机构所在地,由法律拟制而设。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依常理即可推出是不动产所在的行政区划范围内的基层法院或中级法院。

什么是不动产纠纷?对此我国立法并无明确说法,民事诉讼理论界对不动产纠纷的理解有四种观点:

一是不动产纠纷就是涉及不动产的所有纠纷。

二是因不动产提起的诉讼,包括涉及不动产的所有权确认、买卖、租赁、抵押、典当、互易、赠与、征用拆迁、侵权损害等方面的诉讼。

三是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主要是因不动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相邻权发生纠纷而引起的诉讼,以及相邻不动产之间因地界不清发生争议而引起的诉讼等。

四是法律上规定的不动产纠纷应当是指涉及不动产所有权的纠纷,而不应当扩大解释为与不动产有任何联系的纠纷,比如关于不动产的租赁合同纠纷,对不动产的侵权纠纷等,都不应当属于专属管辖意义上的不动产纠纷。

有学者建议为不动产纠纷管辖重新设计的体系,以不动产物权诉讼和不动产债权诉讼的进行划分,权利人基于不动产所享有的物权,包括所有权、地上权、地役权、永佃权、典权、抵押权x种。因不动产物权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动产债权诉适用任意管辖。主要理由有三点:

第一,就民事诉讼法律的规定来看,我国《民事诉讼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对合同纠纷、侵权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等案件的管辖问题都做了相应的规定,这些纠纷本身都有可能和不动产有关,但法律却没有明文规定只能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特别就不动产专属管辖所在的《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而言,其第二款第三项也规定“遗产纠纷案件,由被继承人死亡时的住所地和主要财产所在地法院管辖”。从善意角度理解,法条本身不可能作出自相矛盾的规定,因此可以推出《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并不意味着所有的不动产纠纷案件均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第二,司法实践中的一些做法,已经突破了传统意义上的不动产专属管辖原则,比如最高人民法院结合《担保法》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在《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九条中规定:“主合同和担保合同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案件管辖。”司法实务特别是对于银行贷款案件的审理均遵循这一规定,对于借款抵押担保合同,在管辖问题上遵循从主合同管辖地原则,即便单纯就抵押合同提起纠纷,也是由担保人所在地法院管辖而不是由抵押物所在地法院管辖。而在与不动产关系更为紧密的建设工程领域,最高人民法院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第九条从实践需要的角度出发,曾明确建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不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有关专属管辖的规定”;虽然上述解释的最终文本没有确定这一条,但在最终文本第二十四条中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该条规定预示着最高人民法院在实质上认可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并不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不动产专属管辖的范围,而适用合同纠纷一般地域管辖的规定。

第三,从便利诉讼以及提高司法效率的角度讲,不动产案件一律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专属管辖也不符合法治效率原则。

其次,合伙纠纷是一种合同关系,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该案可以以“被告住所地”来确定管辖。

再次,答辩人就争议事实选择向金明法院起诉,退一步讲,即使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的规定,该案依法应由金明法院管辖。

二、本案不适用专属管辖还因为客观上存在以下事实。

1双方签订有书面合伙协议,法律关系明确;

2该房屋早在双方发生纠纷前,已由上诉人转让给第三人,也就是说本案的任何一方都不再是该房屋的共有人;

3本案法院确定的案由是合伙纠纷,原告诉讼请求是返还合伙出资款而不是其他。

综合以上意见,请二审法院能够予以采信。

答辩人:

x年八月十日

给卖火柴的小女孩写一封信 篇7

答辩人(被告):曾某某,女,出生于1x年1月2x日,汉族,贵州省遵义市人,住xx市红花岗区长征镇板山村水井组13号,农民。

被答辩人(原告):周某某,男,出生于1x年5月x日生,江苏省宜兴市人,住xx市杨巷镇西溪村潘家墩4x号,农民,水电工。

答辩人因被答辩人(原告)周某某诉答辩人离婚纠纷一案,提出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原告)自主自愿结婚,双方之间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受法律保护。

答辩人居住在贵州遵义,与被答辩人虽隔省相距,互不认识。但答辩人之姐姐结婚到被答辩人地居住,答辩人因投奔姐姐,在被答辩人地打工期间,经人介绍谈婚,遂与被答辩人相识恋爱,于x3年x月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后,双方并于x4年x月3x日自愿到宜兴市杨巷镇人民政府补办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的婚姻关系是合法的婚姻关系,应受国家法律保护。同时,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公开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一年多以后,才自主自愿结婚,双方的婚姻基础牢固,也建立起了深厚的夫妻感情。原告诉称双方恋爱时间较短,彼此不了解,多年来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系不实之言。

二、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原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发生纠纷,夫妻感情产生隔陔,其责任完全属于被答辩人。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结婚后,答辩人在怀孕期间,被答辩人离家外出上海做水电工工作,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父母一起生活,不但被答辩人对答辩人缺乏关心照顾,而且被答辩人父母对答辩人也漠不关心。被答辩人因重男轻女思想极其严重,在答辩人怀孕期间,无知地逼迫答辩人吃他拿来的中药,说吃后只生男孩,不生女孩。答辩人于x5年4月1x日(农历3月11日)生下孩子后,被答辩人见是女孩,对答辩人和女儿不但嫌弃,而且还仇恨。答辩人坐月子期间,被答辩人从未进过屋,也从未抱过女儿一下,对答辩人母子冷酷无情,不管不问,明知坐月子期间产妇不能吃辛辣刺激食物,反而拿辣椒给答辩人吃。由于被答辩人不管答辩人母女的生活,答辩人不堪被答辩人的虐待,才于x年3月15日拖着11个月的女儿,返回贵州遵义娘家求生。答辩人返回遵义娘家后,被答辩人明知答辩人的电话,却从未打电话问候一声,也从未给答辩人母子二人寄钱寄物, x年年底,答辩人给被答辩人打电话,让他来贵州遵义接回我们母子,或寄路费来,均被被答辩人拒绝。现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分居,夫妻感情产生隔陔,是受客观生活所迫,答辩人是不得已而为之,这完全是被答辩人的错误行为所导致,其责任全部属于被答辩人一方。

三、现被答辩人(原告)起诉离婚,答辩人请求人民法院同时对共同生育的女儿的抚养问题一并予以审理。

1、子女抚养问题依法应当在离婚诉讼中一并审理。

离婚诉讼是复合之诉,既要审理婚姻关系问题,又要同时审理夫妻双方对子女的抚养问题和财产分割问题。本案被答辩人虽然仅仅只提出了离婚的诉讼请求,隐瞒了双方生育有子女的客观事实,但依照规定,在审理离婚诉讼的同时,必须对子女抚养问题一并予以审理。

2、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生育了一个女孩并在养的事实。

被答辩人在起诉中,隐瞒了双方生育有一个女儿的情况。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结婚后,答辩人在宜兴市杨巷镇人民政府办理了生育证后,于x5年4月1x日(农历3月11日)产下一女孩,取名叫周佳,由于答辩人的户口还在贵州遵义,按国家户口政策的规定,子女的户口只能跟母走,因此,女儿周佳未在宜兴市上户口。x年3月15日,答辩人被迫返回贵州遵义时,女儿已经出生11个月,被答辩人当地的人无人不知。答辩人返回贵州遵义一年后才给女儿上户口,为了方便女儿上学,不受他人歧视,答辩人便将女儿改名随母姓,户口名字取为“”,出生时间按当地习俗以农历时间3月11日登记。一直随答辩人一起生活,现在遵义市红花岗区长征镇板山村茂兴小学学前班读书。

3、答辩人请求判令女儿由答辩人抚养,随答辩人生活。

一方面,由于被答辩人重男轻女,嫌弃女儿。另一方面,由于女儿一直随答辩人一起生活,是答辩人单方在抚养。为了保持女儿生活环境、生活方式的相对稳定和持续,有利于女儿今后的健康成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判令女儿由答辩人抚养。

4、答辩人请求判令被答辩人一次性支付女儿抚育费x23xx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婚姻法》第二十一条关于“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的规定,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对女儿都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的规定,女儿出生四年多来,被答辩人从未履行过抚养教育的义务,其行为既不道德又违法,应受到道德的遣责和法律的制裁。

答辩人不同意离婚,如果人民法院强行判决双方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婚姻法》第三十七条关于“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的规定,被答辩人必须支付女儿抚育费。

对于女儿抚育费的支付数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x条规定:“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对于女儿抚育费的支付方式,该司法解释第x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对于女儿抚育费的支付期限,该司法解释第11条规定:“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江苏省社平工资2x3x4元/年,折合22x1元/月(被答辩人从事水电安装工作,实际每月工资3x元以上),被答辩人应当支付女儿抚育费,按以上规定,应计算为:

13.5年(按4.5岁计)×2x3x4元/年(社平工资)×25%(规定比例标准)=x23.25元。

综上所述,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的合法婚姻依法应受法律保护,双方发生纠纷的责任完全属于被答辩人,答辩人不同意离婚,如果人民法院硬性判决准予离婚,答辩人请求同时判令婚生女儿由答辩人抚养,由被答辩人一次性支付女儿抚育费x23xx元。

此致

宜兴市人民法院

附:

1、 照片1:《(周佳)满1天照片》;

2、 照片2:《(周佳)4岁照片》;

3、 《生育证》;

4、 户主曾德云(曾某某之父)户口本一册。内有曾德云、曾某某、x户籍登记。

上述证据证明系曾某某与周某某所生育。

答辩人:曾某某

给卖火柴的小女孩写一封信 篇8

爸爸,我想对你说 爸爸,为了家人的健康,也为了您自己的健康,戒烟吧!

爸爸,您又抽烟了。就像往常一样,往藤椅上一坐,熟练地拿出香烟,抽出一根,点燃后,轻轻一吸,嘴里的烟再往外一喷,“意味深长。”就这样一吸一喷,不一会儿,屋里就有了一股呛人的烟味,我们被烟味呛得直流眼泪,不停的咳嗽,实在让人受不了。还有一次,您在检查我的作业时也在抽烟,还把我的作业本烧了个大洞,未免也太...... 爸爸您知道吗?现在您抽得实在太凶了,一天就能抽上三四包。哎,爸爸您知道吗?烟中有尼古丁,它是一种毒药,您抽烟就等于慢性自杀,据说抽上一支烟会少活6分钟哪!

您都四十多岁人了,身体不太好,就不要抽了。您知道吗?您的牙都变黄了,两只手也都变黄了。每当您一笑的时候,就可以明显地看见两个大黄板牙,一握手就能看见那烤黄了的手指,我都替您寒碜。您知道吗?每天晚上您咳嗽的厉害,我和妈妈都为您担心,怕您的老毛病又犯了。

我忠诚地劝您快戒烟吧。爸爸您能答应我吗?

给卖火柴的小女孩写一封信 篇9

致芜湖悦家置业有限公司:

我司承建的《芜湖悦达广场工程》项目在贵司的大力支持下,目前本项目工程施工已接近尾声,为保证本项目尽快竣工验收交户,现对项目需要贵司尽快解决的问题如下:

一、工期问题:本工程于x年10月19日开工(开工报告时间),合同竣工时间为x年9月1日。我司于x年7月份基本完成除贵司另行分包工程外的所有工作。因贵司未按照双方合同承包范围之条款内容,擅自将我司施工范围内的门窗、栏杆、外墙真石漆、幕墙工程进行违法分包,严重违反了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之规定,并造成我司多次受到芜湖市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督察组的通报批评和约谈(详见政府整改单),贵司此行为不但造成了我司社会不良影响,更造成我司经济损失,对此我司多次交涉,贵司不予理睬。因贵司另行违法分包,原计划专业施工队伍x年1月进场施工,但因贵司选择队伍、招投标、方案修改等原因,实际进场时间为x年11月28日,比原计划延误了320天左右,是造成本工程至今仍未能竣工验收的主要原因,我司强烈要求贵司督促专业分包单位尽快完成施工,以便工程整体竣工验收交付。

二、因专业分包工期延误造成我司增加成本及工程进度款延期支付问题:

1、因土方工程为贵司专业分包,土方单位管理力量薄弱组织混乱,未按图纸及土方施工方案进行开挖,移交我司的工作面,经我司技术人员验收发现以下问题:坑底标高有误、土方预留太多、边坡土方落在基础承台开挖范围内、局部边坡支护塌方,针对以上土方遗留问题,我司不得不进行人工修挖以及基坑场内进行大规模土方倒运,因土方开挖原因造成我司额外增加人工费用合计约3578300 元,我司已在基础施工时向贵司提出书面申请报告,但至今贵司未予答复。

2、因贵司将门窗、栏杆、外墙真石漆、幕墙工程等进行违法分包,截止目前为止已造成本项目延误工期约320天。因工期延长直接造成我司增加成本如下:

(1)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及勤杂人员约20人左右,我司每天多支付人工费8000元,合计2560000元。

(2)现场大型机械每月支付租金,其中塔吊(含操作人工资)每月合计46400元,延期5个月。人货电梯(含保养、操作工工资)每月合计45000元,延期6个月,合计增加租金50x元。

(3)外墙脚手架延期11个月拆除,每月支付钢管、扣件、工字钢等租金,增加400000元。

(4)临时活动房多摊销11个月,每月25000元,合计多摊销275000元。

(5)现场办公费用及水电费用等每月增加30000元,延期11个月,合计多耗用各项费用330000元。

(6)根据合同支付条款竣工验收应支付至已完工程的80%,竣工结算完成应付至结算价的95%,合同竣工时间为x年9月1日,竣工结算时间为90天,则贵司应在x年12月份支付我司结算价款的95%。现因专业分包原因工期延误,贵司已延期支付我司工程款7个月时间。我司在和贵司多次协商无果的情况下,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我司不得不向社会融资,利息为年息18%。到目前为止已增加我司财务利息成本:167441073元(暂按照审核进度款计算)*95%=159069020元-实际支付117208751元=贵司实际延误支付进度款41860269元*18%/12*7=4395328元。

7、根据合同门窗、栏杆、外墙真石漆、幕墙工程为我司承包范围,我司在投标报价中已综合考虑下浮因素,现贵司把利润较高的四项专业工程进行违法分包,造成我司损失合计300万元左右。 以上1-7项合计增加我司成本11462328元。

为保证本工程顺利验收交户,我司再次恳请贵司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对上述增加我司成本11462328元(延误工期成本)+3578300元(土方费用)合计15040628元尽快核实后支付,同时应尽快支付延误我司的进度款41860269元。如因上述二项款项不到位造成本项目无法顺利验收或资料收集不完成等原因,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xx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x年6月12日

给卖火柴的小女孩写一封信 篇10

亲爱的家长朋友:

您好!我是您的朋友--xx学校校长张。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阅读此信,您的理解、支持与建议将是我成长的动力。

请原谅,有相当长的时间没有和您联系,学校的扩建与事务性工作的忙碌并不能构成和您疏远的理由。我想我有三重身份:一是校长,作为一校之长,最终是为家长和学生服务的;二是教师,能够服务好一位家长,能够帮助一名学生也是教师应尽的责任;三是家长,和大家一样,把孩子放在学校,渴望孩子能够健康快乐成长。所以无论从哪种角色我都要义无反顾地把学校各项工作做好。

今天写信,想和家长汇报四方面的工作:

一是我们班主任有一个自发的行动,就是每个月向您汇报一次孩子在学校的情况(即每天班主任至少联系两名家长活动)。请您为班主任提供最有效最便捷的联系方式,可以是电话,可以是网络。班主任也会为您提供最佳的联系时间。

二是准备在期中考试之后召开一次家长会,相信您一定能够准时参加,只有我们一起努力,我们才会让教育做得更好。

三是我们从下次回家周开始恢复“家校手拉手,共育”活动,也就是开设“家长课堂”,每个回家周从九点至十点在小学部餐厅举行,让我们共同商讨孩子的教育问题。届时,学校的心理咨询师也会全程陪同您。孩子是您的,学生是我的,我们的心一样近。

四是准备成立家长顾问委员会,如果您有时间又方便来校,且对教育热衷,那么请与我联系,采用邮箱报名,请附上个人简历。同时,也真诚期待您的建议和意见,在电邮的这一端,我会等候您的消息。邮箱:

祝您工作愉快,生活幸福,孩子天天有进步。

另附:家校电话联系号码簿

此致

敬礼

20xx年XX月XX日

给卖火柴的小女孩写一封信 篇11

答辩人(被告):王某,男,汉族,19xx年4月1日生,四川X县人,住四川X县XX乡XX村七组47号。身份证号:513X3428 ,联系电话:136X9159。

被答辩人(原告):代某,女,汉族,19xx年5月23日生,四川X县人 住四川X县XX乡XX村七组47号,身份证号:51303019xxX8528。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代某提起离婚诉讼一案,根据相关事实及法律答辩如下:

请求事项:1、请求驳回被答辩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答辩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感情尚未彻底破裂,不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被答辩人诉称的离婚理由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不能成立。

(一)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感情尚未彻底破裂,不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 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于1996年经人介绍相识,后经自由交往确立恋爱关系,1996年8月双方登记结婚,婚后双方夫妻感情一直较为融洽,并于婚后生育3个子女,分别为婚生长女王某、次女王某丽、子王某军。结婚后,被答辩人在家照顾小孩,答辩人出外打工,感情尚好。

(二)被答辩人诉称的离婚理由没有事实依据,不能成立。

主要列举以下几点:

1、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于x年认识并逐渐熟悉后登记结婚,婚后夫妻感情较好。答辩人的家人把被答辩人当作自己亲人一样看待,相处和睦。

2、被答辩人称双方自婚后长期分居,与事实不符。事实情况是:x6年开始,答辩人、被答辩人为了生活,分别出外打工,小孩交给答辩人的哥哥照料,答辩人每年支付生活费。夫妻俩每年春节期间都回家团聚。

3、答辩人考虑到自己比对方年龄大,且顾及到被答辩人身体稍有残疾,婚姻期间双方为了生活琐事偶尔也有争吵打闹,答辩人每次都是采取忍让的态度。答辩人作为丈夫、作为父亲,承担了大部分家庭的重担,对家人尽到了照顾义务,几个孩子是他的精神支柱,为了孩子不愿意轻易拆散完整的家庭。

上述情况充分证明,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双方感情较好,不符合感情确已破裂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为维护家庭的和睦关系,以及子女的健康成长,请求法院判决不准离婚。

二、答辩人坚持不同意离婚,故对子女抚养问题及共同财产、共同债务问题不作任何答辩。

综上所述,答辩人认为:答辩人与被答辩人感情并未完全破裂,仍有挽回的余地,答辩人不同意离婚,恳请法庭能给双方一个缓冲的过程,挽救一个完整的家庭。对被答辩人的理由与事实不符,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驳回。

此致

X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 王某

x3年7月26日

给卖火柴的小女孩写一封信 篇12

答辩人(被上诉人):x市**区**街道办事处。

住所地:x市**区**街道**小区10栋。电话:0731-*45800

法定代表人:徐。职务:**街道办事处主任。

委托代理人:胡春才,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答辩人(上诉人):周某*,男,汉族,20xx年9月出生,住x市**区新港**村。

因被答辩人不服x市**区人民法院【20xx】*行初字第000号《行政裁定书》提起上诉一案,答辩人现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答辩如下:

一、答辩人作出《**区集体土地被拆迁房屋补偿面积认定会审表》(以下简称《会审表》)没有超越职权。

《x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20xx年2月17日市第13届人民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第六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承担下列征地补偿安置工作:(一)协助征地补偿登记、调查;(二)督促、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具体事项;(三)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征地补偿费用的管理、使用、分配、公开等情况;(四)协助处理征地补偿纠纷及遗留问题。

根据该规范性法规文件的规定,x市**区**街道办事处在征地拆迁工作中有“协助征地补偿登记、调查”的职权和职责,而作出《**区集体土地被拆迁房屋补偿面积认定会审表》即是履行该职责的体现。答辩人作出《会审表》的行为,性质上属于征地补偿登记、调查行为,该行为并没有超越职权,依据即是上述规范性法规文件的明确授权。

二、《会审表》并非是对上诉人 “房屋合法性”的认定,而是对其“补偿面积”的认定。

1、上诉人以“答辩人并非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无权对房屋的合法性进行认定”为由,认为答辩人超越了法定职权。对此,答辩人认为,上诉人错误地将“房屋补偿面积认定”等同于“房屋合法性认定”,混淆了概念与事实。

《会审表》并没有认定上诉人的房屋哪些合法,哪些违法,合法面积多少,违法面积多少,《会审表》只是认定在征地拆迁中依法应该给予上诉人征地拆迁补偿的“房屋补偿面积”的多少。

2、答辩人认定上诉人“房屋补偿面积”依据的是《x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即x市人民政府103号令)。《x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取得市、县(市)房屋产权管理部门20xx年7月1日以后颁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的,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以房屋权属证书为依据。

《x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未取得市、县(市)房屋产权管理部门20xx年7月1日以后颁发的房屋权属证书的,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由区、县(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下列规定认定:(一)x年1月1日以后兴建的房屋,一律以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为依据;(二)市区范围内,1982年4月1日至1986年12月31日兴建的房屋,属原基改建和占用非耕地建房的,须经乡(镇、场、街道)批准;属占用耕地建房的,须经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未经批准的,按违法建筑处理。1982年3月31日以前兴建的房屋未进行改建、扩建的,按合法建筑对待。(三)县(市)辖区内,x年1月1日以前兴建的房屋,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认定。

答辩人根据上述规定,认定上诉人的房屋补偿面积,合理合法,作出这样的认定,并不越权,亦不违法。

三、《会审表》不具备可诉性。

1、答辩人作出《会审表》是一种准备行为,属于部分性行政行为,是为最终作出权利义务安排进行的程序性、阶段性工作行为。

一个项目的征地拆迁工作,是一项程序繁杂的系统工程。从建设单位申请用地、批准用地、拟定征地方案、发布征地公告,到最后补偿安置、拆迁腾地,要经过许多环节和程序。这些程序中的很多工作是流程性的,有些属于资料调查登记,有些属于准备工作,这些工作主要是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前所作出的各种准备行为。如果这些行为都是可诉的,无疑会彻底打乱整个征地拆迁工作的连贯性和延续性,大大降低工作效率,提高行政成本和时间成本,浪费很多人力物力,甚至使整个征地拆迁工作无法进行。

以答辩人作出的《会审表》来说,该《会审表》是一种资料调查、登记、确认行为,既未送达上诉人,亦未经过行政复议程序复议,未经复议的行政行为,属于尚未成熟的行政行为。《会审表》依附于其后续的决定行为,本身缺乏独立性。《会审表》是20xx年6月8日作出的,在《会审表》作出之前,工作人员已经就上诉人房屋补偿面积问题做了大量的调查、核实工作;在《会审表》作出之后,尚有《征地补偿告知书》、《限期腾地决定书》。在这些程序中,如果抽掉《会审表》,对上诉人被拆迁房屋认定的补偿面积是不会发生变化的。故《会审表》不能单独的影响上诉人的合法权益。答辩人只是依据事实,进行确认,没有增加或者减少上诉人的权利义务,不属于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如果《会审表》是无后续行为的,也就是说,其具有影响上诉人权益的独立性,才是可诉的具体行政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xx]8号)第一条第二款第(六)项之规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不属于人民法院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2、答辩人并未将《会审表》送达上诉人,答辩人作出《会审表》的行为不具备具体行政行为的拘束力和执行力。

具体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对管理相对人来说立即产生拘束力。

拘束力,是指具体行政行为一经生效后行政机关和对方当事人都必须遵守,其他国家机关和社会成员必须予以尊重的效力。对于已经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不但对方当事人应当接受并履行义务,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也不得随意更改,而且其他国家机关也不得以相同的事实和理由再次受理和处理同一案件,其他社会成员也不得对同一案件进行随意的干扰。

执行力是指使用国家强制力迫使当事人履行义务或者以其他方式实现具体行政行为权利义务安排的效力。

综合言之,行政诉讼法意义上的具体行政行为是一种行政主体行使对外管理职权实施的产生“规制”效果的行政行为。所谓“规制”效果,是指该行为能产生规范、处分相对人权利、义务的法律效果,也就是说该行为实际影响、侵害到了相对人为法律所保护的权益。如果不能产生“规制”的法律效果,就不是行政诉讼法意义上的具体行政行为。

本案中,《面积认定会审表》只是一个房屋面积认定材料,不具备具体行政行为所具有的拘束力与执行力,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效力,并不满足“规制”法律效果的要件。

综合上述事实和理由,答辩人作出《会审表》的行为并没有超越职权,亦不违法,该行为不具备可诉性。x市**区人民法院【20xx】*行初字第000号《行政裁定书》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答辩人据此请求法院驳回上诉人的诉讼请求。

此致

x市中级人民法院

x市**区**街道办事处

代理人: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胡春才律师

20xx年12月10日

给卖火柴的小女孩写一封信 篇13

尊敬的XX单位的领导:

你们好!

很高兴能以这样的方式向你们推荐我秀的学生─。作为一名老师,把优秀的学生推荐给优秀的单位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希望我的这封推荐信既能够帮你们更多更好的了解X同学,又能帮你们招进一名优秀的员工,同时也能够使X同学进入他梦寐以求的单位的殿堂。

敝校法律专业知名度较高,入学考试竞争激烈,十多人中才有一人被录取,就是这样一位法学院的毕业生。她是我两年研讨课的学生之一。XX年6月毕业,获得法学学士学位,而且我觉得我非常了解这位申请人。研讨课第一年是概括地讨论社会科学,第二年讨论较专门的主题。她了解这些主题,参与课堂活动,并提出了有创意而深入的见解。

四年的大学生涯,把X同学打造成了意志坚强、底蕴深厚、成熟内敛、热爱生活,有爱心、同情心、上进心,具备优秀的思维品格、超强的学习能力、独具魅力的领导才能、完善的个性特点、有较大发展空间和较强发展潜质的优秀人才。

他才华横溢、思想深刻,他热爱生活,富有爱心。我认为,一个优秀的人才,首先应是热爱生活的,对生活和未来充满希望、信心和勇气,X同学就是这样的。他富有爱心,曾为失学的同学竭尽全力,为遭遇不幸的同学无私捐助,多次参与班级、学校组织的爱心活动。

我相信,有了全面的素质和扎实的功底,加上大学的宽松环境,X同学必将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因此,我完全有理由相信他将成为优秀乃至杰出人才,并郑重向贵单位推荐,希望贵单位给他以机会,让他充分展示自己的才华,我也衷心祝愿他能通过贵单位的面试,进入理想的单位工作。

此致

敬礼!

推荐人:本站

20xx年xx月xx日

给卖火柴的小女孩写一封信 篇14

亲爱的爸爸妈妈:

您们好!

看到女儿的信一定很意外吧!这是我第一次给您们写信,我也很激动。有太多太多的话,不知道从何说起。爸爸妈妈您们将那个裹在襁褓中的婴儿,慢慢的养育成一个可爱的小姑娘。这过程中的艰辛,是每个做儿女的都无法体会与偿还的。

妈妈,你一定还记得,我念小学四年级的时候。那时的我总是不交作业,当老师问起得时候,我总是撒谎说,忘记带作业了。最后老师打电话找到了您,告诉您,我总是不写家庭作业,还撒谎。您得知后,待我放学回家的时候,很严肃的把我叫进您的房间。当时我就在想,是不是您知道了我没有交家庭作业?我害怕极了,手心里都是汗,脑海里一遍一遍的想,我该找什么借口?怎么对您讲?您说:“你为什么不交家庭作业?老师都打电话到家里来了!”见我不说话,您又问,而且加重了语气。我这才支支吾吾的说:“我,我放在家里忘记带了。”你让我立刻拿来给你看。我站在原地一动不动,您失望的摇着头什么话也没有说,拿起衣柜上的鸡毛掸子叫我伸出手,鸡毛掸子狠心的打在我的手上。一边打您一边说:“什么不学,倒是学会撒谎了,看你以后还敢不敢!”打完过后您拿纸给我擦眼泪,说:“妈妈不是非要打你,小孩子是不能撒谎的,你知道吗?家庭作业是每个学生必须要完成的,你怎么能为了贪玩而不写!”“妈妈,我知道错了,我马上写。”我止住眼泪,从书包里拿出作业认真的写起来。

妈妈,那是记忆中,您第一次打我。以前我犯错您总是好言相劝,可我根本听不进去。自从您打了我过后,我再也没有不交作业的经历了,总是认真的完成。真是验证了您老是挂在嘴边的那句俗语“黄金条子出好人”。现在你和爸爸在茶余饭后,还经常笑我以前不写作业,被你打了过后就再也没有犯过了。其实不是因为被妈妈打了,怕疼,所以再也没有不写作业了,而是妈妈在打我的时候,我看到了妈妈脸颊划过的泪。我懂那一滴泪中包含了多少爱。爸爸妈妈每天早出晚归的工作,您们唯一的愿望就是我能认真的学习,我怎能辜负呢?

爸爸妈妈常说的一句话是,自己穿不暖,吃不饱都没事,只要孩子穿暖吃饱就行了!也许只有我在为人父母的时候,才会真正明白爸爸妈妈那时在我身上的付出。爸爸妈妈谢谢您们对我的爱!

最后愿爸爸妈妈身体健康!

爱您们的女儿:婷婷

20xx年12月10日

给卖火柴的小女孩写一封信 篇15

答辩人: ,男, 年 X 月 X 日生,汉族,省市人,现住 市 路 X 号 X 单元 室。

答辩人因 诉我离婚一案,现提出答辩如下:

答辩人认为原、被告夫妻感情没有破裂,不同意离婚,理由有三:

一、原、被告夫妻系自由恋爱,有感情基础;

二、原、被告性格相近,爱好相同;

三、原、被告共同生活中,一直和睦相处。

答辩人认为原告在诉状是谈到的夫妻经常吵架,不是事实,吵架不是没有,但一没有经常吵,二没有影响到夫妻感情。

此 致

人民法院

答辩人:

年 月 日

给卖火柴的小女孩写一封信 篇16

远方的朋友你好

我叫,今年七岁了,来自一年级一班,现住新疆哈密。

这儿算不上富裕。它没有南方温暖潮湿的气候和空气。只能用干燥二字来形容。但是这里有一望无际的巴里坤大草原,万里晴空,湛蓝如洗;如果是在傍晚,你看到的是一轮红日在西边露出半边脸,一只苍鹰从半空伏下,飞向火红的太阳。金的,红的,紫的云层只衬出它那灰色的身景,令人遐想万千。

草原上的小草碧绿碧绿的,你看,那金波推绿波,送来悦耳的声音,加上清凉的风轻轻扑在脸上,别提多舒服了。

除了草原,天山天池也值得一去。相信新疆的江布拉克优美风景你也有所耳闻。不过,我更愿意写一点我自己的兴趣爱好以及“习性”和“主要分布地区”。

我的兴趣嘛,N个。我的爱好嘛,N+N个。所以此信里,本小姐只给你讲五个啦!作为一名女生,俺非常不喜欢舞蹈。虽然没有有关国家部门的法律规定,但是在一个大部分女生都喜欢的班级里,而且还练着抬拳道。我也太与众不同了吧?

我还有一个班所周知的兴趣,就是酷爱看书。尤其爱看神怪小说,恐怖小说和名着。一捧上书就是几小时,大小便,味觉,听觉统统失灵;视觉全面提升,一动不动。就是课本,我也会入神地翻着。所以我的兴趣分布地区在图书馆。

和大多数学生一样,我也喜欢玩电脑。我很惊讶,人类的大脑怎么会编出这种神奇的东西?也许不能自拔的,除了感情和别人家的萝卜,也只有电脑了吧。

大千世界,奇人异士,数不胜数。我喜欢吃卤猪蹄,也许不是喜欢,是喜爱,但都不能影响我对它的深厚感情。

这封信,是在新疆和河南之间跨越了一座友谊桥,希望这份友谊天长地久!

祝:学习进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