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讲话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朋友、广大的消费者:

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的讲话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邀请了县委县府领导、相关单位同志、企业代表、和我们在场各位消费者朋友在这里集会。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对大家的到来表示热烈欢迎!向全县广大消费者表示节日的祝贺!向一直辛勤工作在消费者权益保护第一线的各部门同志表示诚挚的谢意!

三月十五日,是保护广大消费者权益的节日。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是消费者,所以三月十五日,也是我们每个人的节日。

去年,我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在地方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有关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总目标,按照“转变职能、强化服务、改进管理、提高效能”的要求,突出食品市场的整治和监管,深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工作,规范农村村级维权站建设,规范12315行政执法系统建设,努力提高消费维权的效能,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和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为维护市场秩序,营造放心消费环境,确保消费安全做出了新成绩。

今年,中国消费者协会将2012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主题确定为“消费与责任”。中国消费者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母建华在诠释“消费与责任”的涵义时指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改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我县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和相关职能部门,将围绕这一主题,认真履行职责,把“消费与责任”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企业是市场的经营主体,是消费维权的第一责任人,应诚信经营,承担起《消法》规定的经营者的十项义务和有关社会责任,在创造企业利润的同时,要切实维护好消费者利益;希望我们岳池境内的企业,你们作这方面的表率,要为我县的广大消费者负责,首先维护好我县消费者的权益。

各位消费者朋友,一定要认真学习消费知识、科学知识和国家法律法规,掌握各种维权技能,做一个成熟、合格的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及时投诉,以便及时得到处理。希望大家大胆地以法律为武器,捍卫自己神圣的权利。

我们相关部门职能同志,要在去年工作的基础上,更上一层楼,认真宣传贯彻《消法》,让广大群众了解自己的权益。保护好每一个消费者权益,我们就是要成为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者”,在岳池的土地上,为我县消费者撑起一片天!

同志们,维护消费者权益,不是三月十五这一天的事,不是我们今天在这里搞一次集会就能作好的事。我们都是消费者,我们天天要消费,也就要天天维权,“天天3.15”,让我们记住这句响亮的口号!记住自己的权益、尊严,记住自己的义务和责任。

我相信,我县消费维权工作在县委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公安、司法、工商、质监、药监、物价、卫生、、环保等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配合下,在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下,在广大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积极参与下,进一步加强联系沟通,齐心协力,通力合作,团结奋进,就会开创出新的局面、展现出新的成果。

谢谢大家